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唐张进莫墓志考释

作者:彭文峰




  《简报》还提到了横野军的存废问题。《新唐书·地理三》云:“(蔚州)东北有横野军,乾元元年徙天成军合之,而废横野军。”[11]《简报》认为:“这两块墓志葬于乾元元年以后近百年,可见横野军并不像《新唐书》所述废于乾元元年,这可补史料之谬。”除《新唐书》之外,不见有其他关于横野军废于乾元元年的记载,但横野军在唐乾元元年以后还曾经存在则可以确定,如宪宗元和年间曾授予蔡州反正的梁希逸为蔚州刺史兼横野军使[12],中和三年(883年)满存为横野军使等等[13],这些材料至少可以说明,在乾元元年之后,横野军作为军队名号曾经存在过,但据此并不能断定《新唐书》所记有误,有可能是乾元元年横野军和天成军合并之后,不久又重新恢复了横野军这一称号。在新的实证材料发现之前,认为在乾元元年之后唐廷又恢复了横野军的称号比较妥当。
  张公墓志中存在几处于理不通之处。张进莫以宝历二年(826年)八月辞世,享年50岁,志文言其夫人杨氏“孀居治业卅余年,训示二女”,于大中三年(849年)二月终于皈化坊,享年70岁。但从张进莫逝世的宝历二年至杨氏卒亡的大中三年仅23年,其妻杨氏孀居30余年不能成立。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误呢?这应该是志墓者的疏忽所致,误将迁葬的大中十年视为杨氏逝世的时间,而大中十年距张进莫卒亡的宝历二年恰好30年。志文又言“有外生二人,长祁行恭、次子弟王传芳,竭产尽心办茔丧事”,此句文意明白,但表述颇有问题。“外生”即“外甥”,两者可以通用,但此处提到的尽心竭力办营丧事者乃志主的外孙而非外甥,志文的外生当是外孙之误。王传芳之前的“次子弟”,令人费解,“办茔丧事”应该是“办营丧事”之误,撰志者文化水平不高可以肯定。从《简报》刊发的墓志拓片可以看出,志石上的文字颇为拙劣,反映出书丹者和刻石者的水平都相当有限,这正与横野军将士长于军事而短于文墨的情况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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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简报》将此句释读为“大中十年四月十三日迁葬于安边郡州东南堡子村头庄东北三里平原之礼也”是不正确的。“某某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地,礼也(之礼也、典也、制也等等)”是墓志常用的结束志文内容的套语,可参见姚美玲《唐代墓志中的“礼也”释证》,《语言科学》2007年2期,第100~107页。
  [2]《隋书》卷46《杨尚希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253页。
  [3]《隋书》卷3《炀帝纪》,中华书局,1973年,第67页。
  [4]《旧唐书》卷39《地理二》,中华书局,1975年,第1483页。
  [5]王永兴:《关于唐代后期方镇官制新史料考释》,载《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75页。
  [6]张国刚:《唐代藩镇军将职级考略》,《学术月刊》1989年5期,第76页。
  [7]《资治通鉴》卷240元和十二年五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7735页。
  [8]赵:《因话录》卷6《羽部》,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115页。
  [9]《旧唐书》卷38《地理一》,中华书局,1975年,第1386~1387页。
  [10]《元和郡县图志》卷14《河东道三》,中华书局,1983年,第404~405页。
  [11]《新唐书》卷39《地理三》,中华书局,1975年,第1007页。
  [12]《白居易集》卷51《梁希逸除蔚州刺史制》,中华书局,1979年,第1071页。
  [13]《旧唐书》卷19下《僖宗纪》,中华书局,1975年,第715页。
  〔责任编辑: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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