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2期

芬兰高中的三大制度

作者:何树彬




  芬兰高中学校设立教导咨询办公室,建立了以服务学生为中心的学生顾问制度、指导员制度、学生自我管理制度等三大制度。
  学生顾问制度:每个学校都设有专业的学生顾问,其专职工作就是解答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生顾问对学校管理、课程教学、学生学习情况有着全面的了解,其作用突出表现在学年初始,指导学生选修课程、制订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课程表;学习过程中,指导学生掌握适当的学习方法,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从容应对学段考试;毕业前指导学生如何圆满完成学业,并对学生未来择业或继续深造等问题提供咨询。
  实际上,学生顾问的具体工作还远不止于此,还包括对学生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包括学生心理问题的咨询,每个学生都有权利就任何学习中的问题或学校的日常小事约见学生顾问。芬兰各高中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咨询工作,有些学校的校长和副校长还亲自兼任学生顾问。
  指导员制度:新生入学后被分为25个人左右的不同管理小组,每组有指定的指导员,指导员由教师担任,主要负责学生的行政日常事务,组织每周一次的例会,向学生传达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集体活动,解决学生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员行政上接受专业学生顾问的领导,具体执行学校及学生顾问对全校工作做出的计划和安排。
  学生自我管理制度:一些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经选拔可担任新生辅导员工作,指导新生如何选课和制订学习计划,熟悉校园生活,结识新同学等。毕业时,学校向担任过辅导员的学生颁发证明其工作经历的辅导员证书。
  实践证明,学生辅导员的工作对新生帮助很大,工作针对性很强,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有效管理,同时也使有机会担任学生辅导员的学生在组织管理能力、培养责任感和协作精神等诸多方面得到锻炼。
  (荐自2002年12月2日《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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