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5期

公办高中择校生不得超过三成等

作者:佚名




  教育部正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遏制择校现象的蔓延势头,为此,教育部规定: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
  据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子介绍,教育部2006年将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要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要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
  目前,仍有部分学校以招收择校生为名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是教育部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摘自2006年3月27日中国新闻网)
  
  中国高校试点自主招生
  
  3月初,复旦大学宣布了今年的自主招生改革方案,计划面试入学300名学生。不久,上海交通大学也公布了该校2006年“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招生方案。
  此次改革只在上海地区施行。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上海考生均有机会参加复旦大学的选拔。面试前,考生将先参加由学校命题的“申请资格测试”。
  在进行面试前,学生必须提供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表、申请信、高中三年各科成绩单、推荐信以及各项能力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特长证明等申请资料。根据“申请资格测试”的结果以及考生申请资料,复旦大学将对外公布进人面试的1200名学生名单。随后,学校将主要依据面试成绩,最终确定300名录取学生名单。
  报考上海交大不需进行资格测试,而是直接由考生自愿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由所在中学在给定的推荐名额内向交大推荐。同时,考生也可在申报材料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向上海交大进行自荐。之后,上海交大将按学科大类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1200名左右申请者参加面试考核。最后录取不超过300名学生;
  据了解,已经被自主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在6月份参加高考。
  (摘自2006年3月28日中国新闻网)
  
  教育部将清退代课教师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近日表示,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各地将通过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力度和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农村学校合格教师需求,进一步加快清退中小学代课人员工作。据介绍,截至2005年,全国中小学代课教师约有44.8万人,其中大约30万人分布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占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总数的5.9%。这位发言人说,对于学历合格、素质较高、取得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参加当地统一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聘,取得正式教师资格。正在进行中的代课教师的清退工作并没有确定最后的时间表,其目的是为解决所有遗留问题提供一个空间和时间。
  (摘自2006年3月28日《中国青年报》)
  
  北京部分名初中将停收学费
  
  北京市目前共有体制改革学校49所。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今年起将不再审批新的体制改革学校,另外根据各区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将逐校具体清理改制校的资产属性和办学性质,清理的基本思路是明确这些学校“公办”还是“民办”的身份。据介绍,除了小区配套校和企业改制校外,“名校办分校”是备受关注的一类体改校,即相当数量的重点中学在申办示范高中时被剥离的初中部重新组成的体制改革校。这些学校往往成为现在小升初时备受关注的“热点”初中,如二中分校、五中分校、十三中分校、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初中分校等。
  本市部分区县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体制改革校如收回变为公办学校,现有这些学校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的办学标准,每年5000元或7000元的学费将不再交。
  (摘自2006年3月28日《北京晨报》)
  
  上海民办中小学禁办学科类实验班
  
  自2006秋季学年起,上海市教育部门将严格施行包括民办小学不得考试、民办中学招生不得和小学生见面,民办中小学不得举办任何学科类实验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及招生方案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等新政策。
  据悉,民办学校应在区县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内招收学生,依法制订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免试入学规定,招生办法、面谈方案、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和公布。民办小学进行招生一律不准考试、面试。民办中学招收小学生的过程,一律不能和小学生见面,而是根据小学生的成长记录册来决定最终录取与否。在招生时间上,民办学校原则上与公办同步。各校必须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招生工作及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另外,每一个民办学校班级的招生人数也必须与公办学校相同,也不得擅自扩充。
  上海市教委表示,一旦发现有关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将会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
  (摘自2006年3月28日《东方早报》)
  
  甘肃农村教育经费实行“校财局管”
  
  甘肃日前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今年起,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将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为此,甘肃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2006年、2007年在全省全面试编规范的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从2008年开始正式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已经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市县,将农村中小学预算纳入县级教育部门预算,尚未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市县,也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将各项收支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细化支出内容。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编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资助贫困学生支出、项目支出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都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摘自2006年3月27日新华网)
  
  山东高校毕业生农村任教免试免费读研
  
  山东省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程日前正式实施,获得学士学位、志愿到农村任教的人选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后,可免试、免费读硕士研究生,农村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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