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2期

赎回儿时的梦想

作者:刘燕敏




  2002年11月28日,感恩节前3天,芝加哥市一位名叫赛尼·史密斯的中年男子向当地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要求赎回自己去埃及旅行的权利。这样的诉求在美国社会,应该说十分普通。然而,该案在美国社会引起轩然大波。
  这起案子的案情十分简单。它发生在40年前。当时赛尼·史密斯6岁,在威灵顿小学读一年级。有一天,品行课老师玛丽·安小姐让他们各说出一个自己的梦想。全班24名同学都非常踊跃,尤其是赛尼,他一口气说出两个:一个是拥有一头小母牛,另一个是去埃及旅行一次。可是,当玛丽·安小姐问到一个名叫杰米的男孩时,不知为什么,他竟一下子没了梦想。为了让杰米也拥有一个自己的梦想,她建议杰米向同学购买一个。于是,在玛丽·安小姐的见证下,杰米就用3美分向拥有两个梦想的赛尼买了一个。由于赛尼当时太想有一头小牛了,他让出了第2个梦想———去埃及旅行。
  40年过去了,赛尼·史密斯已人到中年,并且在商界小有成就。40年来,他去过很多地方———瑞典、丹麦、希腊、沙特、中国、日本,然而,没有涉足埃及。难道他没想过去埃及吗?他说,从他卖掉去埃及的梦想之后,他就从未忘记过这个梦想。然而,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和一个诚信的商人,他不能去埃及,因为他把这一行为连同那个梦一起卖掉了。
  2002年感恩节前夕,他和妻子打算到非洲旅行一次。在设计旅行线路时,妻子把埃及的金字塔列为其中一个观光项目。赛尼·史密斯决定赎回那个梦想,因为他觉得只有那样,他才能坦然地踏上那片土地。
  赛尼·史密斯没有赎回那个梦想。因为经联邦法院审定,那个梦想价值3000万美元,赛尼·史密斯要赎回去,就会倾家荡产。
  杰米的答辩状中是这样说的:在我接到史密斯先生的律师送达的副本时,我正在打点行装准备全家一起去埃及。这好像是我一口回绝史密斯先生要求赎回那个梦想的理由。
  其实,真正的理由不是我们正准备去埃及,而是这个梦想的价值。小时候我是个穷孩子,穷到我不敢有自己的梦想。然而,自从我在玛丽小姐的鼓励下,用3美分从史密斯先生那儿购买了一个梦想之后,我彻底地改变,变得富有了,我不再散漫,我的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之所以能考上华盛顿大学,我想完全是得益于这个梦想,因为我想去埃及。
  我之所以能认识我美丽贤惠的妻子,也是得益于这个梦想,她是一个对埃及着迷的人。如果我没有购买那个梦想,我们绝不会在图书馆相遇,更不会有一段浪漫迷人的恋爱。我的儿子现在在斯坦福大学读书,我想也是得益于这个梦想,那就是去埃及。如果你能获得好的成绩,我就带你去那个美丽的地方。我想他是在埃及的召唤下,走入斯坦福大学的。
  现在,我在芝加哥拥有6家超市,总价值2500万美元左右。我想,如果我没有那个去埃及旅行的梦想,我是绝不会拥有这些财富的。尊敬的法官,我想假如这个梦想是你们的,你们一定会认为这个梦已融入你们的生命之中,已经和你们的生活、你们的命运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一定会认为,这个梦想就是你们的无价之宝。
  赎回一个被3美分卖掉的梦想,要花3000万美元,在我们看来也许没有必要,或者说根本就不值得。然而,据《芝加哥电讯报》报道,前不久,赛尼·史密斯已经上诉到联邦法院,说哪怕花3个亿,把官司打到自己的曾孙那一代,也要赎回自己儿时的那个梦想。
  (小芳荐自《祝你幸福》2004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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