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

 



年年有除夕,年年不相同;
不但时不同,乐也不同。
记得七岁八岁时,
过年之乐,乐不可当,──
乐味美满,恰似饴糖。
十五岁后,比较以前,
多过一年,乐减一分;
难道不乐?──
不如从前烂漫天真。
十九娶妻,二十生儿:
那时逢岁除,情形更非十五十六时,──
乐既非从前所有,苦也为从前所无。
好比岁烛,初烧光明,霎时结花,
渐渐暗淡,渐渐消磨。
我今过除夕,已第三十五,
欢喜也惯,烦恼也惯,无可无不可。
取些子糖果,分给小儿女,──
“我将以前所有的欢喜,今日都付你!”

原载《新青年》4卷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