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1期
为官与大盗
作者:王开林
前些日子,我浏览唐宋名贤的笔记,读到岳飞之孙岳珂编撰的《桯史》,其中有一则趣话,对贪官污吏不敬得很。这则故事主人公是自号“滚海蛟”的东南海盗郑广,这家伙曾在福建莆田一带啸聚渔民,大行剽掠,官府也拿他没辙。硬的一手对付不了,皇帝老儿便下诏招安,为表彰郑广悔罪归顺,于法外开恩,赏给他一个不大不小的武职,容他为朝廷效力。由于郑广做过海盗,同僚对他无不侧目而视,甚至没谁肯跟他扯扯闲谈,这令郑广心中大为窝火。有一天,郑广见那些自命风雅的同僚聚在一起谈诗论句,便走过去主动搭讪:“我郑广是个大老粗,作了首歪诗,想献个丑,念给大家听听,不知行不行?”大家见他也来附庸风雅,估计狗屁不通,便想看他当众丢人。诗是现成的,郑广朗诵道:“郑广有诗上众官,文武看来总一般。众官做官却做贼,郑广做贼却做官!”这诗一念完,那些挨了嘲骂的贪官污吏一个个灰溜溜地走开了,郑广则吐尽胸中那口郁闷已久的鸟气,开心至极,忍不住哈哈大笑。
郑广做过海盗,尚且敢说自己强于贪官,这不是将封建官场的黑暗揭露无遗了吗?柳宗元在《送薛存义序》中说:“今受其直(值)而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意思是,如今本朝收受百姓赋税,而怠慢他们事情的官员,比比皆是;岂止怠慢百姓的事情,还想方设法盗取他们的财物。你说此辈硕鼠可恨不可恨?苏轼在《拟进士对御试策一道》中则下语更重:“吏受贿枉法,人必谓之赃,非其有而取之,人必谓之盗,苟有其实,不敢辞其名。”也就是说,贪官即为大盗,一旦坐实,则恶名终身难以洗脱。
东汉的清官杨震拒收老朋友的馈金,说什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在后代的贪官听来,肯定要嘲笑杨震胆子太小,简直不像个男子汉。明朝户部尚书张津,曾在官署客厅张贴了一副对联:“宽一分,则民多受一份赐;取一分,则官不值一文钱。”这副对联若让后代贪官见了,更会笑掉大牙,一分都不取,岂非傻瓜?何况自己不取,也自有人取,那公款取之于民并不会用之于民。
临到这篇文章结尾时,我忽然记起齐白石老人晚年的一幅名作,画的是位身穿白袍的清官,年纪大了,醉态可掬地伏在酒瓮上,酒勺柄上挂着一串铜子,题记为:“宰相归田,囊底无钱,宁可为盗,也不伤廉。”如此说来,强盗确实胜过贪官,因为盗亦有道啊!亲爱的朋友,对此一端,不知你是否表示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