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马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两江总督马新贻阅兵回府途中,遇其同乡王某跪道求助,新贻正欲询问,道旁突然窜出一人,向新贻打千请安,而不转瞬间,此人已自靴筒拔出一把利刃,直刺新贻左胁。匕首由下至上刺入後,此人又急转刀刃自上而下拽出,据目击者称:碎肠随刃而出,匕首也卷成螺旋弯刀。行刺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随行军士救护不及,待一拥而上捉住刺客,总督已奄奄一息,不省人事。午夜,新贻伤重不治身亡。

  消息传到北京,慈禧“不胜骇异”,即命江宁将军魁玉对所获刺客“严行讯究”,同时,又命直隶总督曾国藩火速赶往南京,接任两江总督,弹压局势。这一边,魁玉提审刺客,孰料此人除了自称张文祥、河南人氏以外,便不再言语,故审讯多日,茫无头绪;那一边,曾国藩闻命调任,即上摺告病,请朝廷收回成命,另请高明。这么一拖延,便过去了五十多天。

  自太史公首创《刺客列传》之体,大力表扬曹沫等五位刺客,其後,吾国史书中便再无显著的刺客事迹。秦以前之春秋、战国时代,群雄割据,无一定之尊,故匹夫行险,以刺敌君,或有望于改变局势;秦汉以後,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完善,帝王承继俱遵血统,即能刺杀皇帝,不过令其子孙兄弟提早继位而已,并不足以改换天下。以此,刺客逐渐消亡。张文祥实为元、明以来六百年间出现的第一位刺客,其动机究竟如何,实在令人困惑。慈禧亟欲解惑,故对临事告假的曾国藩十分不满,于九月末急召国藩入京,促其赴任。

  二十六日,养心殿内。慈禧先慰问曾国藩的病状,国藩称右眼已经失明,慈禧曰:我看你行走磕头,精神尚好?国藩说:“精神总未复原”。见他还有请病假的意思,慈禧不再客气,单刀直入问道:“马新贻这事,岂不甚奇?”国藩答:“这事很奇。”又问:“马新贻办事很好?”答曰:“他办事和平精细。”尔後,又问了幾句何日启程的话,国藩便退出殿门,回寓整理行装。只是,他这一去,又是十幾日不见动静,慈禧不得已,于十月九日,又将他召进宫里,问他到底准备什么时候动身。国藩盖欲采用能拖一天算一天的对策,答曰:“明日进内随班行礼,礼毕後三两日即启程。”慈禧对这种态度很不满意,加重了语气,说:“江南的事要紧,望你早些儿去!”再拖不下去了,十五日,国藩启程南下。

  去南京之前,曾国藩刚被天津教案搞得焦头烂额。撇开排外、媚外的道德判断不说,自今日平心而论,曾氏办理此案,确实不尽人意。他既未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及法律原则,也未能实现一己心愿,大事化小,安抚民众,而终于落得个进退失据、里外不是人的下场,所谓“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这时候,中央命他南下去处理谋杀案,正可借机离开是非之地,何尝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他却迟迟不动身,难道真的心力交瘁,不堪任重?或者,江南那件案子竟有隐情?

  我们先看看他动身之际,南京方面的办案情况。魁玉、张之万经过两月之久的“熬审”,终于向北京提交了案情综述:张文祥前曾加入太平军,太平天国覆亡後,又与海盗有染。马新贻曾任浙江巡抚,捕杀海盗甚众,其中多为张氏死党,故文祥怀恨在心。又、张妻被人诱逃,文祥尝至抚署击鼓鸣冤,新贻却不受理这桩绿帽案,文祥乃萌杀心。此後,文祥私设当铺,以为糊口,新贻却发布一道禁令,将全省私当尽行关闭,文祥因此“本利俱亏”。于是,家破人亡的文祥“追念前仇,杀机愈决”。在同治七、八年间,文祥即数次图谋行刺,因种种原因不克得手,直到本年七月二十六日,才找着机会,刺杀成功。

  粗一看,魁、张的报告用层层渐进的方式,揭示了张文祥在友谊、爱情、财富等方面受到马新贻“无情”打击的事实,似能重构张文祥的杀人动机;但是,慈禧仔细一琢磨,觉得尚有“不实不尽”之处。毕竟,捕杀海盗是政府行为,而非马氏一己所能决定;老婆跟人私奔了,丈夫机算憋屈,终究不能拿地方官做出气筒;因宏观调控而导致生意破产,心生怨恨,情有可原,而以此便决定刺杀一省之长,且历三年之久不改其志,也不能令人信服。既有这么多疑窦,慈禧便不甘心就此将此案了结,乃批示:此奏“不足以成信谳”,著曾国藩抵任後再审再报;同时,命刑部尚书郑敦谨也赶赴南京,会同审讯。此案定性似已由恶性刑事案升格为政治案;若是政治案,则张文祥背後必有“主使”,或另具更为险恶的动机。

  当然,若说曾国藩因此案过于复杂而惮于南下,则是小瞧了他;他能率兵平定大半个中国的叛乱,难道还搞不定一件谋杀案?但是,他又确实表露出不愿南下的意思,莫非,其时哄传于士民之口的“非官方”案情版本吓住了他?

  张文祥为何刺杀总督?除前述魁、张所奏案情外,还有以下幾个版本。

  一说。张文祥原为捻军,眼看造反事业江河日下,遂“怀反正之志”。适逢清军徐姓者被己军俘虏,文祥乘机与其结纳,共誓:苟富贵无相忘;随後,二人一齐逃出太平军营。徐为山东人,与时任浙抚的马新贻有乡戚之谊,因此关系,作了巡抚标兵营材官;文祥以“髪逆”卑职投诚,无法在清军中谋职,徐氏便给他本钱,助他在宁波开了间小当铺。虽未富贵,文祥对徐氏慷慨疏财还是十分感激,日思有所报效。一日,文祥到杭州看望老友,二人畅饮叙旧,酒酣,徐慨然曰:老话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可真一点不假!我辈小人,不幸被掳,辛苦逃归,官老爷们犹时刻提防,动辄以“重治贼党”相威胁。早知今日,当日我竟从了贼党,也落得个清爽!更教人寒心的是,那堂堂节帅实为大大的奸臣,却无人识破。老弟你说,天下更有比这不平的事体么?文祥一听,徐大哥话里有话,“固询之”。徐氏这才透露了一桩阴谋:马新贻是“天方教”(即伊斯兰教)徒,半个月前,西北回部“叛军”颁给马氏一份密诏,说目今大兵已定新疆,不日便将“剿灭”与之作对的左宗棠楚军,入关东下。所有江浙一带征讨事宜,俱都委托马氏办理。马氏旋即复函,称“大兵果定中原,则东南数省悉臣一人之责”云云。文祥一听,拍案大呼:“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不久,马氏下令禁止私人开当,文详失业破产,遂正式谋划刺马。

  一说。被捻军俘虏的不是什么徐某,而是马新贻本人。新贻善辩能言,被俘後,说动了张文祥及曹二虎、石锦标,与三人结拜为兄弟,一齐出逃。新贻随後官运亨通,文详等人也鸡犬升天,各得优职。然世间自有一种贵人忘旧的传统,新贻未能免俗,对把兄弟们逐渐冷淡起来;世间又有一种朋友妻尽可欺的陋德,新贻不幸沾染,一来二去竟勾搭上曹二虎的美貌娘子;世间更有一种奸夫淫妇谋杀亲夫的恶行,新贻躬蹈其辙,设下毒计,终以谋反罪冤杀了二虎。文祥笃于友道,经此人伦巨变,伤心欲绝,乃辞职亡命,隐藏形迹,苦练近身格杀之技,终于复仇成功。

  前说谓其为国锄奸;以常理论,文祥对大清国之爱似无此深沉,至多检举而已,毋庸轻生犯难。後者称其为友复仇,较合乎人情。但是,还有两种版本,更为惊险。

  两江总督,名义上管理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事务;而仅在江苏一省之内,总督(南京)、巡抚(苏州)、提督(清江浦)、漕督(淮安)便构成四分天下之势,总督“号令不出一城,遑问皖、赣”。两江是全中国最富之区,若督抚不和,争执必较他省更形激烈。同治元年至七年,两江总督由曾国藩担任,苏州巡抚则依次为李鸿章、李瀚章和丁日昌;鸿章为曾氏弟子,瀚章是曾氏老下级,日昌则由鸿章一手提拔。此四人不啻一家人,故无所谓争斗。直到同治七年,慈禧将曾氏调到直隶,任命马新贻为两江总督,久违了的督抚相争才开始上演。演到激烈处,丁日昌连儿子也赔了进去。

  八年九月某日,乘其父因公出差,丁公子惠衡带了帮朋友出外嫖娼。在妓院内遇到一群水师勇兵,双方争风吃醋,导致群殴。惠衡一帮打不过,急招巡抚亲兵营助拳。亲兵人多势众,将水勇全部拿下。丁公子下令“棍责”,不想行刑者下手太狠,竟将水勇钱有得乱棍打死。闹出人命,事情就搞大了;何况,水师一贯嚣张——曾国藩都称之为“长江之害”——要摆平此事,难度极大。当然,日昌与李鸿章交情极深,倘由李氏出面斡旋,水师的元老新贵——元老是杨岳斌、彭玉麟,新贵是李朝斌、黄翼升——都会给面子;只要处理及时,局面亦非全不可控。只是,命案发生後,日昌尚在外地,总督马新贻得以审办此案。对于盘踞两江、一贯耀武扬威的湘、淮势力,新贻早就看不惯了,如今有机会给淮系红人上嚼子,他那里会放过。于是,不留情面,将丁家公子破坏风纪、酿成刑案的报告递到北京。若由日昌处理此案,必有另一种写法;例如,只讲水陆兵勇械斗,找一个替罪羊(直接用刑的亲兵)销案,完全不用提及主持策划的高干子弟。

  马奏一上,事情无可挽回,更糟的是,丁惠衡闻讯竟畏罪潜逃了。管区出事,要负领导责任;儿子跑了,还得背上不能齐家的批评,这一回,日昌的脸可就丢尽了。他不能不对落井下石的马新贻“深致怨怼”;明年,马被刺死。于是,江湖传言:文祥刺马乃丁日昌主使。传言且愈演愈烈:日昌与湘、淮二系都有渊源,他若杀总督,则亦可将此次谋杀解读为湘淮集团对中央政府人事任命的激烈反对。

  慈禧问:“马新贻这事岂不甚奇?”曾国藩答:“很奇”。“奇”在哪?我说,就“奇”在这个版本。

  前面讲了刺马案的三个版本,都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下面讲的才是实情:

  道光末,捻乱方作,苏、皖一带地方不靖,地方官多在刑名、钱谷以外,特聘一位“司捻事”的幕友以为辅佐。马新贻恰于此时署合肥县令,也请了位“捻事”幕友,这人便是张文祥。宾主相处甚欢,两家女眷也时相过从,只是,新贻忙里偷闲,竟与张妻有了私情;此时,文祥尽心公事,懵焉未觉。幾年後,二人分道扬镳:新贻战败军溃,革职回籍;文祥没了依靠,投身捻军。咸丰末,新贻经翁同书荐拔,从头再来,竟咸鱼翻生,于同治三年担任浙江巡抚。文祥亦已自“贼”中脱身,听得老东家作了大官,便来杭州投靠。或许考虑到文祥有一段不光彩的经历,新贻对他甚为冷淡,“不以礼接”;但是,他对文祥的老婆却不能忘情,只问“眷同来否”?张眷抵杭後,新贻找了个“王婆”,劝说张妻:捱苦受穷没意思,不若从了马大官人;张妻动心,乃逃入马府做了姨太太。老婆失踪,文祥到县里告官,这县令早得了巡抚指示,说他一贯“招摇”,咎由自取,此案本官不予受理。数月後某日,文祥闻得风声,说逃妻在某处露面,他急忙赶去,找到了老婆。带回家讯问,老婆说前次是迷路走失,他半信半疑。孰料不过月馀,老婆又跑了——此系新贻派人接姨太太“回家”——文祥经人指点,这才知道老婆死心塌地从了奸夫;这奸夫还不是别人,而是老东家。遭此人伦巨变,文祥万念俱灰,杀心顿起。依《大清律》,本夫杀死奸夫奸妇是不论罪的,但是,有个前提:捉奸在床(所谓“奸所”)才能杀;若在别的时候杀,都将据情定罪——除非奸夫“供认不讳”。目今情形,文祥不可能跑到“奸所”——巡抚家後院的某张床——去将老婆和新贻“登时杀死”;他只能随机应变,分次分批将奸人杀掉。于是,他整日巡抚官邸外侦查,不久,逮着他老婆外出购物,“手刃之”。只是,要杀奸夫就没这么容易了;巡抚出外,例有护卫,闲杂人等实难近身。直到两年後,文祥才把握住机会,在南京杀掉了奸夫。

  照当时法律术语,刺马案应阐述为:“本夫”(文祥)在“奸所”以外地方,将“不拒捕奸夫”(来不及抵抗的新贻)“杀死”。依例,当“照罪人不拒捕及已就拘执擅杀律,拟绞监候(即死缓)”。只是,当日审案的高官们会这么判么?

  经过前面的梳理,我们知道:张文祥因为马新贻屡教不改、多次勾引他老婆,才痛下杀手。不消说,受命审案的魁玉和张之万也会了解这个情况;但是,他们向北京汇报,却要说:文祥因老婆与人私奔,告到官府,官府不理,乃迁怒于马新贻,并致其死命。慈禧固然位高权重,对基层情况有些隔膜——其实,她本就出身基层,绝非毫不懂得民间情伪——但是,你非得让她相信张文祥仅因为政府不帮他找回老婆就去谋杀政府首长,这怎么做得到?故此,她认定此案另有隐情——她这会倒没想到是马新贻给张文祥送了顶绿帽子,而是猜测有幕後主使(或与南京官场的权力斗争有关)——乃改派曾国藩和郑敦谨前去审案。一个是中兴元老,一个是刑部尚书,放眼全国,再没有比这个组合更能压住场面的了。

  可是,如前所述,曾国藩一开始并不愿南下;去南京处理中国人杀中国人的刑事案,总比留在天津处理中国人杀外国人的外交危机要轻松一点。他何必趋难避易呢?翻阅曾氏日记,似能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据日记,接到南下之旨前,丁日昌因被派协助处理教案,已来到天津;刺马案发生後,他俩曾有过幾次长谈——只是未说明谈教案还是谈马案;二人是否担心去年丁家少爷惹发的风化命案会被影射到此案呢?此後不久,太常寺少卿王家壁便上奏说:此案有可能是“其子妄为,而该抚不知”,也可能就由丁日昌主使,而故意选择他赴天津出差之时动手,以掩人耳目;而且,“丁日昌本系矫饰倾险小人”,此案必与他大有干系。纵观前後,似可明了曾氏迟迟不愿南下的原因:此案真要与丁日昌或者淮系势力有关,作为湘、淮两军的祖师爷,他这一去,就算趟上了浑水,进退维艰。所以,他不愿去;三番五次,被逼无奈,他也尽量拖延。

  教案完结,丁日昌回到江苏巡抚的本任,了解到此案的内情,放下了心。于是,他主动上奏,“请饬曾国藩迅速赴任”。曾国藩从社会各界收到的消息也越来越多,基本证实了此案与政治无关,他舒了一口气,整顿行装,轻松上路。

  自接奉调令到抵达南京,曾国藩花了三个月时间。政治上的顾虑既已消除,两江之地又是旧辖区,并无其他掣肘的人与事,理应加快程序、早日结案才是。可是,到南京後,曾国藩一直按兵不动,两个月间,竟从未提审过案犯。这又是怎么了?

  曾国藩迟迟不开锣,原因有二:一,结案报告不好下笔;二,奉旨会审的刑部尚书郑敦谨未到。若照实说,那么,马新贻人虽死了,名声却极不光彩:堂堂一品大员,诱奸下属老婆,终于恶有恶报,被本夫杀死。这个说法,死者家属接受不了,马氏的也亲朋故旧接受不了,最重要的是,朝廷恐怕也接受不了。

  马氏无赫赫战功,也无优秀政绩,而不过五十岁却做了总督;谁都看得出,此乃最高层精心培养出来的政治明星。最高层之所以要培养他以及其他新锐人物,目的很简单:不能教天下的大官都让湘、淮系人马作了。同治初年,八个地方总督席位,湘淮系常占五位;十六个巡抚席位,湘淮系经常保持十一位以上——用王闿运的话说,湘淮两军,“偏、裨皆可督抚”。湘淮内部,固有龃龉,然自外视之,这个集团气焰嚣张;自上瞰之,更令治国者寝食不安。曾国藩何样机敏?他当然能体会到中央对以他为首的强力集团所抱有的那一份“淡淡的哀愁”。攻克南京,他立即下令裁撤湘军;中央将他从两江调往直隶——有点就近看管的意思——他毫无怨言,闻命即行;与沈葆桢、左宗棠吵架,中央偏袒後者,他也“打落牙齿和血吞”,缄口不言。种种行迹,莫不是在向中央表达善意:请组织放心,我决无二心。在此背景下,他宣布马新贻——中央重点培养的高级干部——因男女苟且之事而死,岂不是狠狠嘲笑朝廷的用人失当?前此苦心营造的上下无猜、和衷共济的局面,岂不又有变数?故此,郑敦谨一日不来,他一日不提审张文祥。不能照实定案,则只可谎报案情,这么作实有枉法之嫌;但若刑部尚书在案卷上签了字,那就有人分谤,毋庸独受其责。同治九年的最後一天,郑敦谨到达南京;短暂休息後,大年初二,曾国藩就拉着他开庭审案。从此进度加快,正月以前,即将案审毕。结案报告怎么写的呢?跟五个月前魁玉、张之万的初审报告一样:因张妻为人诱逃,呈控未准审理,心怀忿恨,乃乘间刺杀总督大员,“请将该犯仍照原拟罪名,比照谋反叛逆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

  张文祥杀马新贻,本应算杀害“不拒捕奸夫”,依“擅杀律”,判个缓期执行的绞刑。曾国藩为维护马氏声誉及朝廷体面,却判他“谋反叛逆”,将其“凌迟”、“摘心”。

  不妨猜一猜:接受酷刑那一刻,张文祥最恨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