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9期

“潍坊变法”:悄然行进的教育改革

作者:朱寅年




  自2000年以来,山东潍坊市在教育改革和教育创新上大胆做出了一系列的尝试,比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教育民主管理改革、中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引起全国各地关注的改革,引起了教育部的重视。
  
  潍坊经验一:
  校长职级制改革
  
  从2004年9月起,潍坊市的全日制中小学、职业学校、普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以上学校下文统称“中小学”)一律取消行政级别,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全市960多名有级别的校长的档案,由市里和县里的组织部门转到市、县的教育局。这是改革的关键。中共潍坊市市委组织部能够放心地把干部管理权转给教育局去管理,在这项改革的主导者、山东潍坊市教育局局长李希贵看来,既是组织部长的魄力,更是市委书记和市长的魄力。这在许多地方是不可想象的。
  至今已经有许多省内外的教育局负责人来潍坊考察,对潍坊的做法大加称赞,但回去后都无法学习和模仿潍坊的改革,因为他们得不到地方政府和组织部门的支持。
  所以,“改革的具体措施是很容易操作的,但最重要的是要有魄力。”李希贵总结出一句话:“改革不是方法,也不是手段,而是一种境界。”
  教育局的一位部门负责人则补充说,就是“市委市政府的领导要有一种改革的境界。”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潍坊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对中小学校长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区别对待。现任校长的行政级别继续保留,实行档案管理;新任校长不再套用行政级别,全部实行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对校长职级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每两年评审认定一次,决定级别的升降。评审职级等级根据校长的工作业绩、自身能力素质、群众评议等来评价认定。
  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后,校长的工资待遇根据业绩而定,随着职级确定。具体的工资管理意见由市教育部门会同市人事、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根据市里的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自行确定。
  在潍坊市,原来校长的行政级别分为正县级、副县级、正科级、副科级四个层次。同样的规模,不同的级别,校长的政治、经济待遇差距很大。实行职级制后,职级与业绩挂钩,这调动了校长办好学校的积极性。
  “现在,校长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应该说都有了提高!校长们现在想的更多的是如何当好校长。”潍坊市教育局总督学王成洪对记者说。
  
  校长职业化的前夜
  未来校长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是大势所趋,这在潍坊教育界可以说是主流看法了。
  校长职级制改革包含这样两项制度,一个是实行“校长任期制”。规定中小学校长每届任期四年,一般情况下,同一名校长只能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一个任期,需要连任的,最多不得超过两个任期。这也就是说,在一所学校里,一位校长最多只能待八年。
  另一个制度是,实行“校长交流制度”。校长的职级依校长能力、水平与任职学校工作业绩综合评定。同等职级的校长符合交流条件的可直接交流任职。同时,潍坊市鼓励校长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干事业,三年内享受原职级待遇不变。
  在教育学者杨东平看来,这项制度为中小学校长实行轮岗制、促进区域内薄弱校发展和实现教育均衡提供了可能,也为未来实现校长职业化做了很好的准备。
  有一个规定,很能说明他们的校长职业化导向。那就是,对于工作能力、业绩特别突出,身体健康,为当地群众和教职工所公认的优秀校长,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后,教育部门可以根据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职级,继续聘任其担任同等职级的校长职务。
  这项改革还有一项重要的放权举措,即学校的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经学校教职工投票70%以上赞同通过,校长任命。校长届满,副校长则同时届满。这种校长“组阁”、民主评议通过的副校长任命,增强了学校和校长的自主权。
  同时,学校的中层干部一律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产生。在公开竞争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确定,由校长聘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备案,聘期一般为3年。每年对中层干部要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记者看到,目前潍坊市的学校运转正常,教育发展正在向着良性的趋势发展。就目前看,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校长职级制改革在潍坊市获得了初步的成功。
  在此基础上,潍坊市还进行了包括教师合同聘任制、教师职称评聘结合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潍坊市的教师职称评定改革是教育部和人事部的试点地区,将试图建立一种教师干什么职务就将具有什么职称的评聘结合制度。
  专家预测,潍坊教育改革的结果,必将使一批懂教育管理、懂教育教学的人才脱颖而出,而加强学校和校长的管理自主权,也必将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潍坊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对培养专业化校长和推进校长职业化意义重大。
  
  潍坊经验二:
  教育民主管理改革
  
  作为教育改革的制度保障和配套改革,山东潍坊市还做出了两项制度设计:一个是将县(市)区的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到对县(市)区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一个是对学校进行民主指数评估。
  
  教育信息公开带来的效果
  2002年,潍坊市教育局会同潍坊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文件,即《关于将县(市)区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到对县(市)区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的通知》。
  通知规定,每年考核一次,与县(市)区教育工作年度督导评估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上级党委、政府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今后对其提拔和使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特别强调没有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教师工资没有实行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的地方,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教师工资不能按要求发放、教育投入不能保证“三个增长”的地方,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评估“优秀”的县(市)区予以表彰,经考核复评认定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担负起这个“同级督政”的责任。把每年督导的结果,分县区、分项目在《潍坊日报》上全面公布,而且还要赶在全市“两会”开幕的前一天公布。这项信息公开制度已经实行5个年头了。这样一来,每个县区的教育工作情况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教育开始成为领导工作的“兴奋点”。
  
  学校民主管理将实现可操作性
  2006年5月,潍坊市教育局拿出了一份《潍坊市学校民主指数评估细则》的试行草稿。今后,教育部门将按照这套评估细则,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学校民主管理水平指数测评,同时公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校长职级管理考核。
  记者看到,这套刚刚实施的民主指数评估细则,包括组织与制度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3项三级指标(评估标准)。
  用公式表示为:民主指数=实际得分/总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得分占总分的比例确定学校的民主指数。
  根据得分,确定90分以上为一级,80~90分为二级,70~79分为三级,69分以下为四级。
  这套针对学校进行的民主测评,由教育工会来执行。教育局要求教育工会要深入学校,对部分或全部内容,通过听、看、查、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按一定比例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年度综合督导考核中,并纳入校长职级制考核,还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在教育学者杨东平看来,潍坊市对教育信息实行公开,并发挥教育督导室及教育工会等相应职能,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应该是值得更多地区借鉴和学习的。
  
  潍坊经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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