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有感状告“八哥”

作者:从维熙




  据电视传媒报道:不久前北京某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闻所未闻的案件。一个居民把邻居鸟笼里的“八哥”。告上法庭。读者可以想象得到,笼子里的鸟不具备法人资格。张三起诉“八哥”的目的。是起诉“八哥”的主人李四。笔者有幸从电视台法制节目中,全须全尾地观看了这一审理过程,觉得其内涵丰富。颇值得品味咀嚼,特行文于此供读者品味。
  具体情节是这样的:待以拆除的简易的筒子楼楼道上,设有一个自来水管,楼内居民每天要到这个自来水管打水。别的居民来打水时。八哥都没有什么反应,惟独张三去打水时,那只八哥就开口骂人:“张某坏——张某坏。”因而张某认定八哥所以骂他,都是主人调唆之故——因为张某与李某,在楼内曾有过过节。李某是故意教那只八哥骂他。事情闹到派出所和街道。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其理由是,李某教唆八哥侵犯了他的姓氏权。
  在法院接受了这宗民事案件后,法官与记者为了深入了解内情,不得不亲临那个筒子楼内进行调查。有意思的是,那只八哥见了法院工作人员后,嘴巴变得甜甜的,叫出来的声音是:“你好——你好——91。这可让法院调查人员,陷入了五里迷雾之中,不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了。
  原告张三说:“那是李四调换了八哥。”
  被告李四说:“还是原来的八哥。”
  笔者看了这一奇异的民事官司之后,第一个感觉是,这是时代新的“拍案惊奇”。虽然它标志着百姓权利意识的提高,但也真够难为法官们的了,不是包公再生,面对这样难以取证的官司,该如何审处?第二个感知是,我忽然记起了几年前。剧作家中杰英曾写了一个题为《北京大爷》多幕话剧,在北京剧场上演了一段时间。由于北京历史上长期是帝王的京都——特别是刚刚谢幕不久满清王朝的皇城。受地域文化的长期影响,京城确实孕生了一些“北京大爷”式的人物,他们终日无所事事,手提着鸟笼四处闲逛,专门爱搞一些招猫逗狗之事。有人评说。这些人是当年“八旗”子弟的遗老遗少;也有人评说,这是古代帝王京都留下的泼皮、混混,在新时代借尸还魂。不管怎么评说。大家有一点认知是一致的:这些北京大爷,没给日新月异的北京添彩,反而在新北京的悦耳的乐章中,增加了刺耳的杂音。
  当然。就事论事而言。笔者不排除八哥主人李四,因与张三有过节,教唆八哥骂张三之可能。但在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张的京城首都,他们居然有那么多的闲心,又耗费那么多的精力,不断扩大事态,步步紧逼地走向法庭,真可谓难舍北京大爷的遗风之最,让众多的北京人为之汗颜。之所以如此,因为那八哥原本为林中之鸟,美丽的森林才是它的故乡。人类将其网入竹笼,已经不是善举,再以人性之恶,将其豢养成挑唆事非之徒,不是自供出一些北京大爷生活之苍白无聊,还能说明什么呢?
  当然,这只是京城浓郁暖色图画中的几滴冷色,但它却大煞首都风景。笔者写在这里,以供国人当作明镜自照自省……
  【阿紫荐自《北京晚报》200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