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补遗

作者:康 明




  李文倩先生《邀请胡适到商务印书馆的应是高梦旦》一文(《读书》二○○七年第十一期)补充了《起步于上海的商务印书馆》(《读书》二○○七年第十期)一文中的细节。但其引用的证据来自罗尔纲先生的《师门五年记》,还不是第一手资料。查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胡适日记(《胡适日记》,中华书局一九八五年版)对此有详细记载:
  高梦旦先生来谈。他这一次来京,屡次来谈,力劝我辞去北京大学的事,到商务印书馆去办编辑部。他是那边的编辑主任,因为近年时势所趋,他觉得不能胜任,故要我去帮他的忙(他说的是要我代他的位子,但那话大概是客气的话)。他说:“我们那边缺少一个眼睛,我们盼望你来做我们的眼睛。”此事的重要,我是承认的:得着一个商务印书馆,比得着什么学校更重要。但我是三十岁的人,我还有我自己的事业要做……因此,我几次婉转辞谢了他。他后来提出一个调停的方法:他请我今年夏天到上海去玩三个月,做他们的客人,替他们看看他们的办事情形,和他们的人物谈谈。这件事,我已答应了。但他又极力劝我把家眷一齐带去,——这大概是他的一种骗计!我婉辞谢他,只答应他我一个人去玩三个月。今天他来辞行,也是为此事;他重劝我带家眷去,我没有答应他。
  这样的人和事,今天听起来,真像是“世说新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