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編 元代文學  緒論(黃天驥撰)

  元代文學涵蓋的時間,大致可以從蒙古王朝滅金、統一北中國(1234)起,到元朝被朱元璋領導的義軍推翻、元順帝逃離大都(1368)止,其間約一百三十四年。
  元代的歷史是比較短暫的,但元代文學在中國文學發展的過程中,卻有劃時代的意義。從元初到明中葉,是中國文學中古期的第三段。在這一段文學史中,最明顯的是,叙事性文學第一次居于文壇的主導地位。作家與下層人民的聯繫更加密切,文學創作贏得了更多的觀衆、讀者,在社會上産生了更爲廣泛的影響。同時,羣衆的接受情況,又制約著文學的創作,促進了作家審美觀念的變化。凡此種種,都表明元初是一個新的階段的開始。

  第一節 元代的社會與文學
  民族壓迫與融合 文化的溝通 都市繁榮 思想活躍 儒生不幸的遭際
  13世紀中葉,成吉思汗統率的蒙古鐵騎,橫掃亞歐兩洲。其後,窩闊臺滅金,忽必烈滅宋,以大都(今北京)爲政治中心,建立起以蒙族貴族爲統治主體的大一統政權。元朝的疆域,“北逾陰山,西極流沙,東盡遼左,南越海表”(《元史·地理志》),國土空前遼闊。
  元朝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的統治者建立的統一政權。它對廣大漢族地區的佔據和統治,明顯具有民族掠奪性質。例如元軍南下攻宋,官兵嗜殺,大肆搶掠,“財貨子女則入于軍官,壯士巨族則殄于鋒刃;一縣叛則一縣蕩爲灰燼,一州叛則一州莽爲丘墟”{見胡祗遹《紫山先生大全集》卷二二《民間疾苦狀》。}。據《元史·食貨志》載:京都“百司庶府之繁,衛士編民之衆,無不仰給于江南”。這說明元代的統治者最大限度地依賴江南漢族人民所創造的財富,以維持其享受和統治。在政治上,元朝統治者始終奉行民族壓迫政策,他們把國民分爲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個等級。蒙古人最尊,南人最賤。政府中軍政大權,由蒙古人獨攬。元朝的法律還規定:“諸蒙古人與漢人爭,毆漢人,漢人勿還報,許訴于有司”,“知有違犯之人,嚴行斷罪。”(《元史·刑法志四》)終元之世,民族對立的情緒未見緩和,加上吏治腐敗,階級壓迫深重,因此,社會一直激烈動蕩。元雜劇有不少作品寫到貪官污吏、權豪勢要對人民的壓迫,不少作品透露出憤激昂揚的情緒,這正是在火與血交幷的時代人民反抗精神的反映。
  民族壓迫深重,彼此之間不可能沒有隔閡。直至元代後期,詩人楊維楨寫的《宮辭十二首》還有“老娥元是江南女,私喜南人擢狀元”的句子,表現出民族壓迫下南人特有的心理。不過,就我國歷史總體而言,在元代,居住于長城內外的各族人民,既有鬥爭,更有溝通、融合。元朝統治的一百三十多年,也是中華民族大家庭逐步形成的重要時期。
  蒙古鐵騎是帶著奴隸制時代的野蠻習性進入中原地區的。正如馬克思所說,野蠻的征服者自己總是被他們征服的民族的較高文明所征服。早在金代,征服了漢人的女真人率先漢化;忽必烈滅宋後,也踏著女真人的足迹,接受了漢族文明。1271年,他以“元”爲國號,取《易經》“乾元”之義,表明他對漢族文明的推崇。忽必烈懂得,要鞏固元朝的統治,必須用漢法以治漢人。爲此,他任用許衡、姚樞等儒生,以寬容和尊禮的態度對待佛教、道教。結果,統治得以穩定,而在漢族文化的熏陶下,征服者也逐漸改變了原來的習氣,提高了文化素質。
  元代的最高統治者懂得漢族文化的優越性,又懂得要保持蒙古祖制,保證民族特權的重要性。因此,忽必烈制定的綱領是:“稽列聖之洪規,講前代之定制。”(《元史·世祖本紀》)他要求繼承蒙古族的祖宗成法,採取中原王朝的儀文制度,力圖把兩者融合起來。他主持大都的興建,宮闕建築風格本于漢制,城門、坊名本于《易經》,而內庭擺設又帶有蒙古斡耳朵(宮帳)的特色,這正好體現了民族文化的融彙。此外,人口的遷移,交通的發達,民族的雜居,也是導致各民族文化融合的重要因素。蒙軍南下,軍旅中多有“回紇、乃滿、羌、渾部落及中原人被掠避罪而來歸者”{《遺山先生文集》卷二七《贈鎮南軍節度使良佐碑》。}。他們隨軍屯駐,大多數成了當地居民。同時,元軍兵鋒西指,西域歸附,驛路暢通,方便了商賈往來,回回紛來沓至。據至元初年統計,在中都路的回回人數,近三千戶之多。民族雜處,加深了彼此的友誼和交流,對促進社會的發展起了重大作用{關於元代各族雜處的情況,可參閱周良霄、顧菊英著《元代史》第九章《社會經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文化的融合,大大提高了少數民族的文明程度。有些人接受了漢族文化熏陶,還擅長以漢語進行文學創作。例如貫雲石(回紇人)、薩都剌(蒙古人)、阿魯威(蒙古人)、薛昂夫(西域人)所寫的詩詞或散曲,造詣頗高;雜劇作家則有楊景賢(蒙古人)、李直夫(蒙古人)等,其中李直夫所著雜劇,有《虎頭牌》等11種。這一批來自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生活背景的作家,筆端流露出各式各樣的風情格調。西北游牧民族特有的質樸粗獷、豪放率直的性格,注入作品的形象中,使元代的文壇更加多姿多彩。
  民族雜居,也給漢族文化在固有的基礎上注入了新的成分。如元雜劇中常提到“燒埋”,這說明一向習慣土葬的漢族接受了蒙族火葬的風尚;《西廂記》提到“赤騰騰點著祅廟火”,《爭報恩》和《倩女離魂》也有“我今夜著他個火燒祅廟”,“則待教祅廟火刮刮匝匝烈焰生”的說法{祅教即拜火教,由波斯傳入中國。教徒以火爲最純潔,奉之爲神的象徵。},可見從波斯傳入的拜火教已深入到民間生活中,成爲我國文化的一部分。在文藝創作方面,雜劇作家們更是大量吸取少數民族的樂曲,以豐富作品的表現力,像〔唐歹合〕、〔拙音速〕、〔風流體〕、〔六國朝〕、〔阿忽合〕等曲牌,已爲漢族羣衆喜聞樂見。徐渭說:“北曲蓋遼金北鄙雜伐之音,壯偉狠戾,武夫馬上之歌,流入中原,遂爲民間之日用。”(《南詞叙錄》)北曲包括蒙族女真族的樂曲,它們流入中原,爲民間接受,也開拓了人們的視野胸襟。
  金元之際,戰亂頻仍;其後蒙古軍隊席捲江南,燒殺虜掠,經濟遭受到極大的破壞。等到混一區宇,一些蒙古貴族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依然以其固有的落後方式統治中原,把大量耕地圈爲不稼不耕的牧地、草場,嚴重地影響農業的發展。從另一方面看,元朝完成了南北的大統一,結束了唐末以來斷續紛爭、對峙的局面,也爲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創造了條件。特別是忽必烈在中統和至元年間,屢頒禁令,嚴禁權豪勢要擾民圈地,侵害桑稼;幷且把荒地分給無田的農戶,蠲免賦稅,興修水利。這一系列措施,對促進生産起了積極的作用。
  在農業逐漸恢復,社會逐步安定的基礎上,宋末以來我國城鄉的手工業、商業,經過了一段時期的停滯以後,又走上繁榮的道路。由于國土統一,交通暢順,形成了空前規模的市場;也由于朝廷重視商業經營,採取不同于傳統的重農抑商的政策,“以功利誘天下”,商人的地位大大提高{楊維楨有《鹽商行》一詩,其中說“人生不願萬戶侯,但願鹽利淮西頭;人生不願萬金宅,但願鹽商千料泊”,可資說明。}。因此,“元代的商業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其發展程度是超越于前代的。”{參見周良霄、顧菊英著《元代史》,第516頁。}與此相關,許多城市的規模日益擴大。當時的大都,既是政治文化中心,又是商業中心,“凡世界上最爲稀奇珍貴的東西,都能在這座城市找到”。居民多至四五十萬。在杭州,商賈雲集,市廛繁華。據馬可·波羅說:“這座城市的莊嚴和秀麗,堪爲世界其他城市之冠。”{見《馬可·波羅游記》,福建科學技術出版社1981年版,第111、175頁。}劇作家關漢卿在散曲〔南呂·一枝花〕中,也描寫了當時杭州的興旺情景:“普天下錦綉鄉,寰海內風流地”,“這答兒忒富貴,滿城中綉幕風簾,一匝地人煙湊集”,“百十里街衢齊整,萬餘家樓閣參差”。此外,北方的真定、大同、汴梁、平陽;南方的揚州、鎮江、上海、慶元、福州、溫州、廣州等地,均頗具規模。隨著大中城市的涌現,市民階層也不斷壯大。他們的思想意識,影響到包括戲劇創作在內的各個方面,其作用不能低估。
  在元代,思想領域也呈現出活躍鬆動的態勢。
  元朝立國,程朱理學的統治地位得到確認。朝廷設立官學,以儒家的四書五經爲教科書,“自京師至于偏州下邑,海陬徼塞,四方萬里之外,莫不有學”{《金華黃先生文集》卷十《邵氏義塾記》。}。作爲儒學宗師的孔子,被封爲“大成至聖文宣王”。然而,儒學聲勢的顯赫卻掩蓋不了影響力日益下降的趨向。因爲,元朝統治集團的上層,來自不同的民族,他們在利用正統的儒家學說鞏固統治的同時,也尊崇各族固有的宗教信仰。因此,佛教、道教,乃至伊斯蘭教、基督教,在中原地區同樣得到發展。信仰的多元化,削弱了儒家思想在羣衆中的影響。事實上,元朝的最高統治者懂得不同的學說、教派,各有不同的效用。仁宗嘗謂:“明心見性,佛教爲深,修身治國,儒、道爲切”{見《元史》卷二十六“仁宗三”。},因而都予以優容。至于儒學本身,也在各種思想的碰撞中,在崇尚功利的社會心態影響下,分化爲不同的流派,甚至分裂出像鄧牧那樣把儒家大同理念與道家無爲主張結合起來,敢于抨擊皇帝專制和官吏貪暴的思想家。總之,“元有天下,其教化未必古若也”(《元史·孝友傳》),程朱理學獨尊的局面發生了變化,思想領域呈現出各種觀點和流派爭雄鬥勝的特色。
  隨著程朱理學影響的下降,長期以來壓在人們心頭的封建禮教的磐石隨之鬆動,下層人民和青年男女,蔑視禮教違反封建倫理的舉動越來越多,以至王惲對宣揚禮教的做法,發出了“終無分寸之效者,徒具虛名而已”的慨嘆{《秋澗先生大全集》卷三五《上世祖皇帝論故事書》。}。孔齊在《至正直記》卷二《浙西風俗》中說:“浙間婦女,雖有夫在,亦如無夫,有子亦如無子,非理處事,習以成風。”理學家們痛感道德淪喪,從反面說明了價值觀念在變化,說明了元代文學作品出現衆多違背封建禮教的人物,有著廣泛的社會基礎。
  元代科舉考試時行時輟,儒生失去仕進機會,地位下降,這和儒學影響力的淡化也有直接的關係。世傳“九儒、十丐”的說法不準確,但儒生被忽視,則是事實。其中相當一部分人不再依附政權,或隱逸于泉林,或流連于市井,人格相對獨立,思想意識隨即異動。特別是一些“書會才人”,和市民階層聯繫密切,價值取向、審美情趣更異于困守場屋的儒生。余闕說:“夫士惟不得用于世,則多致力于文字之間,以爲不朽。”(《青陽先生文集·貢泰父文集序》)仕途失落的知識分子,或爲生計,或爲抒憤,大量涌向勾欄瓦肆,文壇便掀起波瀾。儒生不幸文壇幸,換言之,知識分子地位的下降,激發了他們的創作情緒,這一點,也是促成雜劇發展的重要因素。

  第二節 叙事文學的興盛
  叙事文學成爲主流 話本小說的興盛 戲劇的繁榮 戲劇演出和體制 北方戲劇圈 南方戲劇圈
  在元代,叙事性文學萬紫千紅,呈現一派興盛的局面,成爲當時創作的主流。一些具有高度文化修養的作家,加入叙事性文學的創作隊伍中,使文壇的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至于抒情性文學,雖然也有所發展,例如“散曲”的創作也給詩壇帶來了新的氣象,但一向被視爲文壇正宗的詩詞,其成就遠比不上唐宋兩代。就抒情性文學創作的總體而言,其作用和意義已退到次要的位置。
  唐代以來,叙事性的文體諸如傳奇小說、變文俗講,本已呈活躍的趨勢。宋代城市經濟繁榮,出現了專供市民娛樂的勾欄、瓦肆,給說書、雜耍等演員提供了演出場所{見灌園耐得翁《都城紀勝·瓦舍眾藝》。}。元代商業經濟在宋代的基礎上有了新的發展,城市人口集中,而一般側重于表現作者個人意趣胸襟的詩詞,不易符合市民的需要。爲了滿足市民羣衆在勾欄瓦肆中的文化消費,演述故事的話本、說唱便得到進一步的繁榮。特別是戲劇藝術,它以急管繁弦和曲折跌宕的情節再現社會各階層的人物,更能吸引市民觀賞。因此,叙事性文學匯成了一股洪流,激蕩奔騰,使文壇呈現出新的態勢。
  在宋代,說話分爲四家,即小說、說經、講史、合生{關於“說話”四家,近代學者王國維、魯迅、嚴敦易、孫楷第、趙景深、陳汝衡、胡士瑩和[日]青木正兒均有研究,意見不盡相同。其中,對小說、講史、說經三家,看法是一致的。至於另一家,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和《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中把“合生”列入,孫楷第也同意這一見解,並在《宋朝說話人的家數問題》一文中作過詳細的考證。陳汝衡則認爲四家不包括“合生”。他的分法是小說(銀字兒)、說公案說鐵騎兒、說經、講史四類。參看陳著《宋代說書史》,上海文藝出版社1979年版,第53頁。}。其中“說經”講演佛禪道理;“合生”可能屬即興性的滑稽伎藝{有關“合生”的性質,前人記載語焉不詳。據《新唐書·武平一傳》謂“妖妓胡人,街童士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質,咏歌舞蹈,號曰合生。”洪邁《夷堅志》之乙卷六《合生詩詞》條謂:“江浙間路歧伶女,有慧黠知文墨,能於席上指物題咏應名輒成者,謂之合生。”《都城紀勝·瓦舍眾伎》謂:“合生與起令、隨令相似,各占一事。”此外,合生也寫成“合笙”,它可能是一種以笙伴奏有說有唱即興發揮的伎藝。};小說講述脂粉靈怪、傳奇公案故事;講史講述前代歷史、興廢爭戰;後兩者均屬有情節有人物的叙事文學。《都城紀勝》說:“最畏小說人,蓋小說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提破。”可見話本的作者和藝人,已能運用虛構、提揀等技巧,把複雜的歷史畫龍點睛地加以叙述。
  到元代,“說話”繼續盛行,目前我們所能見到的話本,以講史居多。像《全相平話五種》、《新編五代史平話》、《宣和遺事》、《薛仁貴征遼事略》等。當然,和明清兩代的小說相比,宋元話本還顯粗糙,但作者已注意到情節安排以及人物的心理描寫。至于元代一些文言小說,像《嬌紅記》,描寫嬌娘和申純的愛情悲劇,反映了青年男女對愛情的熱切追求,深刻細膩,其成就也不可忽視。
  元代,我國戲劇藝術走向成熟。戲劇包括雜劇和南戲,其劇本創作的成就,代表了當時文學的最高水平。
  我國的戲劇,其起源、形成,經歷了漫長的時期。從先秦歌舞、漢魏百戲、隋唐戲弄,發展到宋代院本,表演要素日臻完善。金末元初,文壇在唐代變文、說唱諸宮調等叙事性體裁的浸潤和啓示下,找到了適合于表演故事的載體,幷與舞蹈、說唱、伎藝、科諢等表演要素結爲一體,發展成戲劇,作爲一門獨立的藝術,脫穎而出。由于宋金對峙,南北阻隔,便出現了雜劇和南戲兩種類型,它們各有自己的表演特色,分別在南方和北方臻于成熟。當時,許多文人積極參與劇本的創作,使這種叙事性的文學體裁,成爲文壇的主幹。
  元代創作的劇本,數量頗多。據統計,現存劇本名目,雜劇有五百三十多種,南戲有二百一十多種{參看莊一拂編著《古典戲曲存目匯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可惜大部分均已散失。至于當時投身于劇本創作的作家,現在已無法準確統計。僅據《錄鬼簿》和《續錄鬼簿》所載,有名有姓者二百二十多人,而“無聞者不及錄”,估計還有許多遺漏。劇作家們有很高的創作熱情,有人專門爲伶工寫作演出的底本,有人“躬踐排場”參加演出;一些名公才人還在大都組成“玉京書會”,相互切磋。許多劇作家具有高度的文化水平,像關漢卿、王實甫、白樸、馬致遠等人,既有豐富的人生閱歷,又擅長詩詞寫作。當他們掌握了戲劇特性,駕馭了世俗喜聞樂見的叙事體裁,便腕挾風雷,筆底生花,寫下了不朽的篇章,爲文壇揭開了新的一頁。當時,劇作家們適應觀衆的需要,或擅文采,或擅本色,爭妍鬥艶,使劇壇呈現出繁榮的局面。
  從現存的劇本看,元代戲劇的題材,包括愛情婚姻、歷史、公案、豪俠、神仙道化等許多方面{關於元雜劇分類,朱權在《太和正音譜》中分爲十二科:“一曰神仙道化,二曰隱居樂道(又曰林泉丘壑),三曰披袍兼笏(即君臣雜劇),四曰忠臣烈士,五曰孝義廉節,六曰叱奸罵讒,七曰逐臣孤子,八曰鈸刀趕棒(即脫袍雜劇),九曰風花雪月,十曰悲歡離合,十一曰煙花粉黛(即花旦雜劇),十二曰神頭鬼面(即神佛雜劇)。”}。涉及的層面異常廣闊,“上則朝廷君臣政治之得失,下則閭里市井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厚薄,以至醫藥卜巫釋道商賈之人情物性,殊方異域語言之不同,無一物不得其情,不窮其態”。{見胡祗遹《紫山先生大全集》卷八《贈宋氏序》。}許多劇本,塑造了性格鮮明的人物形象,揭露了現實生活中封建制度的弊陋醜惡,歌頌了被迫害者的反抗精神。可以說,劇作家們以各具個性的藝術格調和蘸滿激情的筆墨,展示出元代豐富多彩的生活和人物複雜微妙的精神世界。
  在元代,戲劇演出頻繁,擁有大量觀衆。夏庭芝在《青樓集志》中說:當時“內而京師,外而郡邑,皆有所謂勾欄者,辟優萃而隸樂,觀者揮金與之。”勾欄就是城市中的游樂場所,能供戲劇演出。杜仁杰在散曲《莊家不識勾欄》中,寫到一個鄉下人進城看到勾欄的情景:“要了二百錢放過咱,入得門上個木坡。見層層疊疊團圓坐,抬頭覷是個鐘樓模樣,往下覷的都是人漩窩。見幾個婦女向臺上兒坐,又不是還神賽社,不住的擂鼓篩鑼。”{見《重輯杜善夫集》,濟南出版社1994年版,第67頁。}可知勾欄裏有木搭舞臺,臺的上方有鐘樓模樣的“神樓”,圍著舞臺有觀衆席。要注意的是,觀衆進入勾欄需要交付“二百錢”,這說明戲劇演出已成爲商業活動。在勾欄中,還有所謂“對棚”,即類似後來的唱對臺戲,顯然,市場競爭也進入了文化領域。
  在農村,戲劇則在戲臺、戲樓演出。現在山西農村仍有不少元代戲臺遺址,可以推知當時戲劇演出的盛況。戲臺往往建于祠廟前,說明演戲和祭神酬神活動相結合,既是娛神,也是娛人。山西趙城明王廟正殿有元代演劇畫壁,上有“堯都見愛大行散樂忠都秀在此作場”字樣,說明專業戲班已在農村演出。《重修明應王殿碑》寫到城鎮村落扶老携幼前來看戲的情景,還提到“資助樂藝牲幣獻禮,相與娛樂數日,極其厭飫”。{轉引自廖奔《宋元戲曲文物與民俗》,第225頁。}足見藝人的演戲酬神,實際上也是收取費用的商業活動。
  城鄉演出活躍,自然涌現衆多的從業人員。夏庭芝說:“我朝混一區宇,殆將百年,天下教舞之妓,何啻億萬。”(《青樓集》)好些演員各有所長,伎藝高超,而且具有較高的文化修養,像珠簾秀、賽簾秀、燕山秀、天然秀、梁園秀等演員名噪一時,他們和劇作家緊密合作,爲戲劇的繁榮作出了貢獻。
  元代的戲劇,有雜劇和南戲兩種類型。這兩個劇種的劇本雖然也都包括曲詞、賓白、科(介)三個部分,但體制又有不同。雜劇風行于大江南北,它一般由四折組成一個劇本,每折相當于今天的一幕;演劇脚色可分末、旦、淨三類。末分正末、小末;旦分帖旦、搽旦、小旦。在音樂上,一折只採用一個宮調,不相重復。而全劇衹能由正末或正旦一人主唱,正末主唱的稱“末本”,正旦主唱的稱“旦本”。
  南戲流行于東南沿海。劇本由若干“出”組成,“出”數不作規定。曲詞的宮調也沒有規定。南戲角色分爲生、旦、淨、末、醜等各類{南戲的生,即雜劇的末。南戲的末多演老生、須生。},均可歌唱。歌唱形式多種多樣,既有獨唱,又可對唱、合唱、輪唱,不似雜劇衹能由一人獨唱到底。
  雜劇和南戲的劇本,都有完整的故事情節,在戲劇衝突中刻劃人物形象。劇本的唱詞,則更多用以表現人物在特定場景中的思想情緒,甚至直接透露作者的心聲,具有强烈的抒情性。可以說,唱詞往往就是詩,這一點,構成了我國戲劇文學的特色,也說明我國叙事文學與抒情文學之間互補共生的關係。至于雜劇和南戲的演員,既要善于說白、歌唱,也要掌握科(介)亦即舞蹈、武打乃至雜耍的技巧。因此,元代的戲劇是綜合性的藝術。
  雜劇和南戲在唱腔上有明顯的區別。雜劇的曲調是由北方民間歌曲、少數民族的樂曲和中原傳統的曲調(包括宮廷、寺廟、民間音樂)結合而成;南戲的曲調則由東南沿海的民間音樂與中原傳統的音樂結合而成。由于雜劇、南戲在音樂文化系統方面均由中原傳統衍繁,彼此同源,易于溝通互補,它們的一些曲牌,名稱相同,或者品味相同。至于雜劇和南戲在音樂上的差別,實際上是南北方言差異的表現。我國地域廣袤,語言系統在文化發展過程中不斷發生變化,形成了許多方言區。例如在宋代甚至更早,北方語音中入聲消失,而南方語音入聲依然保留。戲曲音樂與語言密不可分,雜劇與南戲産生、流行于不同的方言區,加上區域生活習俗等文化上的差異,從而形成兩大音樂系統。王驥德說:“南北二曲,譬如同一師承,而頓漸分教;俱爲國臣,而文武異科。”{《曲律》卷一《總論南北曲·第二》,見《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卷四,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王世貞則謂:“北字多而調促,促處見筋;南字少而調緩,緩處見眼。北則辭情多而聲情少,南則辭情少而聲情多。”(《曲藻》)他們的判斷,是符合元代戲曲發展的實際的。
  元代的戲劇活動,實際上形成爲兩個戲劇圈。
  北方戲劇圈以大都爲中心,包括長江以北的大部分地區,流行雜劇。在大都,“南北二城,行院、社直、雜戲畢集”(劉祁《析津志》),涌現了大批雜劇藝人。許多杰出的劇作家像關漢卿、王實甫、馬致遠、紀君祥、張國賓、楊顯之等,或是大都人,或在這裏活動。這裏“歌棚舞榭,星羅棋布”,雜劇演出頻繁,爲劇作家提供了施展才華的園地。在當時經濟比較發達的城邑,如東平、汴梁、真定、平陽等地,也是作家雲集。而生活于同一地域的作家,或接受地區風氣的熏陶,或是旨趣相投,或是背景相近,自覺或不自覺地形成了不同的羣體。觀衆的喜好,也作爲一種市場需要,對作家産生一定影響,使不同地區的創作呈現出不同的特色。例如,傳說宋江、李逵等好漢在山東梁山泊嘯聚,于是許多有關水滸的雜劇,便以東平爲背景;曾經在東平生活的作家,也寫了衆多的水滸劇目,東平便成了雜劇水滸戲的發祥地。一般說來,北方戲劇圈的劇作,較多以水滸故事、公案故事、歷史傳說爲題材,有較多作家敢于直面現實的黑暗,渴望有清官廉吏或英雄豪杰爲被壓迫者撑腰。至于各個作家的藝術風格,則絢麗多采。他們以不同的風情,不同的韻味,締造出燦爛輝煌的劇壇。就總體來看,北方戲劇圈的作品,更多給人以激昂、明快的感受。徐渭在《南詞叙錄》中曾說:“聽北曲使人神氣鷹揚,毛髮灑淅,足以作人勇往之志。”徐渭評述北方戲曲音樂的這一番話,也可以幫助我們整體把握北方戲劇圈的特點。
  南方戲劇圈以杭州爲中心,包括溫州、揚州、建康、平江、松江乃至江西、福建等東南地區。和北方情況不同,這裏城鄉舞臺,既流行南戲,也演出從北方傳來的雜劇,呈現出兩個劇種相互輝映的局面。
  南戲産生于浙江永嘉(溫州)一帶,所以又被稱爲“永嘉雜劇”。它形成于南宋初年,在東南地區廣泛流傳,幷漸漸進入杭州。據劉一清說,“戊辰(1268)、己巳(1269)間,《王煥》戲文盛行于都下”(《錢塘遺事》)卷六《戲文誨淫》)。許多藝人在這裏創作、演出、出版南戲,使這座繁華的城市成了南戲的中心。
  至元十三年(1276),元軍佔領杭州,結束了長期南北分裂的局面,國家完成了統一。南北經濟文化交流更加頻繁,雜劇的影響也擴大到南方。徐渭說:“元初,北方雜劇流入南徼,一時靡然成風。”南方的風土名物,吸引了大批北方人士,許多劇作家包括關漢卿、白樸、馬致遠等都先後到過杭州。居住在杭州一帶的作家像曾瑞、施惠、喬吉、秦簡夫、蕭德祥等,也加入到雜劇的創作隊伍中。虞集在《中原音韻序》中說:“我朝混一以來,朔南暨聲教,士大夫歌咏,必求正聲,凡所製作,皆足以鳴國家氣化之盛。自是北樂府出,一洗東南習俗之陋。”可見,在政治氣候的推動下,在雜劇已具有較高文化品位的影響下,南方也爲“正聲”所吸引,“以中原爲則,而又取四海同音而編之”{《中原音韻·正語作詞起例》,見《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卷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這樣,雜劇經揚州傳入南方後,也以杭州爲中心,逐漸擴展到江南廣大地區。
  在南方戲劇圈中除了演出從北方傳入的雜劇劇目外,較多劇作注重表現愛情婚姻和家庭倫理等社會問題。像鄭光祖的雜劇《倩女離魂》,喬吉的《兩世姻緣》、《金錢記》,南戲《琵琶記》和《荊釵記》、《拜月記》等堪稱代表。另外,南下的劇作家,往往經歷過種種坎坷,看透人情世態;而長期居住在南方的作家,也對富貴功名的黯淡前景有清醒的認識。南方繁華的生活和秀麗的景色,觸發他們熱衷泉林詩酒的興致。于是許多人帶著充沛的感情,描寫書生懷才不遇倨傲疏狂的景況,實際上是藉劇本的人物遭遇抒發自己的胸中塊壘。像《王粲登樓》、《揚州夢》等劇作,便明顯地表現了這一創作傾向。顯然,南方戲劇圈的劇作更重視愛情的描寫和個人情懷的宣泄,這和南方經濟發展和價值觀念的演進,有著密切的關係。
  雜劇和南戲兩個劇種的爭妍鬥麗,也促進了彼此的交流。徐渭《南詞叙錄》收錄了“宋元舊篇”劇目65種,其中有一半的南戲劇目見于雜劇演出,這表明兩個劇種的作家,經常相互吸取、改編彼此的作品。在音樂上,“南北合套”的出現,是兩大劇種互擷精華的明證。又據杭州書會才人編的《拜月亭》“尾聲”所寫:“書府翻騰,燕都舊本”,可見這部南戲的編寫,是以關漢卿的雜劇《拜月亭》爲藍本。而關漢卿的雜劇《望江亭》第三折末尾,由李稍、衙內、張千三個角色分唱、合唱南曲〔馬鞍兒〕,在唱法上分明吸收了南戲靈活合理的體制,幷且由衙內打諢:“這厮每扮南戲那!”關漢卿劇作的情況,正是南北兩大劇種交匯互補、促進戲劇發展的生動例子。

  第三節 元代的抒情文學
  散曲之爲“散” 活潑明朗與窮形盡相 元詩的風貌
  在元代,抒情性的文體創作,另有一番景象。
  元代除了詩詞依然處于“正宗”位置外,詩壇上又涌現出一種新樣式,這就是散曲。
  散曲之所以稱“散”,是與元雜劇的整套劇曲相對而言的。劇本中使用的曲,粘連著科白、情節。如果作家純以曲體抒情,則與科白情節毫無聯繫,這就是“散”,它是一種可以獨立存在的文體。除此之外,散曲的特性,還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它在語言方面,既需要注意一定的格律,又吸收了口語自由靈活的特點,因此往往呈現口語化以及曲體某一部分音節散漫化的狀態。二是在藝術表現方面,它比近體詩和詞更多地採用“賦”的方式,加以鋪陳、叙述。
  散曲押韻比較靈活,可以平仄通押;句中還可以增加襯字。在北曲中,襯字可多可少,但衹能用在句頭或句中;南曲則有“襯不過三”的說法。不管怎樣,增加襯字,明顯地具有口語化、俚俗化,幷使曲意明朗活潑、窮形盡相的作用。
  散曲大盛于元,這和語言以及音樂的發展有直接的關係。元代民族交融,人口流動頻繁,語音、詞彙與唐宋時代相比,已有許多變化;北方少數民族音樂傳入中原,也使與音樂結合的詩歌創作在格律上有所改變。正如王世貞在《曲藻·序》中所說的:“自金元入主中國,所用胡樂,嘈雜凄緊,緩急之間,詞不能按,乃更爲新聲以媚之。”而城市經濟的發展,商人、小販、手工業者的生活喜好,通俗文學的蓬勃發展,也需要産生更能表達時代情趣的詩歌體裁。這一切,是使詩壇萌發一種新花的土壤。
  自從散曲興起以後,作者如林,作品繁多,內容涉及歌咏男女愛情,描繪江山景物,感慨人情世態,揭露社會黑暗,抒發隱逸之思,乃至懷古咏史,刻劃市井風情等等方面。由于不同時代不同經歷的作者具有不同的創作個性,曲壇也出現珠玉紛呈的局面。清代劉熙載在《藝概·曲概》中,把散曲分爲三品,一曰清深,二曰豪曠,三曰婉麗。可以說,這三品就像三種原色,它們互相滲透,調製出繽紛斑斕的色彩。一般說來,延祐之前,散曲作家兼寫詩文,像楊果、盧摯等;或兼擅雜劇,像關漢卿、馬致遠等,其風格以豪曠居多,更能顯出真率自然的曲味。延祐之後,則出現一批專寫散曲的作家,如張可久、貫雲石、徐再思等,風格以婉麗居多,有時則傷于雕琢。當他們竭力錘煉字句,追求典雅工整,向詩詞寫法靠攏,甚至使之“詞化”的時候,散曲便失去了鮮活靈動的特色,走向衰微。
  作爲詩壇“正宗”的傳統詩詞,在元代儘管有所創新,有些詩人像薩都剌、楊維楨也寫出令人矚目的作品,但就詩詞的總體創作而言,成就遜于唐、宋和清代,也遜于同時代的散曲。
  若以詩和詞兩種體裁比較,元詩的成就,則又大于詞。元詩繼承金代大詩人元好問的餘緒,在遼金詩的基礎上有所推進。在元初,許多詩人或看到金室的傾頽,或看到南宋的覆滅。他們的身世遭際雖各個不同,但都不能忘懷舊朝。華夷畛域之見和南北界限沒法一下子消除,有人悲憤滿腔,有人忐忑難安,有人長歌當哭,有人凄切低吟。所以,故國之思,滄桑之感,曾是元初衆多詩作的主題。延祐以後,正式恢復科舉制度,經濟恢復了繁榮的勢頭,社會也比較安定。不少詩人身居高位,生活優裕。憂憤之思沒有了,便追求技巧,或者追求以“盛唐”爲風範的“盛世之音”。另一方面,通俗文學追求新奇熱鬧的審美情趣,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詩人。這種種因素的合力,導致詩風的變化。
  元代許多詩人,在創作上提倡“宗唐得古”,以唐詩和魏晋古詩爲皈依,這是由于他們不滿意宋代以文爲詩、以理入詩的傾向,要求注重詩歌的形象性。例如描繪自然景物,許多作者把興趣集中在審美客體的局部或細部,他們善于捕捉自然界中聲色的細微變化,捕捉審美主體內心世界的細微律動,幷用流暢的語言和韻律表達出來。他們在詩歌審美創造方面的獨特成就,不應受到忽視。過去有些學者,囿于傳統觀念,認爲元詩傷于“局促”、“綺縟”,其實是不够全面的。{批評元詩的議論,最激烈的是胡應麟。他在《詩藪》中指出:“元人調頗純,而才典局促,卑陬劣於宋。”“元之失,過於臨模;臨模之中,又失之太淺。”“其詞太綺縟而厭老蒼。”}

  第四節 元代文學的審美情趣
  “自然”與顯暢 抒情文學與叙事文學情趣的吻合 大異于溫柔敦厚
  元代社會的激烈變化,使整個文壇的審美情趣也産生了巨大的變化。
  王國維曾說:“元曲之佳處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他認爲,元劇作爲叙事的文學,其審美特徵就是“自然”。所謂自然,是真實地摹寫作者的所見、所想,讓觀衆真切地看到“時代之情狀”,從而體悟到流注在故事中的旨趣。與此相聯繫,他指出元雜劇的文字,也必然不事藻繪,是鮮活的生動活潑的語言。至于元劇之所以具有這樣的審美特徵,王國維認爲是出自“自娛”與“娛人”的需要。劇作家創作劇本,不是要藏之名山,而是要公之于衆,這必然要讓觀衆看得明白、真切,才能進一步理解和認同。在這裏,王國維把戲劇這一體裁的特性與觀衆心理聯繫起來,相當準確地揭示出形成元代文壇審美情趣的重要因素{關於“自然”,王國維在《宋元戲曲史》第十二章《元劇之文章》中有詳細闡述。他說:“蓋元劇之作者,其人均非有名位學問也;其作劇也,非有藏之名山傳之其人之意也。彼以意興之所至爲之,以自娛娛人。關目之拙劣,所不問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諱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顧也;彼但摹寫其胸中之感想,與時代之情狀。而真摯之理,與秀傑之氣,時流露於其間。故謂元曲爲中國最自然之文學,無不可也。若其文字之自然,則又爲其必然之結果,抑其次也。”}。
  不過,王國維所說的“自然”,衹是元代文壇審美情趣的一個方面。從當時屬于文壇主體的戲曲、散曲創作傾向看,許多作家不僅自然地抒寫人情世態,而且表現出淋漓盡致、飽滿酣暢的風格。以劇本的情節安排而論,元劇作家總是把簡單的故事寫得波瀾迭宕,透徹地表現悲歡離合的情態;以刻劃人物而論,則力圖揭示出主人公的內心奧秘,曲盡形容,鮮明地顯示其個性特徵;以語言風格而論,則崇尚“本色”,大量運用俗語、俚語,以及襯字、雙聲、疊韻,生動跳撻地繪形繪色。劇作者往往毫無遮攔地讓人物盡情宣泄愛與恨。關漢卿寫竇娥呼天搶地,駡官駡吏,把悲憤怨恨的氛圍推到極限;鄭光祖寫倩女追求戀人,乃至魂魄飛越千山萬水,一路上吐露對愛情的渴望。有些劇作者甚至還借劇中人歌哭笑啼,釋放胸中積悃,馬致遠《漢宮秋》、《薦福碑》,白樸《梧桐雨》中的多段唱詞,實際上是作者在發泄對現實不滿的感情。
  對于元雜劇所表現的審美情趣,明代學者早有深切的理解。陳與郊《古雜劇序》中說:“夫元之曲以摹繪神理,殫極才情,足抉宇壤之秘。”孟稱舜在《古今名劇合選序》中也說:“迨夫曲之爲妙,極古今好醜、貴賤、離合、死生,因事以造形,隨物而賦象。”他們都看到了元雜劇具有曲盡人情、透徹無遺地表現事物的特點,而且都用“極”這一强烈字眼給予形容。吳偉業在《北詞廣正譜序》中更指出:“今之傳奇,即古者歌舞之變也,然其感動人心,較昔之歌舞,更顯而暢矣。而元人傳奇,又其最善者也。”所謂顯而暢,是指元劇題旨顯露的,能讓觀衆看得真切明白;而總體的風格則呈現出酣暢之美,讓觀衆有痛快淋漓的感受。
  在元代抒情性文學的創作中,自然酣暢之美,同樣是最爲鮮明而且備受推崇的。以散曲而言,其審美要求明顯與詩詞不同。詩詞講究含蓄蘊藉,曲則爲“街市小令,唱尖新倩意”{燕南芝庵《唱論》,見《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卷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散曲作者多以賦的手法,白描直陳,把所寫的情與物展露無餘,淋漓盡致。而曲的特殊體制,例如可以增加襯字,可以有頂針、疊字、短柱對、鼎足對等多種手法,也對詩人奔放地抒發情感,形成自然酣暢的風格,起了推轂的作用。正因爲社會的風尚和散曲形式的特殊韻味,影響了作者的審美情趣,所以,卓有成就的作者所寫的作品,或清麗,或質樸,或豪放,或潑辣,或諧謔,卻總離不開自然酣暢這一總的趨向。貫酸齋序《陽春白雪》,曾舉出散曲有“滑雅”、“平熟”、“媚嫵”、“豪辣浩爛”諸種風格;鄧子晋序《太平樂府》,說他“以馮海粟爲豪辣浩爛,乃其所畏也”。或見,豪辣浩爛、酣暢尖新在當時被視爲曲作的最高境界。
  至于詩詞製作,審美情趣也有所變化。劉敏中說“詩不求奇”,“率意謳吟信手書”,主張自然隨意地抒發感情。元代一些最有成就的詩人,像薩都剌、楊維楨、耶建楚材,其詩詞創作均近奔放酣暢一路,前人評論耶律楚材,謂其詩“語皆本色,惟意所如,不以研煉爲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六六《湛然居士集提要》,中華書局1987年版。}。這些重要詩人的審美傾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詩壇風尚。清人宋犖在《元詩選》序中也說“元詩多清麗,近太白”。李白的詩作感情奔放,“天然去雕飾”。宋犖以李白的風格來概括元代詩風,顯然注意到詩壇流注著自然酣暢的審美情趣。
  如上所述,元代文壇,無論是叙事性還是抒情性的文學創作,均體現出自然酣暢之美。在元以前,傳統的文學觀念注重“溫柔敦厚”、“樂而不淫,哀而不傷”,每以簡古含蓄爲美。在宋代,梅堯臣說詩要“含不盡之意,見在言外”(見歐陽修《六一詩話》);張戒反對“詩意淺露,略無餘蘊”(《歲寒堂詩話》卷上);姜夔說“語貴含蓄”(《白石詩說》),即使被目爲豪放的辛派詞人,也多有芳草美人寄旨遙深之作。元代文壇的審美觀,與這一傳統大異其趣。許多作家“顯而暢”的做法,恰恰爲傳統所忌。傳統觀念認爲作品要使人能像嚼橄欖那樣回甘;元代許多作品則讓人痛快酣暢,魂蕩神搖。有些曲作甚至使人如飲烈酒,或者如聞蒜酪味,表現出特殊的藝術魅力。
  元代文壇出現的新的審美情趣,與社會風尚的變化,理論家推動“情”的主張,通俗文學蓬勃發展的影響,少數民族狂歌鬧舞嗜好的浸潤,寫意畫的成熟,乃至個人意識的抬頭等等,都有密切的關係。這些方面有待進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