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什么人容易犯罪

作者:李玫瑾




  罪行的背后,往往反映了罪犯的各种欲望。促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归根结底只是一些非常单纯的原因,以及蕴藏于背后的神秘想法……
  曾有一位主持人问我:你研究犯罪心理这么多年,能不能用一句话来说犯罪心理是什么问题?我的回答是:犯罪人都是没有敬畏之心的人。
  看看现实吧:若说“贫穷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心理原因”,我可以给你找出大量富人的犯罪实例;如果说“没有知识导致人犯罪”,我可以给你找出有知识、甚至有律师博士头衔的人的犯罪实例;如果有人说“没有地位的人犯罪”,我可以找出有地位的人犯罪实例:如果有人说,没有修养的人才犯罪,我可以找出很有底蕴的人的犯罪实例。贫穷、无知、无权无势还有缺乏修养……这些都不是个人犯罪的真正心理原因。
  纵观街上的小毛贼、再到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若追究他们个人的犯罪心理问题,只用一个问题概括足矣:没有敬畏之心!因为他们只有在自认为“此事不会被人发现”时才敢做明知不对的事!是啊,没有人知道怎么会被发现?没有发现的怎么可能会被抓呢?
  有人说,那么多案件,警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破获。我说这是事实。还有人说:如果我只做一次案就再也不做了,恐怕警察一辈子也抓不了我。我说,这种可能性完全存在。
  但是,我想说的是,当一个人用一种违法手段轻易地达到自己的欲望或排除了某种障碍,那么,他一生中肯定还有欲望,他还会遇到新的障碍,到那时,他会选择无把握的新方法吗?选择不可能那么快见效的累人的方法吗?
  事实上,这是规律:一个人用一种捷径做成一件事情,他遇到麻烦时一定还会再这么做的。就像生病,吃第一种药不太见效,吃第二药时很快见效,那么,只要再生此病,脑中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第二种药,因为那个药有效!
  所以,犯罪一次确实不一定会被抓获,恰恰不被抓获意味着成功,为何不能再来一次?二次不被抓获意味着把握增大,成瘾现象往往形成于人的各种有效行为中,存在于各种强化的有趣行为中。那么,让人经历了紧张刺激、又让人体味了成功、让人满足了欲望,又让人不禁回味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可能不再重复?
  古人早就告诉我们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古人还告诉我们:要“慎独”——越是独自的情况下越要谨慎!那么,独自的情况下为何要谨慎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的头上有神明!
  敬畏是在没有视线时的一种感知,是一种没有约束时的观察。有敬畏之心者为智者,因为他懂得,这世上自然的智慧远远超出人的智慧!不要以小聪明去拷问大智慧!
  何为大自然的智慧?那就是事物的相关联系性,是事物的内在逻辑性。当我们讲一句谎话时,我们需要在不同场合下用两句以上的谎话来圆谎,两句以上的谎话往往需要四句以上来圆谎;同样,做了一件坏事,要把自己撇清就需要再做很多的努力,一环套一环,结果是“洞”越来越大,以致自己的躯体都无以填补。
  敬畏,是一种信仰。现代社会中人的文明不仅需要科学发展,同样需要信仰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