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12期

教育应该让最穷的孩子也有尊严

作者:王 冲




  我所访问的儿童福利院名叫至诚学园,隶属东京都。我们一行4人去访问的那天是9月9日。
  接待我们的是校长高桥利一,他的父母拿出所有财产办了这个机构,他继承了这份事业。高桥介绍说,学园资金来源是国家、地方、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国家拨款55.4%,东京都地方政府拨款29.1%,其他便是自筹资金。学园收养了76个孩子,其中孤儿不到10%,多数是父母酗酒、有精神疾病的孩子。
  在日本这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我们见到的是无法享受父母之爱的孩子。不能断定他们是最穷的,但算作“贫困生”应该不过分。
  然而,这些孩子的状态令人惊讶。
  他们住的房子是一套大的单元房,两个人一间,里面有厨房、卫生间。当校长带着陌生人走进来时,一个调皮的孩子做起了鬼脸,看到我的相机马上跑开了。就在校长介绍情况时,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抱着校长的大腿叽里呱啦一通,校长歉意地冲我们笑了笑,没有斥责这个孩子,当我们试着和他打招呼时,小孩子红着脸跑开了。过了一会儿,他一个人斜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起了小人书。
  另一间屋子里,一位“男家长”在陪两个小女孩画画,看到我们的相机,无论“男家长”怎么劝说她们也不肯看镜头。后来聊天时发现,这位“男家长”是庆应大学政治系的毕业生,毕业时曾经在这个学园实习,后来在企业工作了几年后,对此地无法忘怀,于是辞去待遇优厚的工作来到这里。
  学园是他们的家,他们不必惧怕“家长”,不必仰视他们的校长,他们从心底里发出的快乐和童真的眼神让我震撼。
  高桥利一告诉我们,日本1947年就颁布了《儿童福利法》,只要是孤儿,不问国籍,全部由政府收养,保证完成高中教育。那个时候,二战结束刚刚两年,日本处在极端贫困的条件下,许多家庭连维持生计都困难,许多孩子只能赤着脚去学堂。再往前推,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时就实行全民义务教育,有的地方官因为无法完成义务教育的任务而剖腹自杀。
  一个把教育办成这样的国家,你如何去与之竞争?即使全力以赴在今天取得优势,那么,明天呢?
  我们和一群不到10岁的孩子玩了起来。其中一个孩子说:“他的理想是长大了开个面包店,如果朋友来了不能免费,但可以给予优惠,一个面包500元,我5元卖给朋友,不,一元就可以了!”
  真实的、有尊严的生存,真实、可以实现的理想,这就是我所看到的日本的“贫困生”。
  (荐自2005年9月29日《中国青年报》)
  责编:子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