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6期

熊猫也吃霸王餐

作者:琳恩.特卢思




  包好,逗号
  
  话说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幽默作家詹姆士·瑟伯正给《纽约客》杂志写稿,责任编辑哈罗德·若斯。两人为逗号打过口水仗,回想起来很有意思:吃饱老酒的顶级牛人两个,头上软毡帽正正端端,四只手把张大桌案拍得震天价响,扎唇枪,飞舌剑,竟只是在争论逗号的琐碎用法。照瑟伯说来(参见他1959年出版的《与若斯共事的岁月》),若斯的“文意明晰情结”差不多要走火入魔了:他大概觉得,只要往文句里拼命加入逗号,文意的明晰度就会无限提高。而瑟伯在书中自诩是与之对立的“正派”人物,他认为逗号一多,就成了一把把底朝天的椅子,扔到办公室外,堵塞了一条叫“文意畅通”的大走廊,烂摊子无法收拾。于是,两人老争个没完。若斯要写一句“红,白,蓝(注:美国国旗的三种颜色。)”,用了尽可能多的逗号,那么瑟伯必然要义正词严地主张应该改作“红白蓝”,一个逗号都不要,还煞有介事地解释道:“逗号点点如雨密,乱打三色星条旗,一副样子旧兮兮。”
  若您想深入了解责编的 “恋‘逗’癖”如何成为著、编双方宿怨之滥觞,敬请拜读《与若斯共事的岁月》。有一回,也是瑟伯得寸进尺,竟然寄给若斯一份文稿,上面用打字机打了大词人华兹华斯《陆茜》组诗中的一小段,复以《纽约客》编辑风格重加句读:
  倩女陆茜爱,偏居
  一朝弃世,知有谁
  瘗雪埋香芳丘里,
  幽明永隔,人世非
  若斯八“讽”吹不动,最终倒还是瑟伯立场不稳,在敌方阵营的意识形态面前认了输。毕竟,付稿费的是若斯;签支票的是若斯。当然,他还是个高明的编辑,曾在致赫·勒·门肯的书信里俏皮地承认:“社里对待编辑工作极其谨严审慎,甚至吹毛求疵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鄙人已不知能否遏制住这种势头了。”以此故,逗号泛滥成灾。一位通讯员讨教瑟伯:“干吗在这句话里加个逗号:‘餐后,那几个男人进了起居室’?”而他的回答真真算得论述标点符号的珠玑妙语了。“这一个逗号么,”瑟伯阐释曰,“就是若斯兄用来给那几个男人充分时间,好扶椅离座,欠身挪步的。”
  怎么会出这类问题?怎么意见分歧这么大?撇号有标准用法,难道逗号就没?有是有。可只有当你发觉逗号问题事实上十分繁复的时候,才能体悟个中三昧。逗号特立独行,让人明白:近代标点符号可追溯到多处渊薮。而逗号本身受此影响,同时发挥着两大迥异的功用:
  甲、 明确语句之文法结构;
  乙、 突出诸如节奏、方向、音高、声调、语流等文本特性,类似音乐记谱法。
  这也就是为什么俩大老爷们要在编辑部里为了小小逗号而大打出手的道理:因为标点符号扮演的这两个角色常会头撞头的——而且,就逗号而言,还总是如此呢。1582年,理查德·穆尔卡斯特著《精义初阶》(早期文法著作),谓逗号为“小点带弯钩,于行文中尾随语句,而读时则示人顿歇之处,令诵者气息匀和然也。”十七、十八、十九世纪的语法著作步其后尘,皆为逗号定性如此。为了争论如何正确描述星条旗的颜色,若斯与瑟伯两人竟致互举烟缸威胁对方,这也反映出标点自身蕴含着的一种深刻分歧。四百多年来,它们优游八极,惹是生非。在纸页上,发挥着文法功效,而读者心中,作用还不止于此。它们提示读者怎样“吟”之“诵”之。
  
  要是我们当年没学会默读就好了。开始时,一切都简简单单的。某日,文法临降,万法坏灭。已知最早的标点——传为西元前二百年左右,拜占庭的阿里斯托芬(系亚历山大书宬之芸吏)所创——是一套批注戏剧脚本的符号,三部分组成(包含了处于行句间不同高度的小点),提醒演员何时纳气,准备朗诵紧接着的一大段、一中段或相对较小的一段台词。当年就这点花头。逗号,彼时即指那“相对较小的一段”(希腊文中训“所切之小片”)。甚至,“逗号”在十六世纪被吸纳入英语的时候,指的犹是“一组可拆分的词”,而非今日我们喜闻乐见的那个和和气气,貌似蝌蚪,形如“9”字,一点下还甩着根尾巴的玩意儿。千五百年间,注标点就是为了指导舞台剧演员、唱诗班歌手以及朗朗出声的读书人,使他们能读懂通篇洋洋洒洒的手稿,标示停顿,强调音义,独让句法自个儿在那里凉快着。圣哲罗姆在四世纪翻译了《圣经》,他创制了一个“本乎句读”,用以标点宗教文本的符号系统,使人诵祷时可正确停顿。六世纪,卡西奥多鲁斯在意大利南方为培训写经员撰著过文章。他将关于标点符号的内容收入《论圣教坟典与世俗文学》一书,标举“于畅顺中见顿挫”。说到这里,我倒真希望哈罗德·品特也能知道这些个东西;可当年又有几人能晓得这“顿挫”还有如许悠远的历史呢?
  曩昔一笔不苟的写经员们使用的符号我们如今看来自是大多怪异。定篇号,形似“7”,表示一篇文本的终结;一个恶心的符号,像“吊死鬼”游戏里的绞架[?——译者],表示一个段落的开始(段落的首行缩进是很久以后才被采用的);还有,悬针号,此处尤其值一提,它看上去像今天的斜线分隔符,或叫斜杠(/),当年用来标记最短的停顿。或许,关于标点符号的早期发展史,人们该记住的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在这种完全基于苦抄先贤章句的文化圈里,一个人微言轻的写经员要是胆敢把自认为有助于阅读理解的符号擅添入字里行间,那就是“大不敬”。标点符号之所以发展得慢慢吞吞,谨谨慎慎,并非不受重视,恰恰相反,正因为它们是道力无边的法宝。停顿错了,那宗教文本的微言大义就得来个乾坤大挪移了。就像塞西尔·哈特里在他1818年著的《句读科律,一名标点大法》中指出的,诸位试看下面两句的异同:
  “吾告汝知,其实,于今日汝当共吾等乐土。”
  “吾告汝知其实于今日,汝当共吾等乐土。”
  这下,“兹事体大”的教义应当如何阐释,就取决于逗号的位置了。前一种是抗罗宗的说法(《路加福音》章第23,句第43)。轻轻掠过硫火炼狱,把同时受十字架酷刑的小偷和我们的主径送上天堂。第二种则许诺未来得登乐土(仿佛是要去预先确认一下),又巧妙地为天主教徒留出了炼狱的空间;他们是信其存在的。与此相仿,有人也说钦定本《圣经》(甚至波及亨德尔的名曲《弥赛亚》)对《以赛亚书》章第40句第3的正解有所误导。来,还是看看区别先:
  “有人高呼于荒野中:汝等当为主铺设道路。”
  和
  “有人高呼:于荒野中,汝等当为主铺设道路。”
  又:
  “乐吾子民。”(请去让我的子民快乐起来吧。)
  和
  “乐,吾子民。”(你们这帮人,还不快开心起来;但估计是白说。)
  当然,真的希伯来文或任何其它古代语文有了标点(就希伯来文而言,多几个元音也好),那么两千年来的圣经训诂学岂有用武之地,而一伙长满头皮屑的聪明人则可浮生偷闲,出来吸吸新鲜空气了。可那些古语文本并无标点,没办法。相当长的时期里,甚至古文字的拉丁转译本中,字与字间不空格——你敢相信这种变态之举有存在的可能,我就敢告诉你当时的确如此。那个黑暗的经典时代流传下来的文本——就是一大堆大方格里的大写字母——今人看来就像字谜游戏里的“串词”,你盯着看了约莫廿分钟,突然(又惊又喜,大叫一声)看出是对角线方向一去一回,连起来成了“纸质卫生餐用毛巾代替品”。然而,所谓的“圣经混沌一体”说,在当时还颇有些卫道士呢。五世纪有位名唤卡锡恩的隐修士提出:经文不易读通,非特裨益禅虑,且能光耀神恩——纸上浮现“纸质卫生餐用毛巾代替品”之际,仿佛一刹那间灵光突闪,尘心乃顿生不可思议大法喜焉。
  这段史事还算不上妙趣横生吗?反正,我看算得上——尽管,后来很久也没出什么大事,直到九世纪,那个满脑子奇思怪想,叫查理曼(抱负远大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家伙主政,周天才又被搅乱。当时约克的奥尔昆捣腾出一套用于句末的定篇号(其中有最早的一种问号)。可平心而论,西方世界的标点符号在后续的五百年间实在不咋样,直到一人——一位绝世独立的威尼斯印刷工——历经周折,费尽心机,最终把事情搞定。此人阿尔杜斯·玛努修斯(1450-1515)的便是。我很乐于承认,自己是在一年前才闻其大名的。而如今实在叹息痛恨不能献身于他,为留麟凤之种。
  大阿尔杜斯·玛努修斯在印刷史学家心目中的英雄地位无上崇高。谁发明的斜体字符?阿尔杜斯·玛努修斯!谁印出了第一个分号?阿尔杜斯·玛努修斯!随着十四、十五世纪印刷业的兴起,人们急需一套统一的标点符号,而担此天降大任的正是阿尔杜斯·玛努修斯。在《停顿与效果》(1992)一书中,马尔科姆·帕克斯挥大笔如椽,描述了西方标点符号历史。内含许多阿尔杜斯开宗立派之作的图照。其中有彼耶丘·邦博《埃特纳火山》(1494)的一页,非但罗马字符精美无畴,且有普天下头一个分号(相信我没错的,真的是激动人心啊!)。我们现在使用的这套系统诚非得之于一朝一夕,但普遍都把今日一些常用符号的演进归功于阿尔杜斯·玛努修斯及其孙(正巧名姓相同)。他们调低了针号的位置,使之弯曲,就和现代的逗号近似了。他们在句尾加上分号和句号。就像这样“。”还有——今人或许看大不顺眼——就像这样“:”
  可是,顶顶要紧,他们扬弃了辅助看书人诵读的旧标记。书就成了供阅览,供思考,而不是供唱念的东东了。嘴唇可再不许蠢蠢欲动啦!又七十年,孙男阿尔杜斯·玛努修斯承袭祖父阿尔杜斯·玛努修斯之尊位。其间竟是沧桑云狗,以致到1566年,小阿尔杜斯·玛努修斯已能光明正大地宣称注标点之要务乃在廓清句式。忘却那些主张让读者自行探索文中奥意的神秘理念吧!也忘却旧日抄经者的谨小慎微吧!必定有人要质疑,难道娑婆万象的真如实相能由意大利的印刷工来裁夺吗?可话又说回来,面对一个发明了斜体字的家族,任何抵触纯属徒劳。
  那么,这段历史进程中,逗号的情况又如何呢?十六世纪至今,它可是成了一条吓人倒怪的牧羊犬,捍卫着文法呢。就像我们马上要看到的,逗号忙活着作“分隔符”的任务(传统上,标点符号非“分隔符”即“终止符”)。在语言的峻峰下狂奔乱走,没完没了地把各种词语纳入“义群”,迫使它们老老实实呆在原地。划之以类,分之以群,仔细围堵,善加守监。凡有“从句”贪恋“歧义”,妄图逃逸,即行狼扑,立时驯服。逗号啊逗号,就算你朝它们频吹口哨,示意别再折腾了,它们还是那副恨不能加班加点的样子。好在到了二十世纪,又掀起了减标少点的风潮(起自赫·武·福勒1906年出版的《王牌英文》),逗号越用越少。可是,随便找一段非当代作家的文章看看,你定然会发现词语个个都像是被吓坏了的羔羊,被勤恳老成的牧羊犬“逗号”统统赶入了牲口圈里,顺带还砰上了门闸。
  琼斯扑身跪在恩人脚下,一壁紧握住他老人家一只手,郑重其事地说,恩公的大德,慢说此刻,纵是他年,不单自己福薄命浅担承不起,即便往昔痴心妄想也不曾料得的,此际中心感激之情委实溢乎言表。
  ——亨利·菲尔丁《汤姆·琼斯》(1749)
  实在只有那目力尖锐的,才可从这堆睡相杂乱的梦中人里,辨寻出所要找的那个。这班家伙紧紧依偎而眠,为了御寒,身上覆了日间穿的破衣烂衫,因此上着实不易一一认清,只能大致看个苍白的脸孔,上头有小灯一豆漏下脉脉昏光,却是一般的死气沉沉,四下时能看见一条精癯的胳膊,惨瘦之状无法遮掩,竟曝入观者眼里,不觉于干瘪中更见丑陋。
  ——查尔斯·狄更斯《尼克拉斯·尼格尔比》(1839)
  无怪乎人们对于逗号的感情至今高涨。说到理清句法,你几乎总能主张该添个进去;你几乎总能主张该弄个出来。讲究文体的家伙们又为用法规则争个喋喋不休:奥斯卡·王尔德尝为某篇诗歌的定稿苦恼了一整天,推敲着是否应补个逗号,洵为佳话。葛曲德·斯泰恩骂逗号是“奴才”,怎么也不肯与之同流合污;彼得·凯瑞巧赚了2001年“簿客”奖,凭的就是本不含一个逗号的书(《凯利匪帮实录》);我还在网上见到一则文章,贬斥约翰·厄普代克这个大恶徒,批评他“以散言碎语、连词性逗号、无逗号从句、含逗号省略式从句”歪曲逗号用法以合己意。对这种指责,我等不知“含逗号省略式从句”为何物之辈惟叹啧啧而已矣。
  同时,律师界力拒逗号,如避祸根;而广大读者对逗号在公众场合锐降的出场率亦见怪不怪。要是标语大书“莫携令犬感谢配合”,则千万人中恐惟一子可直指其谬。此语堂庑特大而立基未稳。盖尾随主人登门致谢的,天下不乏其狗。它们说不定还就爱这一口呢。
  
  “夫欲明逗号之体用,殊难因循成法”,此乃欧内斯特·高鹗兹爵士大人之高见。我得说这对我自己也是一大宽慰,来源于这位老大哥。可问题是确确实实有使用逗号的“成法”,吾侪不妨稍加钻究。逗号的风情在于它们可能弄伤句义。或是画蛇添足(“爱情,那东西究竟是个啥?”),或是绘龙缺睛(“小时候,他就会射击一个人(注:小时候,他就会射击,一个人。)”)。我有位朋友在新英格兰组织了莎翁乐府吟诵社,曾跟我讲过件趣事,是关于在《麦克白》里扮国君邓肯的那个家伙的。第一场戏中听负伤的传令官禀报前线军情,他演来倒有几分仁君风度,谁知听罢竟欣然号令左右曰:“去带他来见,医官们!”(该是“去,带他来见医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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