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反腐,给贪官们一个“公平”

作者:常 侠




  
  一些腐败官员被绳之以法,多有委屈和不平,即使像胡建学、张二江这样的巨贪,也曾大不服气。有的又吵又闹,甚至撒泼耍赖。这其中有个心理原因,那就是:凡贪官皆熟谙官场的腐败内幕及腐败程度。“腐败的人多着呢,为什么偏抓我?”“比我更腐败的人为什么不抓?”特别是那些数额不算巨大的小贪被抓了,而更大的腐败罪犯还在继续腐败,这就使许多落网贪官心中“不平”。
  虽然不会有人为这些贪官鸣不平,但贪官们的“不平”却很引人思考。首先,这些贪官的不平只能是心理不平。实际上他们并没有不平的道理。你如果不贪,永远不会去抓你;至于贪多贪少,只要触犯刑律,就没说的,所以说,没有什么可委屈的。当然,确有一些小贪被抓,大贪漏网。这个概率也许还不小。这才是一个问题,因为它确确实实反映了反腐的“不公平”、不彻底不能完全做到以罪论惩。因为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健全,不能有效及时地扼制腐败和反击腐败,让很多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这一点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其次,许多贪官的落网,大多有一定的偶然性。有的是手提包泄了密,有的因为情人日记案发,有的因为小偷偷出了案情……在许多情况下,被抓了确实只能算“运气不佳”。
  有一句话叫“腐败并快乐着”,是说有些人在继续腐败而不被发觉。还有一句话叫“腐败并提升着”,确实有些人一边腐败一边被提拔,只不过不慎绊倒了,才被抓。如果不是因为偶然的缘故,这些人依然可以继续“腐败并快乐着”。然而,这只是反腐“不公平”的表象,深层原因在于反腐在某些环节上依据的不是法律制度,而是上头的旨意,反谁保谁都有授意,并受控制。这才是反腐最大的“不公”。如果能切实做到有贪必反,有案必查,有制度可循,疏而不漏,真正实现反腐的“公平”和彻底,被抓的贪官们,我看谁还敢叫屈!
   [选自《同舟共进》2005年第6期/言 午图《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