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1期

回眸与展望:中国教育产业化

作者:直公明 张荣伟




  从1984年4月国家统计局把教育划分在第三产业的第三个层次,到1999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将教育纳入战略发展的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切实把教育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发展至今,我国的教育产业化之路一直是曲折坎坷、步履维艰。关于教育究竟是事业还是产业,教育能否产业化,教育如何产业化,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理论界、新闻界和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说法。时到今日,在这个问题上依然是莫衷一是,见仁见智。
  
  一、属性论争:教育是不是一种产业
  
  观点之一,教育只能是事业,不是产业
  第一,把教育当成产业,等于是把教育当成国民经济的一个部分,从而教育也就直接成了具有决定性的东西而不是被决定的东西,这与"教育是由政治经济决定"的正统观点相矛盾。
  第二,教育具有上层建筑的属性和"教化"功能,不同于从事经济活动的产业部门。教育不能作为商品买卖,学费在教育非产业化即非商品化的情况下,只是-种成本补偿和制约教育需求的手段,而不是购买商品的价格。
  第三,教育劳动不是生产劳动,教师不是产业工人。教育不能直接生产出任何物质产品,而是通过它所培养的人作用于生产的,是"间接的"、"潜在的"和"可能的"生产力,不是直接的生产力。教育只是促进生产发展的因素,不论其作用多么大,绝不等同于生产本身。教育既然不是生产,当然也就不是产业和产业部门了。
  第四,办教育是国家(政府)的义务,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和社会都是把教育作为不追求利润的公共事业,由国家政府投资主办,而不是把教育市场化、商品化。虽然多数国家的高等教育要收取一定的学费,但只占培养费用的少部分,而不是按"成本加利润"的商品价格形成方式收取学费的。
  第五,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学校是培养人的非盈利机构。教育产业化的结果将更多地剥夺多数人,特别是贫困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从而加剧和激化社会矛盾。
  第六,将教育划分到第三产业,只是社会统计方面的划分,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不适用于教育。办教育有办教育的规律,办产业有办产业的规律。教育与其他产业和部门的经济联系是否通过市场的交换来实现,教育投入是否应通过市场销售它的产出而获得回报,这些才是判断教育是不是产业的标准。
  第七,人力资本论认为教育对一国的经济增长起很大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是间接的,是有条件的。对教育的重视,首先应从认清教育的本质着眼,而不是从它在现阶段能否搞成产业来着眼。从后者着眼,等于是不重视教育,起码可以说是一种十分功利主义的教育发展观。
  观点之二,教育不仅是事业,也是产业
  第一,教育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活动,具有生产性,它可以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收益。教育投资是生产性投资,为教育产业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第二,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上,生产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费,消费品的消费又是劳动力的生产。如果说劳动者消费消费品从而恢复自己的体力和脑力是属于生产性的消费,是劳动力的再生产,具有一定的产业性的话,那么改善和提高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教育就更是劳动力的再生产,就更具有产业性。高等教育的这种功能更强,因而它的产业性也更强。
  第三,生产性是"产业"的基本特征。服务性和经营性可谓是第三产业的基本属性。教育属于第三产业中的为提高民族科学文化水平和劳动者素质服务的领域,其产业属性是明显的。第三产业所具有的提供服务、讲求效益的共性,要求教育要更大限度地扩大服务范畴,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第四,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只要社会上存在着各种产业、存在着各行各业,就会存在各种各样的职业,从而形成劳动力市场的需方。高等学校就是为劳动力市场培养和输送各级各类专门人才的供方,也是科技文化和信息市场的重要供方。高等学校提供的劳动力、科技、知识、以及各种信息,可以直接为生产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因而高等教育具有明显的产业性。
  第五,所有的教育都既具有产业性,又具有非产业性;既具有社会生产性,又具有社会生活福利性。只不过在农业及其以前的社会中,教育的政治、文化功能比较明显,而其产业、生产性和经济功能不十分明显。在工业社会中,由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及其物化,教育的产业性,尤其是高等教育的产业性逐步显现出来。科学技术和劳动者的知识、智力在社会生产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成为生产力中的主导因素,教育的产业性也就越来越明显。
  第六,教育的经济功能和生产性在教育的内部也有种种表现。例如,办教育需要消耗教育资源,就会有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教育投入要讲经济效益,要维持起码的"再生产",就得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核算成本,刺激教育投资,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要充分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而价值需要补偿,那么就理所当然要为获取教育服务而支付教育报酬。又如,教育管理需要引入质量、效率、竞争观念,提高办学效益,等等。
  第七,教育不仅是重要的基础产业,而且是正在崛起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产业,市场潜力巨人,是我国当前的消费热点,是一个亟待开发的"短缺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教育投资不仅是一种受国家政策和法律重点扶持的基础性投资,同时也是一种能保值增值,有较高收益的生产性投资。
  以上两种观点的根本分歧点主要表现在,前者较多地强调其消费性、公益性,后者较多地强调教育的生产性和经济功能。折中的观点认为,教育是产业,但它不同于一般的产业,它既具有经济功能,也具有政治、文化功能;既具有产业性,也具有公益性和事业性。要确立教育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产业地位,教育体制的改革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适应,要重视教育同经济的结合,与此同时,又要注意教育规律,避开功利主义的诱惑,不能将办一般产业的做法照搬过来。
  
  二、理论聚焦:教育能不能产业化
  
  观点之一,教育不能产业化
  第一,教育产业化论者把教育产业商品化,是对劳动力市场的误解。
  第二,教育产业化不仅混淆了培养人的教育规律和物质生产的经济规律,而且实际效果很可能与期望解决教育经费短缺的初衷相反。将人的培养规律用于物的生产,或将物的生产规律用于人的培养,都是行不通的。
  第三,教育活动与经济活动有密切联系,但毕竟是两个社会功能不同的范畴,有各自运动的规律和特点。一些带有根本性、基础性和其效益不能立竿见影的事业,可以使国家的基础得到巩固,使子孙后代长远受益,但往往由于市场的短视行为而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第四,由于"产业化"、"市场化"等似是而非的理论误导,笼统地提教育活动市场化、教育机构企业化、学生受教育投资化,很有可能忽视教育非产业性的一面,直接影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第五,非义务教育也不能产业化。实践表明,非义务教育产业化的提法已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非义务教育产业化使各类学校的入学标准、收费标准、教学组织可能产生短期行为和畸形发展,教育产业化背离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政治制度。
  第六,教育是产业,但不能产业化。不能按企业经营方式、运作机制来办教育。把教育当作盈利的事业、赚钱的买卖,绝对是一种谬误。
  第七,谁想接受教育谁就得出钱购买教育机会,这是与教育的公平原则与人本原则相违背的。有关教育产业化的种种理论均难以自圆其说,因为所谓的教育产业化无法掩盖这样一个事实:我国的教育越来越贵族化。这与教育大众化、民主化的国际潮流逆向而行。
  第八,教育产业化不仅与马克思主义相背离,而且也不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所普遍接受。如果将教育产业化和商品化,由此产生的负作用是无法估计的。
  
  观点之二,教育只能部分产业化
  第一,教育既具有上层建筑的属性又具有生产力的属性,是一个特殊的产业,因此不能实行完全的产业机制和产业运行,不能完全按产业来对待,而应实行特殊的产业政策。
  第二,教育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市场化的基本条件,教育的可市场化程度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不能将经济领域的市场配置资源方式简单地、原封不动地移植到教育中来。
  第三,教育私人产品性质显著的那部分可以由市场来提供,并通过市场配置这部分的教育资源。但不能市场化或不该市场化的领域一定不能产业化,应当区分教育系统不同部分的产业性质来开发教育产业。
  第四,教育消费和教育产业不能笼统地一刀切,需要细化,需要分清哪些方面可以办成产业,促进消费,哪些应由国家、省市和地方多渠道、多层次办学。
  第五,市场经济的短期效益性、盲目性、自发性、赢利性等某些特性不适合教育。任何层次或类别的教育都不能全面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教育不能实行纯粹的计划调节。同时,也不能实行纯粹的市场调节,而要计划与市场相结合。
  
  三、问题的关键:误区与困境何在
  
  误区之一,教育产业化就是"教育收费"。"教育产业化"这一概念自提出以来,就一直备受争议。许多人对"教育产业化"名义下明目张胆的"乱收费"、"学费暴涨"提出质疑。近期接二连三的"学费杀人悲剧"在媒体报道后,更是让"教育产业化"成为众矢之的。目前,我国中、高等教育普遍实行收取数额不低的学费,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并扩大了国民的教育消费需求,也使我国的中、高等教育"产业化"了。但是,不可思议的是,眼下不少国立大学、民办大学成了教育资金筹集部门,学生家长成为教育资金筹集对象,受教育者成为学校的经营对象、创收对象,这种办学的指导思想无论从理论上,还是道义上都是讲不通的。这可谓我国教育的一大误区。我们必须面对这样的事实,那就是城乡之间,东西部地区之间,同一地区的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经济水平尚存在较大差距,依靠教育产业化拉动内需,并不意味着作为教育经营方的学校应该从学生身上象资本家那样榨取利润。如果把全部教育费用交给学生负担,忽视贫富差距,必然导致和加剧社会阶层的分化,堵塞下层社会(贫困阶层)子女进入精英阶层的通道,从而导致精英阶层对财富、知识和物质的垄断,扼杀社会活力和创新能力。
  误区之二,教育产业化就是"全部市场化"。"教育产业化"这一口号式的提法很容易在社会上和人民群众中造成这样的误解,那就是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面产业化。众所周知,作为法律明确规定的国家义务教育是不能产业化的。尽管义务教育中非国家投资的私立(或叫民办)学校办学类型采用了产业化的运作方式,有其合法性,但绝不以赢利为办学目的。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校)以及高等教育中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的产业化程度都应该有所不同,区别对待,而且中、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中的人才领域、研究领域和服务领域中的产业也各不相同,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误区之三,教育产业化就是"政府退场"。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来看,在我国,目前仍然有很多人把教育产业化理解为政府对教育的完全放权。实际上,教育产业化的关键在于教育实体各项职能的适当调整,而不是政府完全退出教育领域,政府尤其不应该以"产业化"为由而逃避责任"甩包袱"。相反,要建立良好的投资收益机制,使教育系统与经济系统协调发展,政府的宏观调控的作用极其重大。因此,理顺政府与市场在教育领域内各自的职责,既是教育产业化理论和实践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这一问题的把握是教育产业化的前提和基础。一般说来,教育产业化就是要求政府在教育管理上采取一种现实可行的监督以及宏观式间接调控,改变过去那种国家政府对教育活动管理高度集权状况。政府对教育实体各项活动不再是直接干预,而是主要通过制定教育政策来规范其各项行为,以便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不仅如此,政府在教育管理上还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弥补教育市场化可能出现的遗缺与不足,以保证教育的公共性,保证民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保证各类教育具有平等的竞争和发展机会。
  理论误区与实践困境总是相伴而生,总体看来,我国的教育产业化实践在以下几方面陷入了困境:
  困境之一 一部分学校,尤其是一部分中、高等学校打着"教育产业化"的旗号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大幅度提高学费、杂费等费用。在很多地区,很多学校把扩招收费与学校的创收活动等同起来,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与改善福利待遇等同起来,出现了所谓的"高价生"、"点招生",出现了一切向钱看,"分不够,钱来凑"的买卖文凭现象,出现了钱权交易的腐败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以至于在各类学校扩招的过程中,出现大量的贫困生,很多弱势群体的子女往往是求学无门、望校兴叹。令人担忧的是,长此下去,教育产业化可能会使教育成为富人的专有福利,社会贫富差距将会越拉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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