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赃乱死多门

作者:王春瑜




  中国历史上有不少名垂青史的改革家,但其中有些人,结局悲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出污泥而有染,忘记赃乱死多门。他们一方面从事政治、经济改革,一方面自己又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从而授人以柄,为反改革派的反攻倒算,打开了缺口。如西汉著名政治家、经济改革家桑弘羊,其盐铁官营专卖、设立平准、均输机构等一系列经济思想和措施,对以后我国封建工商业的发展,有着巨大影响。但是,他居功自傲,处心积虑为自己的兄弟谋取高官厚禄,名将霍光反对这样干,他怀恨在心。贪欲恶性膨胀的结果,最后竟与上官桀等人勾结谋反,败露后被杀并灭族(《汉书》卷二十四下)。又如唐中叶著名经济改革家、两税法的主要创始人杨炎,对唐代乃至后世的封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他的儿子杨弘业,在其庇护伞下,多次犯法,接受贿赂,走后门,通关节。杨炎本人,更利用宰相职权,仗势强压下属官员买卖私人宅第,高价估价,低价结算,从中牟利,当时的御史们认为,杨炎用权力谋来的差价就是赃物。他被罢官,贬至崖州,还没到达,就又被唐德宗派人处死。
  明代改革家张居正的悲剧,更具有典型意义。
  张居正的政治、经济改革,是以半途而废告终的。他病死不久,政局即迅速逆转:其官秩被迫夺,家产被查抄,当政时起用的主要官员“斥削殆尽”,改革派的政治力量受到毁灭性的打击,他呕心沥血实行的改革,基本上被一笔勾销。“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场政治大悲剧,其历史教训,是多方面的,深刻地警示后人,勿重蹈覆辙。
  教训之一,是张居正固然也惩治腐败,但未持之以恒,而更重要的是,在反对别人腐败的同时,自己也不干净。
  明朝中叶后,政风十分腐败,贪官污吏横行不法,民脂民膏尽人私囊。严嵩垮台被抄家时,竟抄出黄金三十万两,白银二百万两,其它珍宝多得不可胜数。“私家日富,公室日贫”的结果,国家财政捉襟见肘,嘉靖末年,太仓存银竟不到十万两,真是岌岌乎殆哉。
  作为一个杰出的改革家,张居正当然看到了腐败的严重性。他在隆庆年间所上著名奏疏《陈六事疏》中,即尖锐地指出,“当民穷财尽之时,若不痛加省节,恐不能救也”,“凡不急工程,无益征办,一切停免”。极力倡导廉政。同时,它认为必须惩治贪污,并将惩贪与巩固边防相结合。他建议:。其贪污显著者,严限追赃,押发各边,自行输纳,完日发遣、发落,不但惩贪,亦可为实边之一助。“(《张太岳集》卷三十六)在他主政后,不仅一再强调。吏治不清,贪官为害”,大力整顿吏治。而且还抓了重大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云南黔国公沐朝弼,谋害亲子,与嫂通奸,“视人命如草菅,通夷、占军、谋财、夺产,贻害地方,不止一端”(《明神宗实录》卷四)。对这样一个罪恶多端的腐败分子,本当早该逮捕法办,但朝中官员感到他是开国功臣西平侯沐英的后代,不敢下手。张居正断然“驰使缚之”(《明史》卷二百一十三《张居正传》),绳之以法。辽王朱宪的荒淫歹毒,更令人发指。他公然“淫乱从姑及叔祖等妾,逼奸妇女,或生置棺中烧死,或手刃剔其臂肉……用炮烙活剥等非刑剜人目,炙人面,辉人耳……”(徐学聚:《国朝典汇》卷十三),张居正明知这是皇亲国戚,老虎屁股摸不得,但还是与朱宪进行了斗争,尽管其中情节复杂,后来张居正为此遭来严重祸害,但对朱宪毕竟是沉重的打击。
  但是,张居正在改革的后期,几乎把全部精力用于经济领域的改革,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这是赋税制度史上划时代的变革。而在廉政肃贪、惩治腐败方面,并未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对赋税改革的先驱,刚正不阿、与贪官污吏势不两立的海瑞,张居正反而觉得他过激,始终不予起用。(明史.海瑞传)说:“居正惮瑞峭直,中外交荐,卒不召。而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他自己不但行贿,也受贿。大宦官冯保是他的政治盟友、靠山,所谓。“居正固有才,其所以得委任专国柄者,由保为之左右也。(《明史》卷三百五《冯保传》)。冯保贪财好色,张居正让其子张简修送到冯保家中名琴七张,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金三万两,银十万两,”其它珍玩尤多。(佚名:《天水冰山灵》附录《籍没张居正数》)。需要指出的是,张居正在做官前,家中不过有田数十亩,家中余粮甚少,遑论金银;他当了内阁首辅后,虽是一品官,月俸也不过八十七石米,即使将他一辈子的官俸加在一起,至多不过折银两万余两。显然,他送给冯保那么多的金银财宝从何而来,是不盲而喻的。而冯保后来垮台的主要罪状之一,便是贪污,说他家中所藏,抵得上天下贡赋一年的收入,后来也确实在他家抄出金银百余万两,大量奇珍异宝。张居正依靠冯保这样的贪赃枉法者作为自己改革的政治盟友,无疑是授反改革的保守、顽固势力以把柄,成为他们打击改革派、扼杀改革事业的突破口。万历皇帝在没收了冯保的财产后,怀疑张居正也有大量财宝,“益心艳之。”这也是抄张居正家的重要原因。令人失望的是,从张居正家虽未抄出如万历皇帝想象的甚至超过冯保的巨额家产,但毕竟也有大量财富,折价约金银十九点五八万两,另有很多良田。这决不是张居正的区区薪俸所能置办的!张居正的个人生活,也很奢侈、糜烂。其父病逝,他奉旨归葬,坐着三十二人抬的豪华大轿,吃饭时菜肴过百品,“居正犹以为无下箸处。”(明·焦:《玉堂丛话》卷八)甚至大吃海狗肾,“竟以此病亡”(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张居正的这种腐败行为,不但给自己抹黑,更重要的是,是给改革事业抹黑。很难设想,一个自身腐败的改革家能够把改革事业进行到底。
  明朝前期的经济改革家夏原吉说过一句发人深思的话:“君子不以冥冥堕行”(《明史》卷一百四十九)。改革家更不应当稀里胡涂地自行堕落、腐败,从而被顽固、腐朽的政治势力,像“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鲁迅:《且介亭杂文·忆刘半农君》)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要看为官清不清,就看宦囊轻不轻。同样是改革家的北宋范仲淹,位居要津后,若无宾客登门,吃饭仅有一种荤菜,妻儿的衣食,仅能基本自足(《宋史》卷三百一十四本传),他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原则,不是仅仅用以教育别人的,自身就是个“吾道一以贯之。的忠实实行者。北宋的另一位大改革家王安石,生活更十分俭朴,穿着普通服装,吃着家常便饭,衣服脏了不洗,脸有污垢未净,他都无所谓(《宋史》卷三百二十七本传)。守旧派攻击他是作伪,但休想捞到一根王安石贪污腐化的稻草。前述改革家夏原吉也曾蒙冤入狱,被抄家,但除了“自赐钞外,惟布衣瓦器。”(《明史》卷一百四十九本传)他们的高风亮节,永远是后世效法的楷模。
  [翟明荐自《大公报》2006年4月20日/李二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