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1期

教育与“国际接轨

作者:程宝燕




  日前同一天有两则引人注意的报道:其一,南方某市由一位留美回国据称是“艺术编导”博士的人办了一所“哈佛女中”。这是“严格按照国际标准”,“以哈佛大学的办学理念”所创办的一所“高级女子中学”。其二,北京大学正在酝酿的教师聘任制度的改革在教育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一所地位很高的大学的校长在对北大表示钦佩的同时,希望该校正在某地筹建的研究生院“能一步到位地实行与国际接轨的新体制”。这两则报道反映了一个共同现象:在目前中国大陆正在进行或酝酿进行的教育改革中,在中国教育界,“与国际接轨”已成了一个流行的词语,并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种主导的观念。
  然而,什么是“与国际接轨”呢?首先,在当前世界各国的教育制度中,存在着一种有“严格国际标准”的“国际轨道”吗?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有占世界绝大多数的人口和学校,但显然,人们所说的“国际轨道”与此无关,他们指的是西方的教育体制。但是,西方是否有统一的教育体制或轨道呢?众所周知,欧洲的教育体制与美国有很大差别,而且欧洲大陆与英国亦不相同。事实上,在多数倡导“与国际接轨”的人们的概念中,“国际接轨”其实就是指美国的教育体制。但是,即使就美国一国而论,那里存在着一种统一的教育轨道吗?
  那些心目中惟美国马首是瞻的人们,首先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他们忘记了任何制度都是历史的产物。美国是一个大国,它有着与任何国家都完全不同的历史:它是二百多年前由一些彼此完全独立的殖民地协商联合而成的,所以至今美国各州依然有独立的立法机构和多种很不相同乃至相悖的制度,而美国的教育则是美国这种社会特点的典型体现。在美国,不论大中小学,都没有统一的教材,也没有相同的管理制度。学校可以是私人、社团、社区,或各级地方政府开办的;学校的规模可以从几十人到几万人不等。学校的招生和考试,教师的聘用和提升,在各地和各校都可以有很大的不同。
  既然不论是欧洲或美国,都并不存在一种统一的教育轨道,那些声称在“与国际接轨”的人实际上是怎么做的呢?
  以第一则报道为例,且不论该校的方针与“哈佛大学的办学理念”毫不相干,也不说该校取名“哈佛”是否有侵犯他校名权之嫌,该女子中学建在某个著名的“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址原来是休闲辽养的古竹山庄”,“该校严格按照国际标准,控制规模为500人左右,班级人数在25人以下,从小学到高中一应俱全。全校师生比例为1:5左右,实行‘家教’、‘研究生教育’、‘导师制’相结合的方式”。不论在欧洲和美国都绝对没有这样的“国际标准”。美国教育部最新的数据表明,1999到2000年间,美国正规中学的平均在校人数是750人。美国的初等教育一般分作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七至八年级),高中(九至十二年级);有的学校小学和初中在一起,有的初中和高中在一起,但极少有“从小学到高中一应俱全”的学校。在美国一到中学就并无“班级”一说,都是学生按照要求各自选课。全美中小学师生的比例在1999年的统计数据是1:16.6。在美国当然不会有人用“研究生教育”和“导师制”来教中小学生,因为那显然违背教育的常理。更为荒唐的是,主办该校的那位“留美博士”居然说“在欧美发达国家,女子学校要占三分之一”。这真是惊人的滥言!稍有知识的人都知道,由于种种历史的原因,在欧美曾经是男女分校上学。这从任何意义上说都与国家的“发达”无关,而恰恰是因为当时妇女在社会上所受的种种局限所致。随着欧美社会的发展,男女分校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少年儿童大多数在公立学校读书,而公立学校按照法律规定都必须是男女同校。现在美国还有为数不多的女子或男子学校,一般由私人或教会所办。2000年全美的中小学生在私立学校就读的人数只有1.2%,而在女子学校的比例就更小了。这位自称在美国“从事了8年素质教育”的办学人,对美国的教育却没有常识性的了解,实在让人疑惑。就因为打着这种似是而非的“国际标准”的招牌,此事居然被当作范例在《人民日报》头版报道,可见“教育与国际接轨”这种误导的概念在时下中国社会上的影响之深。
  本人对北大为提高教师质量而试图打破教师铁饭碗的努力是非常赞同和支持的,但同样的问题在于是不是要“与国际接轨”。在大学教师的聘用制度上,也并不存在任何“国际轨道”。欧洲是各国不同的;在美国也不是单一轨道。美国大学教师普遍有三个级别:助教授,副教授,正教授,但有的学校同时也存在着授课教师和讲师这样的职称,其待遇因校而异。不同级别之间的晋升年限和比例,以及获得终生聘用的级别,都是因校而异的。以哈佛大学为例,首先,所谓哈佛从来不留本校毕业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届毕业的博士留校任教在哈佛并不鲜见。但以往哈佛最好的(或自以为是的)博士毕业生多数是不愿留校的,因为哈佛的惯例是很少从本校的助教授和副教授中提升正教授;而一般只有正教授才是终生聘用,从助教授到副教授最多只能受聘7年。但是,这种传统从来就有不少例外,而现在则已基本被打破,因为在时下美国高校激烈的竞争中原有的传统导致了哈佛不少的人才流失。越来越多哈佛在校的副教授被提拔为正教授,而且有的副教授就已是终生聘用。同时,即使在哈佛内部,各学院(哈佛有11个学院)在教师的聘用和晋升上,做法也不完全一致。
  问题还不仅仅在于是不是存在“国际轨道”。假设说,存在着一种统一的美国式的,或西方式的教育体制,中国是不是就应该与其“接轨”呢?如果应该,是不是可能做到与其“接轨”呢?假设那位办“哈佛女中”的“美国博士”所说的“国际标准”真的存在,中国能做到全国中小学师生的比例为1:5吗?当中国还有大量的农村失学儿童,广大农村学校的条件和质量还亟待提高的时候,难道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去在国家旅游度假区里办符合那种“国际标准”的“高级中学”吗?这不仅是一个理论的问题,更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归根到底,这是一个时下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知识界民族心态的问题。教育“与国际接轨”的实质,是中国的教育究竟是要中国化还是美国化。回到“哈佛女中”,该校招徕学生的承诺就是“确保学生考取国内普通高校、艺术院校或出国留学”——这里的目标显然是一个比一个高的。毋庸讳言,出国留学,尤其是去美国,是不少中国大学生,尤其是尖子大学中尖子学生的奋斗目标。中国的大学实实在在地为美国的大学培养了不少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的候选人。当中学和大学的校长们在竭力“与国际接轨”时,莘莘学子们当然就努力上轨了。
  中国的教育非“与国际接轨”不可吗?体育是需要“国际接轨”的;中国人要参加奥运会,首先当然得接受国际规则。但是这种“接轨”不一定只是我们去接别人,比方说围棋,就是西方人来接东方人的“轨”。贸易也需要“国际接轨”,当然我们得明白那种“轨”不一定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中国的各项制度,包括教育在内,也都必须去接别人的“轨”吗?难道只有人家的“轨”才是正轨吗?举例说,学英语当然是好的,那是一种交流的工具。但现在有的大学提倡教师用英语讲课,把这当作“与国际接轨”的具体措施。难道有语言学上的研究表明任何学科(除了英语文学)用英语可以比中文表达得更好吗?更重要的是,若如此,我们还要不要和能不能建立现代各学科的中文语汇体系呢?
  再举一例:中国高校教师的职称一般分作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而现在某些学校为了“与国际接轨”,将讲师改作助教授。如上所述,美国也有讲师,并不等于助教授。而问题在于为什么我们的教授分两级不行,一定要学人家分三级呢?据说这样可以更便于国际交流。从何说起呢?是觉得助教授比讲师更好听吗?那么英国和英联邦国家的职称“读者”(reader)岂不是太难听了吗?类似的现象是现在时髦的毕业生袍服,完全模仿西人。那种肥大的袍子和平顶吊穗帽是别人的传统,不管好不好看,其中有文化和历史的内涵,对我们是没有意义的。学士、硕士、博士都是中国古代的头衔,中国的服装更是丰富多彩,难道我们不能设计出中国人自己的学位服装吗?
  (摘自《读书》200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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