首页 -> 2008年第12期


“潘扬案”中的扬帆一家

作者:李 琼 口述 董洁心 整理




  
  艰 难 的 岁 月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运动一个接着一个。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我一家人顶着“反革命家属”的帽子,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
  因为是“反革命家属”,我和五个孩子往往需要比身边的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得到同样的回报。然而即便是这样,我们还是经常会遭受突如其来的打击或中伤。
  扬帆被捕之后,我首当其冲遭遇了不公平的对待,进了学习班。从学习班出来以后,我没有回原来的公安系统,而是被分配到卢湾区中心医院工作。因为“反革命家属”是不能在公安系统工作的,我不得已离开为之战斗了几十年的工作岗位。
  这样不公平的待遇,不光体现在我身上,也同样落到了几个孩子身上。对于我们家这样成分的孩子,有几个规定:第一,不许当兵;第二,不许到工厂做工人;第三,初中毕业后不能继续读书。所以,我和扬帆的几个孩子都是插队落户。我们的二女儿扬小舜因为有哮喘病,没法插队落户,初中毕业以后在家里呆了8年没有工作。
  扬小舜是六六届初中生,当时“上山下乡”的口号还没有出来,所以,他们那届毕业生百分之七八十都在上海的各个工矿企业工作,只有一小部分到了黑龙江和市郊农场。当时,小舜看到班里其他同学都拿到《录取通知书》了,只有她一直没有拿到。她就到学校去问,学校告诉她:“你那个档案材料,从这个局扔到那个局,手工业局出来又到纺织局,都不要你,没有人要你。因为你这个情况,人家看了都不肯要你,所以你的材料已经退回街道了。”小舜听了这个话虽然伤心,但是她想就算档案退回街道,街道可能还会给安排工作。于是,她一直等着。没想到从1966年开始等,一直等到1974年底才拿到工作的通知。家里什么人都没有,兄弟姐妹都插队落户了,妈妈又在干校,她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前途,也不知道“文化大革命”到底什么时候才会结束。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扬小舜一个人遭遇到了,她的妹妹扬小朝也经历过许多不公平的对待。扬小朝很早就插队落户了,她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于是更努力地工作,以期证明自己。然而,一次次可以回城工作或念书的机会都与她无关。这还不是最伤害她的事情,让她最痛苦的是,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伤人的话会从她信任的人口中说出。
  有一年,一同插队的一个知青回上海探亲,这个知青是扬小朝的同学,她们去了同一个农村,两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这个知青从上海探亲回去后,她们几个人约好去她家聚会。因为那个时候回城的机会不多,有谁从上海回来大家都很开心,都要去问问上海什么情况。那一天,她们就到了朋友那里,这个朋友突然很神秘地跟大家说:“现在上海流传着一个故事,一个非常好听的故事,你们要听吗?”那个时候农村生活很枯燥,大家一听讲故事都很高兴,就聚精会神地听她讲。这个故事是关于潜伏特务的,果然很生动,名字叫《绿色的尸首》。然而到了故事结束、真相大白的时候,这个朋友对着小朝说:“你知道潜伏特务是谁吗?就是公安局长扬帆,就是你爸爸。”小朝当时一下子惊呆了,旁边的其他同学也很吃惊,屋子里鸦雀无声。
  
  像这样的事情,对于我们一家人来说并不是一次两次,在20多年的漫长岁月中一直持续着。孩子们受了委屈还能对妈妈哭诉,而我又能向谁去诉说自己的痛苦呢?因为孩子小,我周围也没什么可以信任的朋友,我不光没地方诉说,连哭也不能随便哭,怕影响到孩子的情绪,只得在孩子睡觉以后,一个人在被窝里偷偷地哭。哭完了,第二天眼泪一擦,还得高高兴兴地上班去。生个小病也不敢请一天假,怕受批评,小毛病自己都忍着,仍然去上班。在上班的时候,我还要装得很开心、很乐观,唯恐人家说我情绪不好,是对抗组织,这顶帽子我戴不起。
  
  痛 苦 的 决 定
  
  时光荏苒,距离扬帆被带走已经有10年了,除了开头几个月有过几封信,之后再没能得到他的任何消息。在这10年中,家里经受了许多打击,孩子们也逐渐长大。为了孩子们的前途,我作出了一个决定:和扬帆离婚。
  这一年是1964年,此时几个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差不多到了工作成家的关键时刻。而头顶着“反革命家属”的帽子,对于孩子的前途非常不利。当时我在卢湾区中心医院工作,单位的领导几次找我谈话,希望我和扬帆脱离关系,这样不光对孩子的前途比较好,也对我自己的工作比较有利。当时我的答复是:“我的责任现在就是两条,第一条是做好工作,第二条是把孩子养大。至于扬帆,我随便他是什么问题,我早就不考虑了。但是叫我去离婚,到法院去起诉、开庭,这一套我做不出来。”我委婉地拒绝了组织让我离婚的要求。然而没几天,领导又来找我谈话,还是要求我把离婚手续办了,组织上可以出面请法院的同志上门办理手续。这样,我第一出于对家庭和孩子的考虑,第二迫于一定的压力,同意和扬帆离婚。过了几天,法院果然派来一个女同志到我的单位,给我办理了离婚手续。
  手续办完了以后,我思来想去,一定要把事情跟扬帆说明一下。但是,我已经有许多年没有扬帆的消息了。我要求跟扬帆通信,组织同意了我的要求。于是我写了一个条子,通过组织转给扬帆。我明白,这个条子一定要经过审查才能到扬帆手中,自己的苦衷没法说明白,于是就写下了几行字:“鉴于我们当前的处境,我感觉到我们的关系没有保持下去的必要,五个孩子都由我一个人来抚养。”在纸条中,我写明了一个人抚养五个孩子,就是想告诉扬帆,我虽然办理了和扬帆离婚的手续,但这辈子不会再和别人结婚了。
  写了这个条子之后,组织上转来了扬帆写的一个条子,在这个条子上,他什么都没表示,既不表示同意离婚,也没说不同意,上面只有一句话:“六个孩子怎么只剩五个了呢?”可怜最小的孩子,扬帆走的时候他才两个月,儿子死了扬帆一直不知道。
  事实上,在组织帮我和扬帆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扬帆就有过类似的想法。虽然他一直坚信自己是无辜的,是被冤枉的,总有一天会澄清。然而毕竟一顶“反革命”的帽子,对一个家庭的影响是很大的。我年纪还轻,孩子又小,我们变成“反革命家属”和“反革命子女”,日子很不好过。在被关押近10年之后,扬帆觉得出狱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在左思右想之后,他写了一封信给组织,要求办理离婚手续。他写了这封信之后,没有得到丝毫回音。不久,组织就出面帮我办理了离婚手续。
  
  特 殊 的 重 逢
  
  虽然我和扬帆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我心中一刻也没有忘记扬帆。扬帆走了以后,我每年过年的时候都要写一封信给公安部,打听扬帆的消息。在信中我总是问三个问题:第一,扬帆到底犯了什么罪?第二,他现在人在哪里?还活着吗?第三,如果活着,能去看他吗?但是每年写,每年都没有回音。这样,一直到了1974年,距离扬帆被带走已经有近20年。岁月无情,我的满头青丝早已成为白发。就在我将要绝望的时候,忽然传来了一个不太确定的有关扬帆的消息。
  这个消息是我的三女儿扬小朝带来的。小朝的一个中学同学正好从内蒙古调到湖北沙洋农场。有一天,她托另外一个同学来告诉小朝,说她父亲扬帆可能已经到了湖北沙洋农场的果园大队。因为那里来了一个疯老头,每天在那里骂江青,还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扬帆。小朝得到这个消息后,告诉了我。当时我觉得有可能,但是没法确定。于是,我想了一个办法,叫几个孩子分别写信到中央,打听扬帆的消息。
  当时,扬帆和我的几个孩子听从我的吩咐,分别从各地写信到中央的几个部门,打听父亲的消息。不久,在家赋闲8年、刚刚找到工作的二女儿扬小舜,被领导叫到单位,她写给中央的信有了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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