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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时期的妇女解放新潮

作者:蒋代谦



  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信奉“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道德标准,不仅把广大妇女锁在深院里,而且还要以“三从四德”来束缚她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她们没有上学的权利,没有就业的机会,没有继承权、人格和自由意志,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
  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健康主流时期的到来,是在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中。
  
  一、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妇女观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进行推翻清王朝反动统治的同时,肩负起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重任,开展了妇女解放的广泛理论宣传运动。邹容在《革命军》中明确发出“凡为国人,男女一律平等”的呼吁;陈天华在《猛回头》中也提出“兴女学,培植根本”及“禁缠足”等主张。
  作为革命领袖的孙中山,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男女平权原则。他在1906年《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明确宣告:“我汉人同为轩辕之子孙,国人相视,皆叔伯兄弟诸姑姐妹,一切平等。”[1]孙中山“创建民国”的核心,就是否定封建统治阶级的君权,建立资产阶级民权。这在根本上与妇女要求解放的目标是一致的。因为封建君权是压迫妇女的一条最大的和最重要的锁链,也是封建族权、神权、夫权赖以存在的基础。这样,在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宣传和倡导下,许多先进妇女投身于辛亥革命的洪流之中,自觉地将自身解放与民族民主斗争联系起来,把戊戌变法时期开始的妇女解放运动推向了高潮。
  这种走向高潮的妇女解放运动,具有其明显特征。首先,妇女解放运动由觉醒的中国先进妇女本身来参与,来领导,不再完全依靠男性思想家的鼓吹。其次,妇女运动与反清革命运动合流,以推翻帝制为实现男女平等的途径。最后,妇女的解放的重点已经不再是受教育权、工作权利等等,而且还提出了平等参政方面的要求。
  
  二、妇女解放运动与反清革命运动合流
  
  辛亥革命前后,先进女性积极参加了反清斗争。据不完全统计,从1901年至1911年,参加革命活动而又见于记载的妇女有400多人,其中女同盟会员近200人,有姓名可考者有105人。她们怀着“只有自觉地承担救国义务,才能与男子得到平等权利”的信念,投身革命,为结束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她们以各种方式参加孙中山所领导的革命运动。
  在反清革命浪潮的激励下,许多先进妇女创办女子报刊,积极传播革命思想。据沈智先生统计,在辛亥革命前后的10年间,全国各地以及日本东京由同盟会员创办的各种女子报刊共有40余种,其中以秋瑾于1907年在上海创办的《中国女报》、燕斌于1907年在东京创办的《中国新女界杂志》影响最大。女子报刊的许多文章紧紧围绕批判封建君权而展开,其锋芒直指清王朝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把批判君权、恢复民权与实现妇女解放很好地结合起来。
  一些勇敢的先进女性还进行联络掩护工作,并参与策划起义事项。许多同盟会女会员不顾个人安危,先后参加了革命党人在湖南、广西、广东、云南、安徽、浙江等地举行的武装起义,并组建了一些小型的女子武装。
  辛亥革命时期,中国先进女性的革命斗争精神在四川的保路运动中得到较为集中的体现。
  1911年的四川保路运动,波澜壮阔,以辛女武昌起义的导火索而彪炳史册。而四川的进步妇女冲破了封建礼教的禁锢和束缚,投身于“保国保种”的爱国运动之中,同男子一道担负起“天下兴亡”的伟大历史责任,表现出可歌可泣的革命热情和爱国精神。
  清政府出卖主权的铁路国有政策一经公布,便激起了全国人民特别是四川人民的无比愤怒。1911年6月17日,成都成立了“四川保路同志会”,不到半月,入会者达到数万人之我。6月28日,李哲华女士等人在成都主持集会,组建了“四川女子保路同志会”。在成都爱国妇女的影响下,重庆、宜宾也成.立了类似的组织,决心“誓死力争”。这些妇女组织,征集捐款,组织讲演,并且进而提出“国民义务要平分”边样的政治主张,具有鲜明的反帝反封建性质。
  当保路运动发展为同盟会领导的武装反清斗争时,四川妇女对同志军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有些妇女甚至组织义军冲锋陷阵,英勇牺牲。虽然其参与者多为上层妇女,她们的活动也主要集中在成都、重庆、宜宾一带,但其影响是深远的。它标志着妇女解放运动已经与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争取中华民族解放的伟大事业联系在一起了。
  正是由于这种奋不顾身的斗争精神,中国人民终于敲响封建专制的丧钟,迎来了民主共和的光明。
  
  三、辛亥革命后的观念变化
  
  封建专制的清王朝被推翻后,以孙中山为首的民国政府在对待妇女解放问题上有一系列举措:
  南京临时政府明令禁止缠足。孙中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指出缠足“恶习流传,历千百岁,害家凶国,莫此为甚。……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淤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姓”[2];并提出“已缠者令其必放,未缠者毋许再缠”,对“仍执迷不悟”者,将“编为别户”、“削莫公权”的具体要求,[3]将妇女从普遍的肉体痛苦中解放出来。
  在恋爱、婚姻上承认妇女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是妇女的天赋人权,由女方提出的离婚与改嫁也被认可。
  在就业、求学、社交方面,妇女们有了初步的自由。普及中小学教育使许多女孩子步入学校,各类女子学校纷劲成立。很多人远离家乡,独自涉世,到异地求学、做工、谋职,不再做男人的附庸。—些妇女甚至自办公司、学校、习艺所,或者出洋留学、谋生,生活范围之广远非昔日妇女所能比。
  民国初年对妇女重视购新风还反映在报刊、文章的观念意识上。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对妇女解放的探讨,已不仅是政治意义和男性视角上的考察,而出现了从妇女天性的视角研究妇女的趋向,女性学、妇女问题研究逐步产生。
  
  四、未能实现的妇女参政
  
  民国建立后,最能代表妇女解放运动高潮的则是妇女参政。
  1911年11月,由中国社会党女党员林宗紊等人组织发起,在上海建立起女子参政同盟会。其以“普及女子之政治学识,养成女子之政治能力,期待国民完全参政权”为宗旨。[4]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林宗素代表该会谒见孙中山临时大总统,提出承认女子有完全参政的权利,并承认中国社会党女党员可代表全国女同胞之要求。此后,女子参政团体纷纷成立。
  妇女的参政要求得到孙中山的支持。孙中山在回复神州女界共和协济会的来信时指出:“天赋人权,男女本非悬殊,平等大众,心同此理……女子将来之有参政权盖所必至。”[5]
  妇女参政运动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当时人们议论颇多,有赞赏倡导的,有讽刺反对的,也有叹息失望的。赞赏者认为,中国女子屈服于礼教纲常之下数千年,丧失基本的自由主权。在世界女子知识渐开通,思想益增进,倡导男女平等之说的大环境中,“今中华民国女子,竟能组织北伐军、敢死队,进而倡社会党,更进而能参政权,军政府既倡之,大总统复奖许之,其程度之高,直出世界各国之上。”[6]有些人还看到了妇女在辛亥革命中的功绩,说民国的建立“并非男子一方面独构成立者”,“女子亦会出代价以购之”。因此,对于“国事之赞襄,公民之权利,女子犹不能放弃之”[7]
  但遗憾的是临时政府只存在了三个月,到袁世凯于1912年8月正式公布参议院、众议院“选举法”时,占人口一半的妇女仍未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后,女界领袖仍继续奔走,并多次致书孙中山。孙中山虽然表示“男女子权一事,(孙戊极力鼓吹,而且率先实行”[8],却无法改变袁世凯继续封建专制的倒行逆施。
  辛亥革命之后,中国近现代先进知识分子在继续寻求救国救民真理的过程中,又掀起了一场启迪民众觉悟的五四新文化运动。陈独秀、李大钊等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在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封建礼教发起猛烈进攻的同时,更加自觉地开展了妇女解放思想的宣传,提供了妇女解放的新理论,从而使妇女解放运动达到更高的水平。由此,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进入了新的天地。
  注释:
  [1]孙中山:《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8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
  [2]《辛女革命资料》第1号,第280页,《近代史资料》总第25号。
  [3]《临时政府公报》第45号,1912年3月22日。
  [4]《申报》1911年11月29日。
  [5]孙中山:《复女界共和协济会函》,《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2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6]天津《大公报》,1912年1月20日。
  [7]《民立报》,1912年9月27日。
  [8]孙中山:《复南京参政同盟会女同志函》,(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38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作者单位:西华大学人文学院(成都)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