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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酊”的鲁迅

作者:葛胜华




  谈鲁迅总仿佛能闻到一股挥之不去的酒味,弥久弥醇,氤氲于先生的布衫布履之中,笔墨书卷之内。鲁迅好饮,与杯中物结缘不浅。这不奇怪,—他生在素有报仇雪耻之乡的绍兴,又是传统绍兴老酒的产地,此间文化昌隆,饮风甚烈,其同乡中单近现代以来就有以豪饮闻名而又创造历史的秋瑾和周公恩来。再者,从家庭遗传和影响的角度看,鲁迅好饮也属自然。他的父亲周伯宜几乎每天都泡在酒里。据周作人回忆,伯宜公每餐黄酒一斤或白酒四两。鲁迅从内心而言对酒是有所抵触的,他从父亲的醉眼里看到神经质,坏脾气和总也排遣不了的深重的苦闷。但鲁迅最终还是皱紧眉头端起了感性的酒杯,一个人站在中国二十世纪初叶的黑暗之中。咆哮着他对旧传统、旧道德、旧文化的“坏脾气”,宣泄着他独自承载的时代的巨大苦闷。你怎能让他不喝、不哭、不醉?因为“先生以一人之勇和整个的中国做对,先生以一人之识和五千年的传统做对,先生以一人之辩戳穿所有东洋西洋学而成‘士’的男士女士的面具,先生以一人之情承当中国五千年第一伤心人的悲剧”。(李锐语)
  鲁迅饮酒习惯的养成,大约是绍兴光复后的头两年。因着指点江山,评论时势之豪情逸兴的挥洒,又因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革命历史走向的不甚了了而产生的迷惘和困顿,“把酒论当世”“杯中酒不空”也是常情。查《鲁迅日记》1912—1913年的记录可以坐实。这两年间有案可稽的就有七十四回,其中大醉四回。在此期间,有几个脾气投合的固定的酒友。在绍兴两级师范时是范爱农。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里回忆道:“范爱农新年前后常常头戴农夫的毡帽、钉鞋雨伞去访鲁迅,吃老酒谈天到三更时候。”这位“白眼看鸡虫”“微醉合沉沦”的刚直文人却是那一时期鲁迅最难得的知己。北洋政府教育部任职期间,则有三个酒友:教育部的同事齐寿山、钱稻孙和同乡同学许寿裳。他们相与游什刹海,饭会贤堂,逛琉璃厂,饮广和居。四人扎堆,轮流做东,沽酒买得酩酊,却益添内在苦楚。也曾与胡适之会饮于东兴楼,与刘半农、徐悲鸿、钱玄同于中兴茶楼推杯换盏。但经常聚首的还是齐钱许三人。鲁迅这一阶段酒喝得很厉害。其迷底是在致友人李秉中的一封信中透露出来的,时间是1924年9月14日。他写到:“我也常常想到自杀,也常想杀人,然而却不实行,我大约不是一个勇士”,“我喜欢寂寞,又憎恶寂寞”。终因饮酒过度,吸烟过多,睡眠不足而导致身体亏损严重,喝酒收敛不少。
  鲁迅饮酒的第二个高潮是“女师大事件”直至远走厦门大学任教时期。当时冷风劲吹,冷箭四射,鲁迅需要以酒暖心,加之初登鹭岛,对厦大的校政和复杂的人际关系不满乃至生厌,“只有在一个人孤住房间吸烟,喝绍兴酒,吃火腿当饭。”后来许广平回忆道:“在厦大期间因不满校政,一是多疑,老醉酒而抽烟,差点酿成大祸。”当时引荐鲁迅到厦门大学教书的林语堂在《悼鲁迅》一文中不无幽默地评说:“狗头煮熟饮酒烂醉,鲁迅乃独坐灯下而兴叹。”我们知道,鲁迅当时心里苦得很,婚恋让他伤神,时局使他烦闷,借酒浇愁,无可奈何。后来他在给李秉中的信中感叹:“去年夏间,我因为各处碰钉子,也很大喝了一通酒,结果是生病了。”这才引出“戒酒”的话题,但不久又迫于友情和应酬的需要而“自食其言”。在致廖立娥的信中他说:“我到上海二十多天,因为熟人太多,一直静不下,几乎日日喝酒,看电影。”就在写这封信前后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他竟大醉三回。《鲁迅日记》1927年10月23日:“夜同许希林、孙君烈、孙春台、三弟及厂平往近街散步,遂上新亚楼啜茗,春台又买酒归同饮,大醉。”11月9日:“夜食蟹饮酒,大醉。”12月31日:“晚李小峰及其夫人招饮于中有天,同席郁达夫、王映霞、林和清、林语堂及其夫人、三弟及广平,饮后大醉,回寓呕吐。”
  正因为鲁迅喜饮,他的亲朋好友和学生登门造访往往执酒为贽。《鲁迅日记》记录翔实,不妨抄录几则:
  1925年8月26日:汪静之及衣萍、曙天来,并赠酒一瓶。
  同年9月26日:夜长虹来并赠《闪光》五本,汾酒一瓶。
  1926年8月31日:李志云来并赠糖三盒,酒四瓶。
  1927年1月10日:夜心田及矛尘来并赠酒一瓶、烟二盒。
  同年6月3日:晚黎仲丹送食物四种、酒两瓶。
  1928年6月3日:下午达夫来,赠以陈酒一瓶。
  同年8月2日:上午达夫来并赠杨梅酒一瓶。
  9月12日:晚方仁赠酒两瓶。
  众所周知,鲁迅日记一向行文严肃、用字极省,却对来往“酒账”耿耿于怀。可以想见,送酒很合先生的心意,先生也十分感动自己身处凄风苦雨的境地从友朋处递送的温暖。于是他们谈文学、谈人生、讥评时政、激扬文字,与斑斑点点的酒痕处填写了中国现代文学史素朴而温馨的花絮。
  然而,鲁迅的酒量无论怎么喝总不见长。周作人在回首往事时也不无揶揄地说:“鲁迅酒量不大,可是喜欢喝几杯,特别是朋友对谈的时候。例如在乡下办师范学堂那时,与范爱农对酌,后来在北京S会馆,有时也从有名的广和居叫两样蹩脚菜,炸丸子与酸辣汤,打开一瓶双合盛的五星啤酒来喝。”孔另镜先生(茅盾的妻弟)也在回忆文章中谈到这点:“每次吃饭都是要饮一些酒的,不一定饮多。但确为他所嗜爱。”与鲁迅朝夕相伴的景宋女士提供的细节更有趣:“……或者预备一些东西吃,有时午夜也曾这样要求,如果能够再有半杯酒更觉满意。”(《欣慰的纪念》)往实里讲,鲁迅天然就不具备享受美酒的福气,更与一般意义上的“酒徒”不搭界。我猜想,他是心理上而不是生理上对酒精有一种依赖。只需要一点点就行了,因为他是孤身一人站在中国二十世纪最黑暗最冰凉的土地上;只需要一点点就行了,因为他是那个时代活得异常清醒、冷静、明察秋毫、洞若观火的痛苦的智者。太需要让慧眼眯缝片刻,让不羁的灵魂打个盹,给奔腾的思想放个短假。
  与鲁迅相知甚深的曹聚仁有过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大体说来,他是个很寂寞的人。”鲁迅也不止一次把自己比作一只旷野上嗥叫的狼,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守望黑夜的猫头鹰。这种“独上高楼”的深刻的寂寞和伟大思想者的孤独,没有三杯两盏淡酒,怎禁得往廓大无边的孤独?酒,深化了这份孤寂,更点燃了他内在的激清,使他时时爆发出了强烈的革命性的冲动——毁掉铁屋子、扫荡食人者,掀翻人肉的筵席。所以我们既能见到名士彷徨的身影,又能听到战士呐喊的巨响。、但不论《彷徨》或《呐喊》,我都隐约闻到了酒味,如若不信,何不随便翻翻?
  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开篇《狂人日记》,惊世骇俗的跳出来一个“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者。通篇未著一酒字,却从头至尾描画的就是这一醉酒醒来者的痛苦直至呐喊。接下来的《孔乙己》、《明天》,作者索性把我们领进了他家乡的那个“咸亨酒店”,直接让酒事的描写成为支撑起整篇小说的骨肉。注定会流传百代的“阿Q”从来就未曾有过清醒的时候,一直到死都醉意朦胧、酒气醺天。这从近代中国未庄发生的酒意弥弥漫漫的越过了近百年的时空,至今仍挥之难去。据鲁迅目己说,他写阿Q时一直拼命想把自己灌醉,以“阿Q”一回,可见这个极不起眼的可怜虫倾注了作者一生的心血,凝聚着他对中国国民性最深刻独到的思考。假若将《孔乙己》、《阿Q正传》中有关酒事的部分抽去,那孔乙己、阿Q不知会成什么样子——简直连想都不敢想。然而,酒在阿Q身上是一种“恶俗”,在孔乙己的碗里是善良。因为这个总是空肚喝酒、醉里偷欢的愚木的家伙坏了中国的胃口,使得试图救世的神医鲁迅也不胜痉挛;而善良的孔乙己则以那碗绍兴老酒和不多的几粒茴香豆在寒彻肌骨的冰封世界里颤巍巍地为我们划开了一线光亮,一股暖流。此外,在那个叫“一石居”的冬日的酒楼上,当年“敏捷剽悍”的吕纬甫黯然地揖别了辛亥的浪潮和“五四”的精神,无奈地回到了老传统和旧秩序的坟墓里;卓尔不群的魏连殳也终于在碰了一串钉子后,忍受不了贫寒与寂寥,投靠权贵门下,于突如其来的灯红酒绿中一命呜呼。
  有趣的是,鲁迅小说中的相关酒事,基本是写实的。譬如咸亨酒店,就确实至今仍立在东昌坊口,阿Q小D们爱喝的绍兴老酒也正是鲁迅祖上几代直至他本人终身的喜好,甚至连鲁迅自己平素用来佐酒的几样菜肴,《在酒楼上》一样样由堂倌摆出——茴香豆、冻肉、油豆腐、青鱼干。现实主义文学的执著就这样一丝不苟地将风习、酒事、人物及其命运有机地绾系到一处,让我们在“微醺”中感受他的、时代的苦痛与郁闷。
  鲁迅的诗歌,由于是旧瓶子,很适宜装“老酒”:
  “只恐新秋归塞雁,兰舟载酒桨轻摇。”(《惜花四律·之二》)
  “大圜犹酩酊,微醉合沉沦。”(《哀范君三章,之三》)
  “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自嘲》)
  “岁暮何堪再惆怅,且持卮酒食河豚。”(《无题三首》)
  “深宵沉醉起,无处觅菰蒲。”(《无题》)
  鲁迅的文章也有酒。最著名的当算《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的关系》。他吃准了魏晋风度的关节就是药与酒,药不论,这里单说酒。开启魏晋文学先河,撑起“建安风骨”的曹孟德正是那个高歌“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豪饮的英雄。而魏晋文学则是先经百姓的血水浸泡,后是让文士的酒水催成。鲁迅在1926年10月燠热的羊城和同样燠热的大革命中,居然引领人们骤然回到一千多年前的魏晋,不禁让人揣想多多。原来他打心底里是十分激赏魏晋风度的——清峻、通脱、梗概多气,充分容纳异端。那是个精神自由,人性解放的时代,那个社会的名流文士大多自成一种令人神往的脱俗的气质,高朗的格调和潇洒的风度。而形成这样迷人风度的内核则是酒,所以那一时代狂放不羁的酒徒夥矣。鲁迅天然地亲近这些“异端”,他说:“阮籍则是专喝酒的代表,但嵇康也饮酒,刘伶也是这里面的一个。他们七人中差不多都是反抗旧礼教的。这七人中,脾气各有不同,嵇阮二人的脾气都很大,阮籍老年时改得很好,嵇康就始终都是极坏的。阮青年时,对于访他的人有加以青眼和白眼的分别,白眼大概是全然看不见眸子的,恐怕要练习很久才能够。青眼我会装,白眼我却装不好。”
  演说者说着自己就“入伙”了,把这些“坏脾气”的反抗者,耍酒性的狂徒,不守规矩的叛逆视为同志。这既是对魏晋文学的一种价值评判,更是作者无意流露的一种人生态度:对现实社会强烈的不满,渴盼从“无声的中国”冲出并爆发。于是鲁迅这回真的辞去教职,从此一意弄他的文学。这是否是一种精神的回归,抑或是因为酒?反正巧得很。
  善斗任性是作为战士鲁迅的一个鲜明特点,终其一生,爱其所爱,憎其所憎,决不含胡;一言不合,怒目相向,也寻常惯见。命途之多舛,婚恋之风波,腹背受敌的处境,加之文学家的敏感和屡遭“友朋”暗算的多疑,使得他与留学英美的所谓“绅士风度”相去甚远,经常的倒是攘袂奋起、横眉冷对。酒,往往催发了他心中的不平,外化为一种非常激烈的行为。鲁迅三十年代一位来自日本的青年追随者增田涉后来回忆说:“一星期大约有两次跟他一家人吃晚饭,饭前总要喝点酒。他说喝酒就要悲伤,所以不多喝。又说,如果喝得太多就会发起狂来。还听说过,他年轻时曾因为喝酒而挥动起菜刀来。”(《鲁迅的印象》)最为人所熟知的是他与林语堂的反目。《鲁迅日记》记着:“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又有杨骚、语堂及其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说实在的,即使那天鲁迅不喝酒,他与林语堂的友情也不会走得很远。纵观鲁迅一生交友的圈子就大体可以明白:穿洋装的鲜见,多的是着长袍或和服的人士,而且均是带有不同程度旧家子弟痕迹的性情中人。譬如创造社中惟独一个与鲁迅私交甚笃的就是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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