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8期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关键

作者:邓伟志




  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说它是当务之急,是因为在未成年人当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亟待解决;说它是长远之计,是因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是关乎科学发展观能否转化成光辉现实的一个关键。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未成年人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少了这一部分人,难以谈“以人为本”!我们说“全面、协调”,应当看到未成年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有不协调的一面。青年与老年之间尚有代沟。不解决这些问题则难以“全面、协调”。我们说“可持续发展”,真正能延续下去的不是别人,只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优势就在一个“未”字上。把未成年人看作未来,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加给我们的课题。全社会都应当毫不含糊地承认: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社会的主体。以人为本,未成年人是本中之本。“本中之本”是我们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立足点和关键。
  站在这个立足点,抓住这一关键,我们才能正确评估未成年人,也才能遵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找到行之有效的加强和改进的方法。
  第一,要处理好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关系。未成年人无疑是自然人,因此要确保他们的生存权,要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但是未成人更是社会人,要处理好他们与社会的关系。不要以为“社会人”是个常识问题。我们对常识视而不“识”的事是常有的。重养轻教就是一种忽视社会人的偏向。
  第二,要处理好适应社会与变革社会的关系。未成年人是未成熟的人。未成年人要学习社会,适应社会,不适应社会便难以融入社会,不融入社会免不了与社会格格不入。但是,也要对未成年人不适应社会的一面进行分析。不适应那些不合理的、过时了的社会规范,有时也是有所突破、有所前进的力量。不要以为生姜总是老的辣,嫩姜也是很好吃的。不适应有时是变革的前奏。我们应当把青年看作变革社会的动力。
  第三,要处理好道德评价与道德实践的关系。道德评价的标准是不断变化的,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准上。我们在坚持优秀传统和传授道德规范的同时,更应当积极推动给未成年人以享受自由的空间和广泛参与的道德实践。让他们在实践中咀嚼,在实践中感悟。既要对未成年人灌输,更要对未成年人引导;在灌输和引导的基础上,更要注重关怀和鼓励未成年人在参与中成长。
  第四,要处理好行政动员与情感凝聚的关系。大张旗鼓的行政动员是必要的。大喝一声有利于唤醒青少年。可是,就好比不能只在3月5日这一天学雷锋,而要把365天天天都当作“道德节”。要雷厉风行,更要注重“润物细无声”,在服务上下功夫,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成年人都要把以理服人与以情动人相结合,对未成年人更应当提倡一个“情”字,推行爱的教育。
  第五,要处理好道德修养与道德氛围的关系。道德要靠自律,要学会“慎独”,这是别人无法代替的,不过,环境也是不可忽视的。老实说,现在未成年人身上暴露出来的问题,大多有成年人的影子。常言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反过来说,坏样子的腐蚀性也是很厉害的。因此我们要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包括出版一批陶冶情操、愉悦身心、鼓舞人奋发向上的寓言、童话及其他文艺作品。中国应有自己的安徒生。
  第六,要处理好完善道德教育机制与发挥学校作用的关系。上面讲到氛围,说白了就是要构筑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然而,也应当看到未成年人大都是中小学生。对中小学生的道德教育,责无旁贷地应当落在学校的肩上。要提高学校的权威性,学校有权追究未成年人失学、失教的责任,换句话说,在思想道德教育上学校有权利监督并且管住家长和社会。作为为人师表的教师要成为各类人的师表。能者为师,谁能充分理解未成年人,谁就最有资格教育未成年人。
  社会在有序变迁,价值在趋向多元,这为青少年提供了充分选择的机会。未成年人选择了社会,社会选择了未成年人。人与社会是互相选择的。大力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改进创新,需要我们在充分体现时代性、准确把握规律性、大力增强实效性上狠下功夫。
  古语云:“人皆可以成尧舜。”人人能成才,行行能成才,大才小才都是才。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抓思想道德建设,我们的未成年人一定会成为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