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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首次向美遣返战俘

作者:张 伟




  1954年日内瓦会议之后,中美开始秘密接触。作为中美接触的一个层面,新中国开始向美国方面直接移交在朝鲜战争时当时未能遣返的美军战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2004年解密的20世纪50年代的外交档案中,详细记录了新中国首次不经过第三方向美直接移交战俘的过程。
  
  坦尼逊申请离境,罗瑞卿上报总理
  
  1955年9月2日,公安部长罗瑞卿向周恩来总理递交题为《关于拒绝遣返的美籍战俘坦尼逊要求离开我国及处理意见的报告》,罗瑞卿在报告中向周恩来详细汇报了遣返坦尼逊一事的原委。由于译法的不同,在部分档案中将“坦尼逊”译作“坦尼生”。
  总理:
  现在山东造纸厂工作的拒绝遣返的美籍战俘坦尼生,于八月十七日向中国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离开中国到印度居留。但在未确定他的行期以前,要求为他保密,不要宣布。同时在申请书内一方面申明他要求离开中国是经过了长时间考虑,已“下了决心”“决不改变”,并“决不听任何演说”,“如果有人试图说服我,说我错了,我不能保证我的态度和行动”。另一方面又表示走前仍好好守法,“好来好去”,“决不像已走的三个美国人那样闹问题”。对于他要求到印度居留的问题,事后曾向造纸厂领导口头表示,如印度不接纳他,“宁愿回美国去”。
  坦尼生要求离开中国的原因,据我们研究不是偶然的。早在一九五三年九月(他表示拒绝遣返后的两个月)在开城就闹回去的问题。一九五四年一月,曾一夜偷爬三次铁丝网企图逃走未果。在山西太原时,对去留的问题仍经常表示动摇。到山东造纸厂后,虽表面上一度表现积极,但思想并未解决问题,由于他与山东造纸厂的几名战俘的关系不好,自己很孤立,同时最近在厂内与一女工恋爱未成,成为他此次坚决要求离开中国的直接原因。现在坦尼生的表现还正常,每日尚按时做工。
  根据以上情况,遵照总理历次指示的精神,对坦尼生提出离开中国的要求,拟予批准,并作如下安排:
  一、立即由红十字会通知他,根据我国数次申明对拒绝遣返的战俘去留自愿的原则,可以批准他离开中国的要求,红十字会并即将为他安排一切有关他出境的事宜。同时正式告他,在未办妥出境手续之前,在中国居留期间,必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并安心等待。
  二、关于去印度居留的问题,鉴于比籍战俘路易提出去印度,我红十字会曾向印度红十字会进行交涉,至今未作答复,估计印度可能不愿接纳。而坦尼生又曾表示如印度不接纳,可以回美国去。因此拟设法说服他直接返回美国,均由中国红十字会通过印度红十字会进行必要的安排。
  三、在未办妥出境手续前,仍令其住在济南,办妥手续后,即由济南直接送出境去,并由红十字会发一新闻(新闻稿另拟)。关于出境时所需要的服装及零用费的补助,仍按格瑞格斯等出境时的规定办理,即发给零用费港币一百元、服装费人民币一百五十至二百元。
  四、坦尼生要求在离开中国的问题上为其保密的问题,我们考虑,在出境手续未办妥前,可以不宣布,但出境手续办妥后,即将此事连同他给红十字会的信一并向北京人大和山东的其他战俘公布。
  以上处理意见已征得外交部乔冠华同志和红十字会、敌工部同意,是否妥当,请批示。
  罗瑞卿
  一九五五年九月二日
  笔者在另一案卷中找到了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李德全于罗瑞卿的报告递交三周后,发给印度红十字会会长考尔夫人的电报稿。显然,有关方面此时已启动了遣返坦尼逊的程序。根据这份档案上原有的一行文字注释判断,该电报是中国红十字会在9月20日发给印度方面的,由于当时没有抄送外交部门,所以在外交部档案馆所藏的电报档案,是从相关部门借出的档案中抄录的复件:
  德里印度红十字会会长考尔夫人:
  由于拒绝遣返而申请来我国居住的前在朝鲜战争中美军被俘人员理查德·坦尼逊(RICHARD TENNESON)现在要求离开中国返回美国。中国红十字会愿意协助他回国,准备送他到香港。请贵会协助与有关方面接洽和安排坦尼逊到达香港后继续他的旅程。接洽妥当后请即电复,我们即可将他准备出境到达香港的日期电告。对于贵会的协助,请接受我预致谢忱。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李○○(原件签名如此——作者)
  一九五五年九月 于北京
  
  两份普通公文显出遣返坦尼逊的意义:新中国首次向美直接移交战俘
  
  在外交部档案馆同时解密的档案《关于前美国战俘理查德·坦尼逊出境事的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111-00069-01(1))案卷中,保留了两张使用外交部便笺纸书写的看似普通的内部行文记录。而正是这两份简单的记录,向我们揭示了遣返坦尼逊一事的意义:这次遣返行动是新中国建国后第一次向美国方面直接移交战俘。
  第一件行文:
  冠华同志并转汉夫同志:
  汉夫同志提出的两个问题,我认为答复还都应当是正面。(一)以前关于坦尼逊对印红会的交涉,都是用会长对会长的名义,此次以不改为妥。(二)以前并无将前战俘交美方之事。现在要交美方,拟先打一个招呼为妥。如何请斟酌。电报明天(星期一)发还来得及。通知英代办可顺延一天,新闻照你改的日期发。
  (徐)永煐十一月廿七晚
  起草此文的徐永煐时任外交部美澳司司长,具体负责遣返坦尼逊的事宜。在本卷宗和其他相关案卷中,有不少公文都出自其手。从这简简单单的百余字便笺中,我们可以窥得中美刚刚开始接触时外交部工作人员的小心谨慎。乔冠华对于这件公文的批示是:同意徐的意见。乔,十一。二十七日第二件行文:
  章副部长:
  据公安部告,坦尼逊于二十五日下午一时离京去穗,二十八日可抵穗,二十九日到深圳住一夜,三十日出境。
  萧 扬
  在这份公文上也留下了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的批示:徐司长,请告:(一)李会长为何不在,可不可以用她来找?(二)过去美俘出境是否都要致电美红会的?是否必要?在同一份行文上也留下了不同字体的另一批示:此次不同,因需交给美方。
  
  坦尼逊接受采访,外交部邀请入京
  
  由于在外交部的相关档案中缺失了自1955年9月至11月之间有关移交坦尼逊一事的处理记录,我们无法了解到在这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有关移交坦尼逊问题的进展。而在相关解密外交档案中发现的与这一时间最为接近的一件记录是外交部美澳司负责人徐永煐11月15日给乔冠华等人的一纸简短通报:
  冠华同志并转张、章、姬副部长:
  十一月十四日参考消息所载坦尼逊给国际新闻社的信,态度很好,并且有相当政治了解。他如果保持这样的态度,那么在他回美后不但在对我的诬蔑宣传上可以起一些抵制作用,而且在民主和和平方面可以起些积极作用。因此我们在他离开之前(这大约是本月底,还有两个星期)应当注意巩固我们同他的友谊,并且在他对我们关于他回国的手续表示同意后,派适当的人同他游历参观一下,或邀请他到北京来住几天,派人同他谈谈,目的是巩固友谊,提高认识。如何之处,请考虑。
   徐永煐
  十一月十五日
  这件通报是写在一张窄长的外交部便笺纸上,其上有章汉夫的批示:可以考虑在他走前请他来北京谈一下。在该档案的同一页上还附有外交部办公会议对于以上问题的正式答复通知。在档案上只保留了这次会议决定中,事关释放坦尼逊的第四项决议内容,显然是档案人员在整理相关卷宗时从通知原件上剪下来粘贴上去的。
  通知 十一月十八日
  十一月十六日办公会议决定下列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四、在我国的前美军士兵坦尼逊给国际新闻社的信内容尚好,同意美澳司以及在他回美国前可在他自愿条件下,组织他参观一些地方,给他更多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办公厅(印)
  为查找档案中提到的这封信,笔者与现在北京大学新闻学院攻读研究生的同门师妹王珍遍查京城各大图书馆,还是没有查找到档案中提到的1955年11月14日的《参考消息》。这就使此文缺乏了一份宝贵的他证材料,实为一大憾事。
  
  山东省公安厅派人奉命与坦尼逊谈话
  
  也就在外交部准备邀请坦尼逊来北京参观的同时,山东省公安厅人员奉公安部之命,以红十字会名义与坦尼逊进行了一次谈话,详细了解坦尼逊离开我国之前的具体要求。外交部档案馆的解密档案案卷《山东省公安厅与美国战俘坦尼逊谈话情况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111-00063-07(1))专门记述了这次谈话的内容。
  与坦尼逊谈话情况报告
  中公部:(戌政字19号)
  十一月十八日政甲戌字一一六号电悉:我厅已遵示派一科长以红十字会名义与坦尼逊进行了谈话。结果坦除表示同意到广州随美国红十字会的来人一同回国外,并提出两点要求:
  1. 要求红十字会给做一套西服。
  2. 要求能提前走两天,以便到广州市选购一些中国的纪念品。
  我们表示将这些要求转达中国红十字会研究答复。事后并告厂方给做一套西服。
  另外,厂方最近按他个人的要求已买了外套、绒衣各一件、衬衣二件,其值四十余元。为表示来者欢迎,去者欢送。厂方应拟采取如下形式欢送:
  1. 连同其他外侨一起聚餐一次,表示欢送。
  2.利用车间技师以师徒关系请坦吃一次饭,以表示友谊。
  3. 坦以前向翻译提出要求能带一新的中国缎子被面给他母亲,拟满足其要求。以上特报,望速指示。
  (根据指导小组的意见,已令坦尼逊于今日(二十二日)晚或明日早来北京。出境时间仍按以前规定于本月三十日出境——公安部一局)
  山东省公安厅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外交部拟就新闻稿,批示虽小尽显总理工作严谨
  
  就在山东省公安厅人员与坦尼逊谈话前后,外交部美澳司也拟就了有关遣返坦尼逊的相关照会和新闻稿。11月26日,徐永煐将稿件的底本递交章汉夫和乔冠华。
  章副部长、乔部长助理:
  有关坦尼生出境事的通知稿与新闻稿已拟就,请予审阅修正。
  处理这些稿件的时间,我司建议作如下安排:
  (一)二十七日由外交部办公厅致美国红十字会电。
  (二)二十八日上午
   ①中国红十字会致美国红十字会电。
   ②欧非司告英代办处。
  (三)二十九日新闻司将新闻稿交新华社,拟请办公厅打印五份,分送公安部局、红十字会、欧非司、新闻司、办公厅各一份。以上当否,请示。
  徐永煐
  十一月廿六日
  这份公文虽然看上去普通,但有意思的是周恩来总理对这份公文的批示:事由没有写出,使批文件的人摸不着头脑。请在办公会上告徐司长以办公事的必要手续,发回外交部办。周恩来十一.廿七。
  寥寥几字,尽见周恩来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对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严格要求。建国初期的外交工作一直是由周总理全面负责的。周总理曾多次叮嘱在外事部门工作的干部“外事无小事”。在以下的几份稿件上,都留下了周总理的批示和修改记录。同样让人回味的是,周总理对稿件的修改内容基本上全是对于标点符号的修改。这又从另一个角度洞悉了周总理思维和处世之严谨。
  以下是在档案中保存的通知英代办稿、新闻稿和通知美红十字会稿原件内容:
  通知英代办处稿
  奉黄司长之命,我们通知你下列事项:
  坦尼逊先生(Mr. Richard R. Tenneson)是一个经由中国红十字会申请来中国居住的拒绝遣返的朝鲜战争中的战俘,他最近申请离开中国,已经获得中国有关方面的批准。他已经由中国红十字会人员陪送前往中国边境,本月三十日上午十时到达深圳罗浮桥头,由中国红十字会人员将他交托给美国红十字会人员。
  周恩来总理在档案上的批示是:照办。周.十一.廿八
  新闻稿
  前联合国军美籍士兵坦尼逊离开我国
  [新华社十一月卅日讯]前联合国军美籍士兵坦尼逊(Richard R. Tenneson)申请离开中国,已经获得中国有关方面的批准。中国红十字会派员陪送他到广东省深圳,并把他交托给美国红十字会人员。他已在本月三十日上午从深圳出境。
  坦尼逊是一九五四年二月经由中国红十字会申请来中国居住的拒绝遣返的朝鲜战争中的战俘。离境前,他在山东省济南的国营造纸厂中工作。
  周恩来在档案上的批示是:照发。周.十一.廿八 通知美红十字会稿
  美国华盛顿美国红十字会主席包克先生:
  坦尼逊先生(Mr. Richard R. Tenneson)是一个经由中国红十字会申请来中国居住的拒绝遣返的朝鲜战争中的美籍战俘,最近提出离开中国的申请,他的请求现已经获得中国有关方面的批准。中国红十字会已经协助他作了一切必要的安排。他将于本月三十日上午十时由中国红十字会人员陪同到达深圳,把他交托给美国红十字会按惯例前来交递美犯包裹的人员。我们希望并相信美国红十字会将对他提供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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