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记胡乔木的两份写作提纲

作者:苏 星




  我手上保存有胡乔木的两份写作提纲。一份是1984年他亲手交给我的,要我帮助他写一篇论述经济体制改革文章的提纲;一份是1989年他为赴美讲学准备讲演稿的提纲,是在信中寄给我的。我认为,这两份提纲,对了解胡乔木的思想和生平事业、研究新中国历史都有参考价值。文中引用时,用的是原件。
  
  一
  
  1984年7月,胡乔木通知我到他家去,要我帮他起草一篇论述经济体制改革的文章。当时,他已经拟好了一份很详细的写作提纲。提纲的原件见插图,内容如下:
  历史背景原有基础的分析
  农业改革发展层次方面集镇供销信用合作新芽教科文社会进步尚待解决的问题
  内容分散?生产资料?两户?两极?工商改革地方增权与企业增权政企分离与政党分离地方制度的变化社会主义可以有竞争吗?多种成分的发展利改税企业内部改革:干部制度、职务与工资、党政工、分配制度、党政工基建制度改革对外开放的回顾前瞻
  待解决的问题党、国家、机关、事业机关
  按照这个提纲,他比较详细地讲了他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有些看法讲得很深刻。看来,他是想从理论上概括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并提出一些新的问题。
  文章要得很急。同他谈话以后,我就放下其他事情,带上《红旗》杂志编辑部的黄小虎,住到北京郊区的一个招待所,集中精力撰写这篇文章。从7月14日开始到8月20日,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写出一万多字的初稿。文章的结构基本上按照胡乔木拟定的提纲,内容也基本上是根据他的谈话写的,甚至文字都尽量学习他的风格。文章分四部分:一、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二、农业改革;三、城市改革;四、做好全面体制改革的理论准备。
  第一部分论述比较充分。文稿说:为什么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体制改革在中国土地上蓬勃兴起?不是出于偶然,是有历史背景的。
  一般说来,由于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并且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是常有的事。发生这种情况,必然要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恩格斯说:“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就是指这种情况。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改革,同样反映了这些矛盾,但是,我们的分析不能停留在原理上,要深入理解这个问题,必须对我国改革前的政治经济情况作一些具体的分析。
  三十多年来,我们经过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最伟大的变革。经过这场变革所建立起来的崭新的社会制度,虽然经受了各种挫折,甚至极严重的挫折,它却靠自己的内在力量,克服困难,继续前进了,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三十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原有经济体制中确实存在着许多弊端和缺陷,它们已经严重地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这些弊端和缺陷主要表现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经济形式过于单一;在国家和企业方面,国家集中过多,企业和集体缺少必要的自主权;在企业和职工、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方面,存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在计划管理方面,片面强调直接计划,忽视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方面,部门、地区条块分割,破坏了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等等。
  这些弊端和缺陷是怎样造成的呢?
  首先,从指导思想上看,是由于我们对迅速到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加上对马列著作中的某些设想和论点的误解和教条化,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有一些不符合实际,是主观主义的,甚至是空想的。这包括: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依然以阶级斗争作为主要矛盾,迟迟不能把党的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关系处理不正确,没有把发展生产力作为主要任务,相反地,提出反对所谓“唯生产力论”;片面夸大改革所有制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认为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搞“穷过渡”,把个体经济当作私有制尾巴割掉;提出限制资产阶级权利,把按劳分配、商品生产都当作异己的东西看待……等等。这些观点,实际上构成了一系列“左”的城乡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
  其次,第一个五年计划末期,在计划管理等方面,照搬了苏联的一些经验。当有些社会主义国家着手改革这种过份集中的计划制度,重视市场经济杠杆的作用时,我们又把它当作修正主义来批判,结果,作茧自缚,越搞越死。同时,“大跃进”等经济失误所造成的困难,也加重了过份集中的趋势。
  再其次,处理企业和职工、集体和个人的关系,长期忽视甚至否定物质利益原则,有一段时候,误把平均主义当作共产主义,留恋革命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平均主义是粗陋的共产主义,不是科学社会主义。供给制在革命战争年代虽然起过重要的历史作用,但并不是按需分配,1958年把两者混淆起来,是出于误解。
  最后,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依然存在。经济领域中某些“官工”、“官商”、“官农”的体制和作风;部门、地区分割,画地为牢,以邻为壑;轻视商业和服务行业,害怕商品经济发展和竞争,等等,都是这种残余影响的反映。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经济体制所存在的种种弊端和缺陷,是多种原因造成的,而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在我国,最早提出要进行体制改革的,是毛泽东同志,1956年他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已经提出要适当扩大地方和企业权力。同年,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也提出改革体制的问题和某些具体设想。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正确的原则和设想未能实现。后来在“大跃进”期间进行的某些改革,虽然也起过一些积极作用,由于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总的来看是不成功的。国民经济调整期间,集中调整严重失调的比例关系,没有条件进行比较大的改革,而当有条件着手进行改革时,就发生了“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错误走向极端,加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这个期间经济体制的变动,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大跃进”时期改革的重演,有的走得更远,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在此期间,有些年份(如1975年),有些部门(如石油工业),经济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这往往是由于不同程度地冲破了“左”的政策和现有的体制的束缚的结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逐步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已经转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样,才有条件重新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
  关于农业改革,讲的内容比较多。基本观点有:打开农业改革的钥匙,是农业生产责任制。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过程,非常健康。根本原因是我们总结了过去农村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这包括:允许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并存,而不是强制推行某一种形式,排斥其他的形式;因势利导,逐步放宽政策,没有搞一哄而起;干部对某一种责任制形式有疑虑,允许坚持和保留自己的意见,不批判,不强求统一,让他们从实践中接受教育。现在,在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上,我们绝大多数干部的认识已经统一了。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