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期

大清:与胥吏共天下

作者:张云江




  郭嵩焘曾有一段名言:“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1〕这番话一言中的,指出了清朝统治的一大特色。所以有清一代,原来朝代有过的宰相专权、大臣朋党、军阀割据、宗室干政、外戚夺权、宦官横行等现象,都基本没有发生,“与胥吏共天下”也是一个原因。
  胥吏(包括幕宾)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雍正的上谕里就曾经说过:“今之幕客,即古之参谋记室。”参谋记室的名称在汉唐就散见于各类文字,主要是帮助各级主管官员做文字工作,有时也能参与机密决策。实际上再往上推,春秋战国时期的“养士”之风以及“门客”、“舍人”等,也可算作它的历史渊源。
  清代的胥吏、幕宾和以前不同,以前的都算是国家正式官员,都有秩禄,清代则不算官员,不入流品,也没有秩禄。胥吏、幕宾的业务范围大致是一样的。胥吏是“庶人在官者”,和士人属同一阶层,在社会上身份地位比普通百姓高一些,而且有机会考官。但即使考上官职也不高。幕宾则是熟悉刑名钱谷、典章律例的人。清代从督抚到州县,都聘有幕宾。幕宾的身份地位比胥吏要高得多,胥吏是下人,而幕宾是师友,因为幕宾不仅熟悉吏事,而且有较高的文字修养,因为清代是以奏折为上下公文联系的主要方式,这给幕宾舞文弄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如果幕宾再擅长运筹帷幄,就更能得到主官的尊敬,甚至能够实际掌握地方上理事治人的大权。如左宗棠当年给湖南巡抚骆秉章做幕宾就是一个例子,当时左只是一个举人,但当时二品武官见他不请安,他就敢大骂:“王八蛋,滚出去。”可见地位的崇高。
  清代的政治运作机制使得各级政府长官离不开胥吏、幕宾,是大清必须“与胥吏共天下”的原因。
  清朝各级政府主管人员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几种:满族亲贵;立有战功者;捐纳得官;当然最多的是凭借科举考试“正途出身”的人。分析一下这四种人,一开始都缺乏从政所需要的实际能力,对于法令条例更是茫然无知,即便科考出身的士子也不例外。因为清代制度规定,除了吏之外,一般人不准读律条,否则算犯罪;生员读书期间也不准过问地方政治,否则就要“黜革治罪”。这是清代各地学堂的规矩。所以士人在做官之前根本不知道政务实际运作的基本规则,不请胥吏、幕宾帮忙,简直连锅都揭不开;而且清代地方官业务繁忙,举凡行政、民刑、钱谷、文件、书启、征比等,还有临时性的上司官员的过境、临时事务的摊派以及水旱灾荒、民变盗寇等等,都得管,但政府在编人员却非常少,即便主官吏事样样精通,也不可能样样过问,这一大摊子没有胥吏、幕宾给撑着就玩不转。中央六部官员也离不开胥吏。因为到任的司员对业务并不熟悉,如果没有胥吏教给他一些东西,他可能连基本业务常识都不懂,所以官员一般只管签字画押,实际的公文写作、业务操办大都是由胥吏完成的。如光绪时的帝师、尚书兼协办大学士翁同和,自己都承认每天上班只是坐着“画诺”而已,所以胡林翼就曾经感叹道:“六部之胥,无疑宰相之柄。”
  另外,清代政治运作有一大特色,就是一切行政措施都要按律例办理,君臣常常提及的“祖宗成法”、“率由旧章”,指的就是律例。“律”就是标准,清代的律共有七类: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共有四百三十六目,每一目下再附有很多“例”。“例”就是“历年钦奉谕旨更定及奏准通行事例”,简直是汗牛充栋,数不胜数。清代律文是不能修改的,随时权变而做损益处理、由皇帝认可的就属例,这两样合在一起就是地方政府处理具体事物的标准和样板。律例都是经上谕或六部行文下达到各级州县衙门的,搁置在档案卷宗里面,如果要处理具体事务,就要找相应的律例来获取合法的依据,没有这种依据或引用失误,就算是“违例”,汇报的公文在上司那里通不过不说,还要受到训责。所以找寻律例就成为一门学问,胥吏、幕宾历代相传的便有一套秘诀,就是“找签”。因为清代下行公文已经有了一定的格式,如对于某事应怎样办理,公文总是前面叙述具体事由,然后用“嗣后应如何如何”结语,“嗣后”的一番话就是以后地方可以遵循办理此类事务的准则,就是例。师爷遇到这样的字样,马上抄录下来,再注明是某年某月的上谕或某部某号的公文,然后把这签贴在有关的律条上,以后遇到类似的事务需要办理时,就查这种例条。所以这种贴签比律要多得多,怎样在卷帙浩繁的卷宗档案中迅速查找出来,幕宾、胥吏各有秘诀,他们一般都有秘本。梁章钜在《浪迹续谈》中说:“刑名钱谷之学,本非人人皆擅绝技,而竟以此横行各直省,恰似真有秘传。”这一套“吏学”、“幕道”,如果没有人教,是入不了行的,所以入门要拜师,还要分别行辈。老师传授徒弟,除了讲明白一般的公文写作的格式之外,首先是要他抄写旧的抄签和秘本,同时每天再抄写新到公文里的“嗣后”,在实践中边干边学。这样上下级公文的流通都掌控在各级政府中这些互有帮派、师承的幕宾、胥吏手中,他们就可以互通声气,招呼便利。
  地方行政如此,中央六部也不例外。当时各部办事的程序是“每办一案,堂官委之司官,司官委之书吏,书吏检阅成案比照律例,呈之司官,司官略加润色,呈之堂官,堂官若不驳斥,则此案定矣”〔2〕。中央政府的六部、地方政府的六房,就是清政府实际办事的六根支柱,这样看在这些部门工作的胥吏、幕宾,虽然不是国家正式官员,但他们是真正在办事的人,而且很多时候是在指挥着官办事。例如嘉庆九年就曾经有上谕说:“诸臣全身保位者多,为国除弊者少,苟且塞责者多,直言陈事者少;甚至问一事,惟推诿于属员,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书吏,实不能除弊去害。且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百司等,唯诺成风,皆听命于书吏,举一例牢不可破,出一言唯令是从。”〔3〕这种“依例办事”的作风与清朝相始终,并一直延续到国民党时期,形成所谓的“书办政治”。
  高级幕宾,特别是地方行政高级长官的幕友,有时对当时的政治走向都会起到某些作用。他们中间也不乏名人,如赵翼、包世臣、李善兰、汪世铎、华衡芳等人都曾做过幕宾,林则徐在未科考中的之前,也曾经做过西江都督百龄的幕宾。而在太平天国战争中后,幕宾的地位更是直线上升,如曾国藩当时的幕府人员多达八九十人,李鸿章就曾经是其中的一员。幕宾工作的地方一般叫“馆”,主人对他的礼数是很隆厚的,当时各省官员见面,下级要向上级行跪拜礼或请安,但宾主相见,一揖可矣。而最富传奇色彩的幕宾当属雍正朝河南巡抚田文镜幕下邬先生的事迹。
  据说邬先生是绍兴人。一天他向田文镜说:“公想不想做天下的名督抚?”田文镜说:“必为名督抚。”邬先生说:“那么这几天就任我为之,不要管我。”田文镜答应了他。几天后,邬先生上了一道奏折,田文镜连看都没捞着看。田问邬先生奏折内容,邬答:“弹劾隆科多,奏折一上,您的大名就成了。”田文镜大惊失色,后悔莫及,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在惴惴不安中等待着。但不久就传来隆科多获罪下狱的消息。原来隆科多是雍正的舅舅,在雍正登基中立有汗马功劳,也因此骄恣不法,雍正早就想除掉他,但没有人弹劾,邬先生的奏折正好是一个审查隆科多的借口。田文镜以后在雍正朝宠遇日隆,邬先生功不可没。后来邬先生与田文镜发生了矛盾,邬大愤辞去。田文镜开始也不以为意,但从此写上去的奏折屡不合上意,数被斥责,才意识到自己真的离不开邬先生,只好卑辞厚礼请他回来。雍正也知道田文镜的奏折是邬写的,所以很多次批阅田文镜的请安奏折时,就写“朕安,邬先生安否?”〔4〕电视连续剧《雍正王朝》里面那位屡屡帮四太子出谋划策而腿有残疾的邬先生,历史上是实有其人的,只不过他始终是田文镜的幕宾,而非雍亲王的高参而已。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