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传踏和转踏

作者:陈一榆



  
  转踏是兴盛于北宋的歌舞艺术形式,常以《调笑令》为曲调,所以又称“调笑转踏”。主要演出于士大夫的公私宴席,以女子队舞的形式表演,伴有独特的文体体制,对后世戏曲有重要影响。现以《全宋词》所载郑仅《调笑转踏》为例:
  良辰易失,信四者之难并;佳客相逢,实一时之盛事。用陈妙曲,上助清欢。女伴相将,调笑入队。
  
  秦楼有女字罗敷。二十未满十五馀。金镮约腕携笼去,攀枝摘叶城南隅。使君春思如飞絮。五马徘徊芳草路。东风吹鬓不可亲,日晚蚕饥欲归去。
  归去。携笼女。南阳柔桑三月暮。使君春思如飞絮。五马徘徊频驻。蚕饥日晚空留顾。笑指秦楼归去。
  石城女子名莫愁。家住石城西渡头。拾翠每寻芳草路,采莲时过绿苹洲。五陵豪客青楼上。醉倒金壶待清唱。风高江阔白浪飞,争催艇子操双桨。
  双桨。小舟荡。唤取莫愁迎叠浪。五陵豪客青楼上。不道风高江广。千金难买倾城样。那听绕梁清唱。
  ……
  放队
  新词宛转递相传。振袖倾鬟风露前。
  月落乌啼云雨散,游童陌上拾花钿。
  转踏词的体制通常是:前有放队词及口号,中间夹以一诗一词相间的重头联章,每节咏一主题,最后以破子及放队词结。转踏研究,最早见于王国维(静安)先生的《宋元戏曲考》、《唐宋大曲考》、《戏曲考原》等著作。静安先生以为转踏即传踏。“其歌舞相兼者,则谓之传踏(曾慥《乐府雅词》卷上),亦谓之转踏(王灼《碧鸡漫志》卷三)”[1]。
  从转踏词作者郑仅、秦观等人的生年看,则至晚在北宋,这种歌舞艺术形式已经成熟。但明确将其定为“转踏”的文献,最早出现在曾慥所编《乐府雅词》。笔者据陆三强校点本《乐府雅词》,另用粤雅堂丛书本、四部丛刊初编本、四部丛刊本、四库全书本校对,这些版本都用“转踏”而不是“传踏”。而王灼《碧鸡漫志》则用“传踏”来表述(据岳珍《碧鸡漫志校正》,各种版本间虽有异文,但未出现“转踏”二字)。王静安先生百密一疏,将涉及“转踏”和“传踏”的文献张冠李戴了。不过,从《碧鸡漫志》和《乐府雅词》两书序言看,它们成书时间相近,都在南宋绍兴年间;其所言名称虽然不同,但所指称的,显然是同一种事物。
  王灼《碧鸡漫志》云:
  世有般涉调拂霓裳曲,因石曼卿所作传踏,述开元天宝旧事。曼卿云,本是月宫之音,翻作人间之曲。近夔帅曾端伯,增损其辞,为勾遣队口号,亦云开宝遗音。
  曾慥编《乐府雅词》,熟悉转踏的体制,而其中的勾遣队口号,正是转踏的特征之一。仅《宋元戏曲考》,这条材料就被引述两次:“《碧鸡漫志》(卷三)谓石曼卿作《拂霓裳转踏》,述开元天宝遗事是也”[2];“其中有拂霓裳队,而《碧鸡漫志》谓石曼卿作《拂霓裳传踏》,恐与传踏为一,或为传踏之所出也。”[3]王静安先生在引述材料中,将“传踏”与“转踏”混用,可见他将二者完全等同看待。
  《碧鸡漫志》中还有一则材料:
  菩萨蛮,南部新书及杜阳编云:“大中初,女蛮国入贡,危髻金冠,璎珞被体,号菩萨蛮队,遂制此曲。当时倡优李可及作菩萨队舞,文士亦往往声其词。”……李可及所制盖止此,则其舞队,不过如近世传踏之类耳。
  王灼以传踏来比舞队,而转踏正是与队舞最为接近的舞蹈表演形式。这点王国维先生在其《唐宋大曲考》、《宋元戏曲史》已多有提及。《全宋词》所载南宋李邴的《调笑令》似乎更能说明问题:
  伏以长安丽人,杜工部水边瞥见;洛川神女,陈思王梦里相逢。虽赋咏之尽工,亦纤秾之未备。若乃吟烟吐月,镂玉雕花。众中唤做百宜娇,诗里装成十样锦。汉鬓楚腰呈妙伎,竹枝桃叶换新声。彩袖初呈,传踏来至。
  
  睡起斜痕印枕檀。弄羞未怕指尖寒。紫绵香软红膏滑,不惜春娇对舞鸾。袅鬓细鬟金箓簌,春工只在纤纤玉。却月弯环未要深,留着伊来画双绿。
  双绿。淡匀拂。两脸春融光透玉。起来却怕东风触。本是一团香玉。飞鸾台上看来足。贮向阿娇金屋。
  李邴在勾队词中明确提到“传踏来至”。他采用的是转踏最常用的词牌《调笑令》,有勾队词,措辞用语也与其它调笑转踏极为相似,采用诗与词相间的形式,诗的最后二字为词首二字。这些都是转踏标志性的体制特征。它与其它调笑转踏的区别在于它只以单首的诗和词出现,并没有重头联章。
  刘永济先生曾从文学体制及修辞特点的角度来解释转踏:“转踏之体,观此放队词曰:‘新词宛转递相传’,盖歌女以调笑一曲展转歌之也。咏每歌之一诗一词咏一故事,诗末二字,即为词首二字,亦有宛转递传之意,故又称传踏。”[4]这种解释有其合理性和代表性,但未免舍近求远。任二北先生认为“‘转’乃歌,‘踏’乃舞……宋改为‘传’,已失其义。”[5]这更是误解了“传踏”的词义。
  首先,据宋本《广韵》,“转”字读音为“陟兖切,上狝,知”,“传”为“直恋切,平仙,澄”,知母和澄母旁纽,仙韵和狝韵叠韵,只是声调不同,二字音近。
  古文献中,“转”和“传”二字互训的情况很常见。《广韵》、《康熙字典》,皆训“传,转也。”汉刘熙《释名》释书契:“传,转也,转移所在,执以为信也。”《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搏战获王。”索隐:“搏,今史、汉本多作传。传,犹转也。”反过来,“转”也可以作“传”解,《汉书·高帝纪上》:“转送其家。”颜师古注:“转,传送也。” 《淮南子·氾论》:“浊之则郁而无转。”注“转读传译之传也。”
  再者,“转”有“辗转反复”之意;而“传”作“辗转”解,也是有先例的。《释名》释宫室:“传,传也,人所止息,而去后人复来,转转相传,无常主也。”宫室以“传”命名,根据就在于人辗转去而又来。《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这里,“传”作“辗转”解。
  文学及曲艺形式最早都发端于民间,以口耳相传的方式流传;转踏作为一种舞蹈伎艺,也不例外。在当时歌妓乐工的口中,“转”和“传”作为一个读音,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当转踏开始成熟于士大夫的宴席,作为文字记载下来时,又因为二字本来就可以互训,而有了不同的写法。而今“传”和“转”不复有相近的读音,“传”也不再以“转”字的字义出现,今人于是才误解了“传踏”的词义。
  综上所述,“传踏”和“转踏”实为一物,这应是没有疑义的。二者之所以异名,乃在于它们读音接近,“传”可作“转”解。
  注释:
  [1][2][3]王国维:《王国维戏曲论文集》第29页、29页、31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6年版。
  [4]刘永济:《宋代歌舞剧曲录要 元人散曲选》第93页,中华书局2007年版。
  [5]任半塘:《唐戏弄》第26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作者单位:
  广州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