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看秋

作者:刘庆邦




  立了秋,夜露一凉,庄稼都抓紧时间往熟里长。熟,就是鼓,就是饱。玉米、谷子、大豆、高粱,一天一个样,都变得饱盈盈的。饱满的东西有人偷,这时队里就得安排男劳力夜间下地看秋。男劳力都愿意看秋,看一夜秋三个工分呢,往地边一睡,小风儿吹着,凉凉快快的就把工分挣到了。看秋还有些别的好处,那些好处人人心里都明白,只是谁都不肯说出来。
  庄子的四面八方都有秋庄稼,每块地的庄稼都得有人看。看秋是各自为战,不许扎堆,也不许结伴。你去东南地看红薯,他去西南地看玉米,一切听从队长指派。吃过晚饭,卷根烟安在嘴上吸着,各家的男人就出发了。他们肩上搭着一条旧棉被,胳膊下夹着一卷谷草苫子,或手里抓着一领卷成筒状的席子,摸黑往村外走。要在露水淋淋的地头睡一整夜,这些铺的和盖的必不可少。他们都不带武器,不带刀子,也不带长矛。人人都有两只手,把手一握就是两把皮锤,皮锤就是他们的武器。出发前,他们都不忘记跟老婆打声招呼,让主内的老婆睡觉时关好门。有那调皮一些的老婆,听出男人让她关门是啥意思,却故意说不关门,谁想进来就进来。老婆说不关门,男人并不在意,只是笑笑就走了。说嘴不吃嘴,吃嘴不说嘴,说不关门的老婆,会把门关得好好的,而答应关门的老婆,才需要下夜看秋的男人小一点心。
  金安的老婆问金安:“今夜去哪地?”
  金安说:“西南地。”
  “我跟你一块儿去。”
  金安知道老婆不会去,说:“走吧,正好我没带褥子。”
  老婆说:“谁给你当褥子,我才不去呢,那块地里有鬼。”老婆说的有鬼,是指前年喝农药死的一个年轻媳妇,名字叫胡翠,胡翠的坟就在那块地里。老婆要金安睡觉时把被子掖紧点,别让胡翠钻进他的被窝里。
  金安不怕鬼,他说有鬼钻进他的被窝里,他就跟鬼拉拉呱儿。
  老婆认为鬼才不会跟他拉呱儿呢,只会吸他的精,说着把金安的胳膊拉在手里。
  在下地之前,金安以为老婆要吸他一回,老婆吸了,鬼就没多少东西可吸。自己老婆嘛,当然有优先权,什么时候想吸就让她吸。不料老婆把嘴贴在他耳根,说的是让他掰回两穗子玉米。金安骂了一句老婆的妹子。
  出了院门,金安习惯性地仰脸往天上看了看。这晚是半阴天,天上没有月亮,星星也很难瞅得见,只在东北的天际,偶尔打一下露水闪。说它是露水闪,因为一点雷声都没有,好像跟下雨也无关。露水闪速度极快,没什么枝蔓,倏地一闪就过去了。有人不说露水闪,说成是鬼眨眼,只有鬼的紫眼皮才眨得这么快。鬼历来是蒙人的,它说是给人照点亮,其实照比不照还糟糕,它照一下,照一下,只能扰乱人们的视线,使黑夜显得更黑,更暗,前面跟打了一道道墙差不多。这对金安来说无所谓,村里的小路他走过千遍万遍,哪里有个碓窑子,哪里有棵弯枣树,他都熟得不能再熟,就算在这样的黑夜再用黑布带勒上他的双眼,他也不会绊脚,不会撞墙,双脚也不会迈进村头的水塘里去。走过村子西南角的一座小砖桥,金安就到了生产队的地里,—边是豆子地,一边是红薯地,中间是一条土路。在这里金安也不会走错,因为两边的地里都有无数的虫子在叫,叫声都很繁密,虫子的叫声好像为他设置了有声的路标,又仿佛为他让开了一条道,他只管拣没有声响的地方走就行了。豆子地那边是队里的瓜园,金安看见瓜园里浮起一朵明火,他知道那是种瓜的老头儿在摇动火麻秆点烟。把麻秆剥去皮,用草木灰喂过,就成了火麻秆。火麻秆一点着,只要不在土里炯,就不会熄灭。不用时火麻秆走的是暗火,用时摇一摇或鼓起嘴巴一吹,暗火就成了蓝莹莹的明火。待明火消失,变成暗火,金安才继续往庄稼地深处走。他看护的对象是高粱和玉米。一走进这两样高秆作物夹岸的小路,两边的凉气就呼地涌出来,使他觉得像是掉进了河水里,“河水”陡地变深,而他的个子突然变矮,眼看就要被淹没。这时他听见有人咳嗽了一下,一听声音,他就知道走在前面的是三大爷,但他还是问了一声:“谁?”
  同样处在黑暗里的三大爷没有回答他是谁,只是又咳嗽了一声,仿佛在说:“你说我是谁?听咳嗽还听不出来吗?”
  有看秋经验丰富的三大爷在前面带路,金安心里踏实多了。约摸着走到玉米地头的把角,他停下来,用脚趋摸出一块较为平整的地方,把带来的一卷草苫子扔在地上,脱下鞋,用脚尖把草苫子铺展开。草苫子铺开后,他又踩鱼似的踩了一遍,看看有没有硌人的地方。没踩到什么大鱼,他才把被子放下了。被子宽,草苫子窄,他把被子折成对折铺在草苫子上,准备把被子铺一半盖一半。他摸到两只布鞋,将布鞋脸对脸口对口扣在一起,压在草苫子下面。他没穿汗衫,只穿了一条裤子。他把裤子也脱下来了,窝巴窝巴,压在被头底下。这样做出于两种考虑,一是防止裤子和鞋子被露水打湿,二是可以当当枕头。一切收拾停当,金安就是一个赤身精条的人了。他没有马上钻进被窝,而是仰面叉腿地躺在被子上,让小风儿吹抚一下。小风儿阵阵吹来,吹过脚缝,吹过小腿,把腿裆间那丛龙须草似的旺毛吹得盈盈起舞,像是一直舞到较为平坦舞台较大的腹部。金安舒服得骂了一句,说真他娘的凉快。他想唱戏,就唱了一句“穆桂英我脱了盔甲身松散”。只唱了这一句,他没接着往下唱。穆桂英是个娘们儿,一个男人家怎么能唱娘们儿戏呢?他觉得应该唱皇帝戏,比如说“有为王我来在金銮殿上”。可惜皇帝戏他只会这么一句,至于在金銮殿上千什么,他就不会唱了。
  不知道三大爷听见他唱的戏没有,他喊:“三大爷,三大爷。”
  没人应声。也许三大爷睡得离他比较远,没听见他喊。也许三大爷听见了,懒得理他,故意试试他胆量如何。这老家伙,你抽巴得连一布袋粮食都扛不起,我一只手能掀得动一扇石磨,我怕什么!
  他弯起双腿,掀起屁股,腹肌一收,双腿那么一弹,就站立起来,开始对玉米下手。晚饭他只喝了一碗稀饭;没吃干的,留着肚子的目的就是为了到地里啃玉米。他钻进玉米地里,顺着玉米棵子摸到了玉米穗子,并不立即把玉米穗子拧下来,而是剥开一点包皮,用指甲掐一掐玉米的籽儿,判断—下老嫩,太嫩的和太老的他都不要。太嫩的一掐一股水儿,一啃一嘴皮,不挡饥。太老的啃起来太费劲,也不好吃。他挑到了一穗既不老又不嫩的,才把穿了好多层衣服似的玉米脱成光屁股,轻轻把玉米拧下来。是的,他是拧,不是掰。掰容易发出咔吧声,拧玉米发出的声音比较细。玉米拧下后,他把玉米的包皮往上捋捋,捋成一个虚泡儿,好像玉米还在里面的样子。他从地里退出来,坐在自己被子上从从容容地啃玉米。他一口啃下好几排玉米籽儿,嚼起来甜甜的,面面的,满嘴的清香味儿。清香味儿有着很强的穿透力,似乎一直香到牙髓里。这样生吃玉米,要比把干玉米磨成面,蒸成窝头,好吃多了。一穗玉米啃完,他一甩手把玉米棒骨扔到玉米地对面的高粱地里去了,砸得高粱叶子刷啦一响。吃一穗玉米不太饱,他又拧下一穗。
  吃饱的金安,难免摸了摸肚子。因他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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