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元代绪论 元代文学的审美情趣

  “自然”与显畅 抒情文学与叙事文学 情趣的吻合大异于温柔敦厚
  元代社会的激烈变化,使整个文坛的审美情趣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王国维曾说:“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他认为,元剧作为叙事的文学,其审美特征就是“自然”。所谓自然,是真实地摹写作者的所见、所想,让观众真切地看到“时代之情状”,从而体悟到流注在故事中的旨趣。与此相联系,他指出元杂剧的文字,也必然不事藻绘,是鲜活的生动活泼的语言。至于元剧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审美特征,王国维认为是出自“自娱”与“娱人”的需要。剧作家创作剧本,不是要藏之名山,而是要公之于众,这必然要让观众看得明白、真切,才能进一步理解和认同。在这里,王国维把戏剧这一体裁的特性与观众心理联系起来,相当准确地揭示出形成元代文坛审美情趣的重要因素。
  不过,王国维所说的“自然”,只是元代文坛审美情趣的一个方面。从当时属于文坛主体的戏曲、散曲创作倾向看,许多作家不仅自然地抒写人情世态,而且表现出淋漓尽致、饱满酣畅的风格。以剧本的情节安排而论,元剧作家总是把简单的故事写得波澜迭宕,透彻地表现悲欢离合的情态;以刻划人物而论,则力图揭示出主人公的内心奥秘,曲尽形容,鲜明地显示其个性特征;以语言风格而论,则崇尚“本色”,大量运用俗语、俚悟,以及衬字、双声、叠韵,生动跳挞地绘形绘色。剧作者往往毫无遮拦地让人物尽情宣泄爱与恨。关汉卿写窦娥呼天抢地,骂官骂吏,把悲愤怨恨的氛围推到极限;郑光祖写倩女追求恋人,乃至魂魄飞越千山万水,一路上吐露对爱情的渴望。有些剧作者甚至还借剧中人歌哭笑啼,释放胸中积悃,马致远《汉宫秋》、《荐福碑》,白朴《梧桐雨》中的多段唱词,实际上是作者在发泄对现实不满的感情。
  对于元杂剧所表现的审美情趣,明代学者早有深切的理解。陈与郊《古杂剧序》中说:“夫元之曲以摹绘神理,殚极才情,足抉宇壤之秘。”孟称舜在《古今名剧合选序》中也说:“迨夫曲之为妙,极古今好丑、贵贱、离合、死生,因事以选形,随物而赋象。”他们都看到了元杂剧具有曲尽人情、透彻无遗地表现事物的特点,而且都用“极”这一强烈字眼给予形容。吴伟业在《北词广正谱序》中更指出:“今之传奇,即古者歌舞之变也,然其感动人心,较昔之歌舞,更显而畅矣。而元人传奇,又其最善者也。”所谓显而畅,是指元剧题旨显露的,能让观众看得真切明白;而总体的风格则呈现出酣畅之美,让观众有痛快淋漓的感受。
  在元代抒情性文学的创作中,自然酣畅之美,同样是最为鲜明而且备受推崇的。以散曲而言,其审美要求明显与诗词不同。诗词讲究含蓄蕴藉,曲则为“街市小令,唱尖新倩意”。散曲作者多以赋的手法,白描直陈,把所写的情与物展露无馀,淋漓尽致。而曲的特殊体制,例如可以增加衬字,可以有顶针、叠字、短柱对、鼎足对等多种手法,也对诗人奔放地抒发情感,形成自然酣畅的风格,起了推毂的作用。正因为社会的风尚和散曲形式的特殊韵味,影响了作者的审美情趣,所以,卓有成就的作者所写的作品,或清丽,或质朴,或豪放,或泼辣,或谐谑,却总离不开自然酣畅这一总的趋向。贯酸斋序《阳春白雪》,曾举出散曲有“滑雅”、“平熟”、“媚妩”、“豪辣浩烂”诸种风格;邓子晋序《太平乐府》,说他“以冯海粟为豪辣浩烂,乃其所畏也”。或见,豪辣浩烂、酣畅尖新在当时被视为曲作的最高境界。
  至于诗词制作,审美情趣也有所变化。刘敏中说“诗不求奇”,“率意讴吟信手书”,主张自然随意地抒发感情。元代一些最有成就的诗人,像萨都剌、杨维桢、耶建楚材,其诗词创作均近奔放酣畅一路,前人评论耶律楚材,谓其诗“语皆本色,惟意所如,不以研炼为工”。这些重要诗人的审美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诗坛风尚。清人宋荦在《元诗选》序中也说“元诗多清丽,近太白”。李白的诗作感情奔放,“天然去雕饰”。宋荦以李白的风格来概括元代诗风,显然注意到诗坛流注着自然酣畅的审美情趣。
  如上所述,元代文坛,无论是叙事性还是抒情性的文学创作,均体现出自然酣畅之美。在元以前,传统的文学观念注重“温柔敦厚”、“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每以简古含蓄为美。在宋代,梅尧臣说诗要“含不尽之意,见在言外”(见欧阳修《六一诗话》);张戒反对“诗意浅露,略无馀蕴”(《岁寒堂诗话》卷上);姜夔说“语贵含蓄”(《白石诗说》),即使被目为豪放的辛派词人,也多有芳草美人寄旨遥深之作。元代文坛的审美观,与这一传统大异其趣。许多作家“显而畅”的做法,恰恰为传统所忌。传统观念认为作品要使人能像嚼橄榄那样回甘;元代许多作品则让人痛快酣畅,魂荡神摇。有些曲作甚至使人如饮烈酒,或者如闻蒜酪味,表现出特殊的艺术魅力。
  元代文坛出现的新的审美情趣,与社会风尚的变化,理论家推动“情”的主张,通俗文学蓬勃发展的影响,少数民族狂歌闹舞嗜好的浸润,写意画的成熟,乃至个人意识的抬头等等,都有密切的关系。这些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