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1期

似淡却浓《学衡》云烟

作者:李汝伦




   一九二二年在南京出版了一本叫《学衡》的文学理论刊物,为《学衡》撰稿的一帮人有共同的立场、观点、情趣和理想,因此他们被称为学衡派。这批学者与新文化派异趣,也可以说他们是为反对新文化派才创办了这一刊物。学衡派人物大部分的学问素养,比之新文化派诸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却没一个人朱紫其衣,黄马其褂,他们从未依附哪派政治强人,终生奔走,风尘于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桃李满天下,有重大成就者,不计其数。
   八十年过去了,他们当年的主张、观点经得住历史的验证。
  
  《学衡》的格局
  
   胡适、陈独秀是以否定中国文化起家的,但其言论,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中并没有市场,尤其是哈佛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其中以梅光迪为最早,梅和胡适是安徽同乡,二人关系很好,以兄弟相称,二人常在通信中讨论学问,梅对胡很是钦敬。但当胡适提出“要须作诗如作文”之后,立即受到梅的批评,开始以朋友的口气讨论、相劝,但无效。二人关系越来越僵,口气越来越不好听,可以说中国两派的交锋,是在美国开始的。后来,胡适的态度,特别是陈独秀以及钱玄同等人加入战团之后,使哈佛的中国留学生们愤怒,张鑫海愤慨地说,“羽翼未成,不可轻飞,他年学问成,同志集,定必与若辈鏖战一番!”学问未成,同志未集,大约就是《学衡》到一九二二年才出版的原因。梅光迪曾引春秋时楚国申包胥对伍子胥说的话:“子能覆楚,我必复之”。《学衡》的创刊意味着“鏖战”已经开始。
   《学衡》首先在南京的东南大学建立了基地,受到实际主持校务的副校长,曾是美国西北大学学生刘伯明的支持,刘也是位博士。梅光迪、吴宓及胡先骕合议创办,由吴任总编,于一九二二年一月到一九三三年七月(一九二七年停刊一年)共出版七十九期,合共十二年,比新文化派任何一个刊物都命长。它没有官方背景,没拿官方津贴,经费主要靠募捐或自掏腰包。有官方背景的章士钊曾主动捐助一千元大洋,但被他们拒收。刊物没有经费,投稿者虽然一篇篇大块文章发表,但没有“收大洋××元”的记账。他们志行高洁,谋求的不是私利。请看他们的发刊宗旨及办法:
   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以中正之眼光,行批评之职事,无偏无党,不激不随。以切实之功夫,为精确之研究,然后整理而条析之,明其源流,煮其旨要,以见吾国文有可与日月争光之价值。博取群书,深窥底奥,然后明白辨析,审慎取择,庶使吾国学子,潜心研究,兼收并览,不致道听途说,呼号标榜,陷于一偏而昧于大体也。
   《学衡》有一个整齐精粹的作者群,除了梅、吴、胡三人外,尚有刘伯明、吴芳吉、刘扑、易峻、曹慕管、张鑫海、李思纯、浦江清、张荫麟、赵万里、郭斌凳龢、马宗霍、汤用彤、黄华、萧纯棉、柳诒征、徐则陵、张其昀、王焕龢、徐镇颚、束世征、向达、刘永济、刘盼遂、林损、王易、王浩、黄节、刘善择等。
   还有大师级人物: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
   光有这一作者群,就能略知《学衡》的学术水平。
  
  攻城与略地
  
   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说:
   中国二千年来没有真有价值真有生命的文言的文学。……这都是因为这二千年文人所作的文学都是死的,都是用已经死了的语言文字做的。死文字不能产生活文学,所以中国这二千年只有些死文学,只是没有价值的死文学。
   胡适就是根据这样一个荒乎其唐的前提,得出个文言当废的结论。世界上各个有文字的民族,都有口头语、书面语的区别。“母病速归”是文言的书面语,用口头语则当是“老娘病重了,快些回家来”。中国文言是古代的书面语,它和古代口头语,落差不大,从《诗经》中的《风》诗可以看出,文言书面语,简洁概括,为口头白话所远远不及。在这一认知里,学衡派与章士钊、章炳麟、林琴南等古文保卫派是一致的,但有很大区别,区别在于学衡派并不反对白话文。梅光迪说:“夫革命者,以新代旧,以此易彼之谓。若古文与白话之递兴,乃文学体裁之增加,实非完全之变迁,尤非革命也。”这显然是十分正确的。新文化派又以八股文为古文罪状,其实这二者完全是两回事情。八股的结构初时并非一无是处,使之框住一切文章,它就成了坏东西。梅光迪说:“夫古文与八股何涉,而必并为一谈?”清末废八股并未废古文。古文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创作了无数优秀篇章,显露了古代作家们的思想才情。梅光迪说:“盖文学体裁不同,而各有所长,不可更代混淆而有独立并存的价值”。
   当时新文化派相信进化论,进化论成了他们研究文学的根据。胡适说“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学”(套自王国维“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初听似乎没错,每个时代的文学都会带有它所处时代的时代色彩,问题在于他们要求时代只有一种文学,以前存在的文学都是死的。适者生存,弱肉强食,这本是生物界的规律,套之于文学,就十分荒谬。
   遗憾的是学衡派极少甚至没有选取这一角度予以辩驳,而花了太多的笔墨说明文言文之不可废。用文言文本体的优秀作品为例证,那才是最强有力的辩护,因为那是文言文的实践,而文言文的实践最足检验文言文的真价值和真生命力。
   学衡派并不反对白话文,但他们主张的是艺术化了的白话文,学衡派主张革新而非革命。他们主张文言不必废除,可以保存,因为文言是中国数千年文学的载体,也是记录一切文化、典籍的工具。白话文当初面世时,与古文并行不悖,否则就没有了宋元语录、宋元戏曲,以及那么多文学名著。《学衡》上就发表过好几篇白话小说,包括《学衡》主编吴宓的一篇、所谓学衡派反对白话是子虚之论。
   白话文由来已久,历史近千年,小说中产生过像《金瓶梅》、《水浒传》、《红楼梦》等名著,白话并非胡适所发明。正如梅光迪所说:“所谓二十世纪之活文学,并非二十世纪人所创造,仍系数千年来祖宗所创造者”,它们同是祖孙。
   梅光迪所主张的文学改革是“改革第一事只须改革其流弊,而与其本体无关。如足下(指胡适)言改革,直欲将吾国文学尽行推翻,本体与流弊无别可乎?”保存的要保存,革除的要革除,区别对待,这才是正确的科学的态度。
   徐世昌为北洋军阀政府总统时,曾下令小学课本采用白话文。胡适自我感觉良好,大概认为这是他提倡白话文的胜利,但他不满足,立即主张中学课本上也只载白话文不要文言文。但因白话文好的太少,难选,就主张用他所喜欢的白话小说代替,包括《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三侠五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恨海》、《九命奇冤》、《官场现形记》、《老残游记》、《侠隐记》、《续侠隐记》等白话小说。这主张真够荒唐透顶,这么多中长篇小说塞(实际上是代替)入中学课本,学生还有时间学习其他功课吗?梁启超在东南大学讲学时曾激烈批评这一主张。梁认为学生读小说是自然的,禁也禁不住,但决不能将之列入正课,占用正课时间。学生的正课时间本来是不多的,他主张中学生要多读古文。
   梁启超认为作好白话文,“文言的功夫应该很深”,这看法在当时是有共识的。朱光潜在《雨天的书》中就说:“想作好白话文,必要读文言文。现在白话文作者当推胡适、吴稚晖、周作人、鲁迅诸先生。这几位先生的白话文都得力于古文。”朱光潜先生说:“他们也许不承认”。别人没表态,惟鲁迅表态不承认,并指责这是复古思潮,是新文艺的自杀。说他自己“自旧营垒中来,情形看得较分明,反戈一击,易制强敌于死命”。鲁迅说的“旧营垒”,就是指他读过的中国书、古文。抗战时在战时首都重庆,林语堂在一次演讲中,有一青年向他发问,提到鲁迅说中国青年不要读中国书的问题,林语堂回答了一句:“鲁迅先生读的中国书比谁都多。”
  
  一场双簧戏,半个独裁者
  
   辛亥革命成功,民国成立,然而没有出现宋明以后那么多的遗老遗少,这原因很简单,不必细说,他们大多“咸与维新”了,少数的归老林泉,吟诗、书法、玩鸟、看戏,如陈宝森、陈三立、罗振玉、郑孝胥、康有为。新文化运动开始,倡白话,废古文,对他们来说,毫无兴趣,没有出面一争的勇气。正如鲁迅所说“那时仿佛不特没有人赞同,并且也没有人反对,我想他们感到寂寞了”。正如一位演说家,既没有人鼓掌,也没有人喝倒彩,冷冷清清,有些耐不住,因此组织了一出双簧戏。先由钱玄同、刘半农“克隆”出了一个王敬轩,由钱玄同扮演,出面痛诋新文化派的荒诞不经,再由刘半农出面,狠狠地痛斥了“王敬轩”一通,大力宣传了新文化派的应天顺人,应时运而进化。世界上还没见过用这种办法自产自销,用这种级别的趣味来宣传自己和搞学术辩论的,怕是正经学人所不齿,何况堂堂大学的教授。新文化派津津乐道如何“骂倒王敬轩”,现代文学史家们当作有趣的轶事或花絮描述一番,我却为之一羞。
   “骂倒王敬轩”原来倒下的是个稻草人。胡适收到梅光迪寄给他的《学衡》创刊号,他说“我没看见什么《学衡》,只看见一本《学骂》”。并指胡先骕的文章是谩骂(可见他已全看过了,不看又何以知道是学骂)。其实那《学衡》并无所谓谩骂,全是说理辩难的学术文章,骂而不还口,不是由于度量而是由于理屈词穷,避开实质性的论战。更高明的是鲁迅,避开对方的说理,只在对方文章中找几句欠通或有余波的文字,指为不通,不配与之一争。
   如果说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是由和梅光迪辩论而促成,那么胡适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则是接受了陈独秀的鼓动。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一出,首先响应并表示全力拥护和效命的是陈独秀,他立即写了《文学革命论》,文章以极端激进的语言,痛诋中国文学,提出了三个推倒,即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
   文中除了说《诗经》的《国风》和《楚辞》斐然可观和肯定马东篱、施耐庵、曹雪芹之外,全部文学作品都是应予推倒的对象。认为从韩愈到曾国藩全是载道之文,抄袭孔孟极肤浅极空泛之门面语,与八股一致。又说元、明、清小说也“为妖魔所扼,未及出胎,竟而流产”,又提出所谓十八妖魔,其文无一字有存在价值。为表示效忠的决心,陈独秀扛着上书“文化革命军”的大旗,“明目张胆地与十八妖魔宣战”,“愿拖着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即为“吾友胡适”之前驱。
   胡适既然有了“文化革命军”,有“拖着四十二生的大炮”的人做“前驱”,胆子立即壮了起来,有了将“改良”改为“革命”的勇气,扩大化了陈独秀要推倒的中国文学,扩大成二千年来只有没有真价值、真生命的死文学。
   陈独秀在文章中信心十足,他声明,文学革命“其是非甚明,不容反对者有讨论的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决定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文学革命是天经地义的,“不容更有异议”。陈独秀也曾鼓吹过自由,但自由只归他独享,他人不得分羹。当时他还是非党人士,且未掌握枪杆子,只能算半个独裁者或口头独裁者。陈独秀虽然如此赤胆忠心地愿为胡适的“前驱”,但胡适对他的这一套却并不欣赏,立即写信给陈,指出这是专制主义作风,这话太偏执了,主张欢迎反对的言论。
   陈虽如此专制,仅面孔而已,偏有一群学衡派人士不但纷纷出来表示异议,乃至直截了当地极力反对。胡适曾指责《学衡》“谩骂”,但新文化派的《新青年》又何尝不骂,汪懋祖就指责《新青年》“如村妪泼骂,其何以折服人心?”村妪之骂加上专制之风,使外人和自己人都心凉,教授、大学的学长,风度何在?胡适作为一个学者,对陈独秀表示了正当的不满。当陈将成为一个政党领袖的前夕,他被捕了,众多人为他求情,为他作出保释的签名。胡适就告诉他签名者有两位他痛骂过的“桐城谬种”,即古文学家马通伯和姚叔节,胡适说:“我怕这种不容人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之地了。”更希奇的是陈最后一次被捕,替他做辩护的律师,竟是甲寅派首领古文家的章士钊。其辩护词随后在上海《申报》发表,标题是“党即国家乎?”说陈“非危害国家也,国民党不能代表国家,是为二物。陈氏反国民党,不反国家,何危害民国可言乎?”词用的文言,党非国家,于近百年前由一古文家说出,真令人慷慨生哀。
  
  诗、文与说话
  
   诗是胡适发动新文化运动的首要问题,中国文学之被否定,诗是第一个受害者。“诗国革命自何始?要须作诗如作文”。话怎么说,文就怎么写,诗则同样“话怎么说,诗就怎么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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