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期

身体写作与比基尼

作者:卫 泽




  在身体观念与性观念方面堪称全人类永远的楷模是古希腊人,而据我看来,其核心就是顺其自然。古希腊人所表现出的对生命及生殖力的崇拜,是他们对与性这个命题相关的一切都持一种理所当然地承认和接受态度的结果;他们所表现的对自然力和本能的敬畏,无疑是对自然的人的深刻认识。正是这种对古希腊人不假修饰的人性的重新认识,吹响了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号角。
  哪怕是在以“性禁锢”为特征的中世纪欧洲,其禁欲主义也有一个与后世纪不同的特征,它禁止做,但不禁止说,不忌讳更不禁止对性器官和性行为的描写或表述。教会奉行“上帝不羞于创造的,我们也不羞于宣讲”的信条,诸如对“男上位”的宣导。《圣经》,一个无与伦比的神圣文本,里面也是性不绝书:波提乏的妻子对约瑟的勾引,罗得与女儿的乱伦,长老们偷看苏珊娜洗澡,他玛装扮成妓女去抓公公犹大的把柄等。甚至还有不加遮掩的性事极端书写:欧南与嫂嫂同房时采取体外排精的避孕法抗拒为长兄留后的父命。这些章节,如果拿来与今天为人们所不齿的不少色情作品相比,也毫不逊色。这些性事,《圣经》也并非全部持否定态度,然而这都无损于《圣经》文本的无与伦比的神圣光环。
  在对中国当代女性身体写作的种种诘难与疑虑中,“出卖隐私”是最常见的一种。如有的批评家因为一些女性小说有意无意地暴露了女作者自己的隐私与性生活,以进行“一种可以理解的自我包装、自我推销”,就认为“这种商业行为的得和失完全是一种不等值的交换,因为她所付出的是无价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和人格的尊严”,感到“女读者无论年龄大小均感到心情沉重而不愿意言说”。这样一种无限的上纲上线,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作为社会生活的产物,文学中对性的描写都是极其自然的,不可回避的。有的女人想少穿一点衣服,多露一点,甚至脱到“一部半自传体小说”,以便自我欣赏,或者让别人欣赏,甚至主要是给男人看,这都是可以理解,也无可非议的。如果没有人愿意当裸体模特,一部西方艺术史可能会黯然无光,因为那些光耀万世的裸体油画、裸体雕塑会无从诞生。连《圣经》这样的神圣文本都不怕被民族秘史的惊人披露与性事的极端书写所亵渎,其他的文本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就像陈思和所说的,“在一些世界级的作家笔下有时也难以避免猥亵暧昧的趣味”,文学写人有时也难免写到人的性事和隐私,读者有时也难免会窥淫与窥私,有时还难免会将作品中人物的性事和隐私与作者对号入座。事实上,作品中的主人公也常常就是作家的化身、代言人、灵魂或影子。当然,一般而言,二者也不能完全划等号,二者之间是一种若即若离、似是而非、虚实相间、变动不居的模糊关系。这不管你标明是虚构,还是半自传、自传体小说。作家如果害怕自我暴露、被人附会的话,最后会发现敢动笔写的东西实在是不多了。写自己的隐私,怕“付出无价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和人格的尊严”,写别人的隐私,又怕为别人背黑锅,这样就只能拿着笔不停地哆嗦吧。我们应该明确的是,科学总是以精确为武器,而文艺却常常以模糊为武器。文艺中音乐太抽象,绘画太具体,只有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能够最充分最有效地利用模糊武器,如利用作者与作品人物之间的模糊关系,让作品人物去说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不敢、不愿或不便说的话,去做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不敢、不愿或不便做的事,去袒露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不敢、不愿或不便袒露的真实。这就是文学的天赋特权,是它存在的理由。谁充分地利用它,在广阔的模糊地带上下求索,纵横捭阖,左右逢源,游刃有余,谁就是聪明人。人性总是充满矛盾的,如神性和魔性就总是兼而有之,而文学创作这种建立在生活基础上的虚构活动既能满足人性中的裸露欲,又能满足人性中的隐蔽欲,实在是身为创作者独享的权柄和福祉。
  文学是人学,不是神学,对有时难以避免的猥亵和暧昧、性事和隐私、窥淫和窥私、索隐和附会,批评家与读者所持立场应何如?张宏图是这样“窥视隐私文学”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让隐私文学存在下去吧,人们读得多了,自然生厌,因为生活不仅仅是隐私,生活中有更重要的东西,人们无法终日关心他人的隐私,窥视欲在多次阅读中会得到满足,仅此而已。既无需为其喝彩,也无需对其声讨,平平静静才是真。”当然女性主义文学绝不等于隐私文学。
  有人想表演比基尼,甚至只是“突围表演”,是自然的;有人想窥视这种表演,甚至看得津津有味,也是自然的;“制造这个时代的意淫景观”,也是自然的。中世纪欧洲的禁欲主义尚且只禁止做,不禁止说,我们现在怎么连在文艺中意淫都不允许呢?有些书商和男读者企图将中国女性身体写作当作色情文学或春宫画,那也是我们的文化心理的错,不是女作家的错。我们为什么不能培养那一种类似古希腊人的健康自然的性文化心理,将性活动当成做游戏或运动那样的平常,向人类原本共通的审美经验回归呢?
  女人有些自我欣赏是自然而然的事,但过分自恋是危险的游戏。在与性有关的一切上面无论做什么文章,正面的也好,反面的也好,容易有效,但意义终究都有限,因为性就是天性,也只是天性罢了。这正如陈晓明所言:“女性主义在中国就如同时装表演中的女性身上比基尼,但我们不能把比基尼夸大为旗帜。”确实,裸体雕塑、裸体油画风行世界几百年了,但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国旗上赫然印一张裸体画。比基尼很多姑娘都爱穿,但没有谁在庄重的场合穿比基尼的。贬损比基尼与夸大比基尼都不是顺其自然的健康正常的人生态度。
  文学是人学,写人有时也难免写到人的性事和隐私,有时也难免被读者“窥淫”和“窥私”,这是文学的宿命。
  化腐朽为神奇,这是文学在宿命中绽放的自由之花。但愿中国的女性身体写作永远穿着比基尼,除此之外大概也无路可走,既不能回归过去的“蓝蚂蚁”,也不能沦为“脱衣舞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