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文”说




  本则笔记记载宋代王子韶的“右文”说。所谓“右文”是相对传统的“左文”而言的。我国的汉字(主要指形声字)大多能分成意符和声符两部分,意符表示该字的意义范畴,声符则代表它的读音类别。因此,历代的文字学家分析汉字的意义都是从意符入手的,这就形成了“左文”。王子韶通过排比一系列汉字的声符,提出了以声为义的观点。这一见解是对传统的文字学研究的突破,对清代语言文字学家所倡导的“因声求义”的研究方法具有极大的启迪作用。

  王圣美【王圣美】王子韶字圣美,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宋神宗时中进士,王安石荐引入条例司,后为监察御史里行。著有《字解》二十卷。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类】指汉字的意义类别,在现代文字学中应称作“意符”。在左,其义【义】指某一汉字的具体意义,与上文的“类”相对。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歹】去肉的残骨。而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贝之小者”句】古代以贝壳作为货币流通,贝壳的大小可以衡量价值的大小,因而小贝壳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

  【译文】

  王圣美研究文字学,推演文字的意义,创立了“右文”。古时的字书,都是从“左文”。凡是汉字,它表示的类别在左边,它的具体意义在右边。比如树木一类的字,它的左边都从木。所说的“右文”,如“戋”是小的意思,小的水流叫“浅”,小的金属叫“钱”,小的破骨叫“残”,小的贝壳叫“贱”。像这样的一类字,都把“戋”作为自己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