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

 



  英国现代散文家L.P.Smith有一篇小品TheRose,文笔简洁可爱,内容也非常隽永,使人百读不厌,故事既有不少的美丽处,所以竟采取了大部分织进这一篇诗里,背景也一仍原篇,以收异域及远代的憧憬之趣。至于本诗能够把握住几许原文的美,我是不敢断言的;因为,这诗对于我本来便是一个大胆的尝试。想起在一九三六年的最后三天里,苦苦地改了又改,算是不三不四地把它完成了;现在看到,我虽然并不满意,但却也多少是有些喜欢的。

  二十六年一月忙考时谨志

     庭院里盛开着老妇人的玫瑰,
     有如焰焰的火狮子雄踞在人前,
     当老妇人讲起来玫瑰的故事,
     回忆和喜悦就轻轻飘过她的脸。

     ……许多年前,还是我新婚以后,
     我同我的丈夫在意大利周游,
     那时还没有铁路,先生,一辆马车,
     带我们穿过城堡又在草原上驰走。

     在罗马南的山路上马车颠坏了,
     它的修理给我们三天的停留:
     第一晚我们在茫茫的荒野里,
     找到路旁的一间房子,敝落而且破旧。

     我怎能睡啊,那空旷的可怕的黑夜!
     流水的淙淙和虫鸣嘘去了我的梦;
     趁天色朦胧,我就悄悄爬起来,
     倚立在窗前,听头发舞弄着晨风。

     已经很多年了,我尚能依稀记得,
     清凉的月光下那起伏的蓝峰;
     渐渐儿白了,红了,一些远山的村落,
     吻着晨曦,象是群星明耀地闪射。

     小村烦嚣地栖息在高耸的山顶,
     一所客栈逗留住我们两个客人。
     几十户人家围在短墙里,像个小菜园,
     但也有礼俗,交易,人生的悲哀和喜欢。

     酒店里一些贵族医生和官员,
     也同样用悠闲弹开了每天的时间,
     在他们中间我看到一个清瘦的老人,
     又美丽,又和蔼,有着雄健的话锋。

     他的头发斑白,精神像个青年,
     他明亮的眸子里闪耀着神光,
     不住地向我们看,生疏里掺些惊异,
     可是随即笑了,又像我们早已熟悉。

     老人的温和引起来一阵微风,
     轻轻地吹动了水面上的浮萍;
     他向我们说陌生人不必客气,
     他愿意邀请陌生的客人到他家里。

     于是,在一个晴朗炎热的下午,
     青青的峦峰上斜披夕阳的紫衫,
     一辆小车辘辘地驰向老人的田园,
     里面坐着我和我的丈夫。

     这所田园里铺满了小小的碎石,
     丛绿下闪动着池水的波影,
     一棵紫红的玫瑰向天空高伸,
     发散着甜香,又蔽下幽幽的静。

     玫瑰的花朵展开了老人的青春,
     每一阵香化成过去美丽的烟痕,
     老人一面让酒一面向我们讲,
     多样的回忆在他脸上散出了红光。

     他坦然地微笑,带着老年的漠冷,
     慢慢地讲起他不幸的爱情:
     “……多少年以前,我年轻的时候,
     那隔河的山庄住着我爱的女郎,

     “她年轻,美丽,有如春天的鸟,
     她黄莺般的喉咙会给我歌唱,
     我常常去找她,把马儿骑得飞快,
     越过草坪,穿出小桥,又抛下寂寞的墓场。

     “可是那女郎待我并不怎样仁慈,
     她要故意让我等,啊,从日出到日中!
     在她的园子里我只有急躁地徘徊,
     激动的心中充满了热情和期待。

     “园子里盛开着她喜爱的玫瑰,
     清晨时她常殷殷地去浇水。
     焦急中我无意地折下了一枝,
     可是当我警觉时便把它藏进衣袋里。

     “这小枝玫瑰从此便在泥土中成长,
     洗过几十年春雨也耐过了风霜,
     如今,啊,它已是这样大的一棵树……”
     别时,老人折下一枝为我们祝福。

     修理好的马车把我们载上路程,
     铃声伴着孩子们欢快的追送;
     终于渐渐儿静了,我回视那小村
     已经高高地抛在远山的峰顶……

     现在,那老人该早已去世了,
     年轻的太太也斑白了头发!
     她不但忘却了老人的名字,
     并且也遗失了那个小镇的地址。

     只有庭院的玫瑰在繁茂地滋长,
     年年的六月里它鲜艳的苞蕾怒放。
     好像那新芽里仍燃烧着老人的热情,
     浓密的叶子里也勃动着老人的青春。

  载《清华周刊》第45卷第12期(1937年1月25日),署名:慕旦。

  *关于《清华周刊》所发署名“慕旦”的两首诗,经当时任该刊编辑的王瑶先生忆及:“抗战前夕曾经手编过外文系在校生查良铮的诗。”又经查良铮同班同学王佐良先生证实:“‘慕旦’两诗是查良铮所作无疑。《更夫》是他的,《玫瑰的故事》也是他的。后者根据L.P.Smish所作‘TheRose’一文正是我们在1935-1936年间在清华读的大一英文教科书中的文章。而我看到那种叙事诗的写法已同他后来译《唐璜》的笔法差不多。”参见《穆旦年谱简编》。——李方《穆旦诗全集》本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