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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与资本主义

作者:陈亚平




  二○○六年六月八日,在山西省举办的第十一届中美教育论坛上,来自美国圣若望大学的历史学者金介甫(Jeffrey C. Kinkley)教授以贡德·弗兰克的《白银资本》为话题,和我谈起美洲白银对明清以降中国社会与经济变迁的影响,当时我说,美洲对中国社会的长期影响最为重要的恐怕不是美洲白银,而是美洲农作物,比如玉米、土豆、红薯、花生、烟草,尤其是玉米的引进和栽培,直接导致中国十七世纪以来的人口大爆发,直到今天,中国的人口问题还与此关系重大。
  七月,在四川进行学术考察期间,读到了墨西哥学者阿图洛·瓦尔曼关于玉米与近代世界历史的著作《玉米与资本主义——一个实现了全球霸权的植物杂种的故事》,同时接触了一些和玉米在中国种植相关的历史文献,两相参照,层层叠加,对玉米这种穷人食物所蕴涵的巨大社会动力有了新的认识。
  在玉米这种美洲作物被引种到旧大陆之前,一五○○年左右欧洲的人口只有八千万,与一三○○年的数目相当。玉米、马铃薯等美洲作物引种到旧大陆,使欧洲的人口数量迅速增长。一七○○年欧洲居民达到了一亿两千万,“到一八○○年达到了一亿八千万。十九和二十世纪出现了被称为生命革命的人口爆炸,一九○○年,欧洲人口达到三亿九千万,一九七五年是六亿三千五百万。”(122—123页,下引此书只注明页码)在这个过程中,十八世纪之前,玉米在欧洲主要是人的食物,玉米特别在农耕和农民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到十九世纪初,玉米已经影响到了欧洲40%的人口,包括玉米的种植者,也包括玉米及其相关食品的食用者。整个十九世纪,玉米在欧洲的声名“甚嚣尘上”(124—125页)。
  在世界的另一端,“玉米在中国的出现伟大而意义深远”。十六世纪上半叶,玉米开始经过云南、福建进入中国,迅速在中国广阔的山地蔓延。中国人以各种方法食用玉米:早收的青玉米被当做蔬菜,成熟后收获的玉米则被磨制成粉而后加工成玉米饼或玉米粥。玉米还被用来制作烧酒、啤酒,甚至蒸馏出威士忌(45页)。继水稻、小麦之后,玉米取代了高粱,成为中国第三大主要食物。仅仅经过四百年左右的时间,中国人口从一六○○年和一七○○年的一亿五千万,增长到一八○○年的三亿两千万,一九○○年是四亿五千万。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人口超过十亿,而中国的粮食供应还基本达到自给。在玉米作为人民食物的国家中,中国是最大的玉米生产国(47页)。
  然而,瓦尔曼更加关注的是玉米在旧大陆引起的从农耕、贮藏、畜牧到人的生活方式、村落景观、城市化乃至整个社会结构的复杂变迁。首先,玉米在欧洲迅速取代了传统的夏季谷类作物高粱、黍和粟,成为夏季草场休耕闲暇时的主要作物。传统的休耕轮作制度演化为常年的复合作物栽培形式,大大缓解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其次,玉米结束了欧洲粮食短缺的困境,尤其是在夏季,“仲夏后通常是饥荒的季节,而玉米恰好在这个时段成熟,以往循环往复、年复一年的粮食时而泛滥时而短缺的恶性循环现象也消失了”。玉米得到了一个“灾难时期的生命线”的不祥称号,同时背上了穷人食物的名声。“在欧洲南部贫困肆虐,贫富间存在巨大的鸿沟。最初,玉米和贫困、农村掠夺、原始生活条件为伍。”(112页)大量的农民和城市贫民以玉米作为主要的甚至唯一的食物,人们的综合营养不足,严重的陪拉格病害在单纯食用玉米的农民和城市下层人口中泛滥,一些人的脖颈和暴露在阳光下的皮肤生出皮疹,结成红色的硬癣,并出现消化疾病,食欲减退,精神不振,最后演变为头晕、精神失常而病入膏肓。“这种疾病造成了成千上万的农民精神错乱和死亡,”它与一八四五——一八五一年间的马铃薯枯萎病一起,成为欧洲历史上的“黑暗篇章”(113页)。即使这样,玉米仍然是成就欧洲农业革命的因素之一。“农业革命是其他革命的前提,是建立自由的,工业化、城市化的现代世界的基础。”(122页)
  在欧洲,玉米不仅成为穷人的食品,也为地主、佃农、放债者、土地领主和新的中产阶级带来了财富。随着欧洲封建制度的演变,原来凝结在土地关系上的政治关系转变为一种经济关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使得地租剥削成为土地领主的财富来源。许多佃农是富足的商品生产者、第三等级的乡村平民和殷实的农民。封建制度衰败的欧洲社会结构日趋复杂,不同阶层和集团之间的差距也在日益增大。人们出于不同的目的引种玉米。巴尔干和多瑙河谷的地主、南方的土耳其人和北方的天主教徒大种植园都在积极种植和出卖玉米。“但大多数从玉米中获益的人从不食用玉米,他们只吃小麦。”(132页)玉米种植成本低、产量高,可以高效率地达到自给自足。欧洲的农民选择种植玉米以抵消不断上涨的地租、创造剩余产品。同时,玉米恶化了农民劳动的节奏和景况。取消休耕、轮种、夏季作物意味着更长的劳动时间和更密集的土地掠夺。商业化和密集型农业不谋而合。十八世纪之前,玉米是农民和城市贫民的主要食品,十八世纪之后,玉米逐渐成为肉、奶食品生产不可或缺的饲料资源,成为商品生产转化的中间消耗物,为欧洲的城市化、商业化提供基础保障。
  美洲是玉米的老家。印第安人教会了来自欧洲的殖民者种植玉米。早期的殖民者将玉米作为食物,充分地利用玉米的每一部分支持他们在美洲的开拓事业。玉米遍及他们的工作、粮食、休闲、娱乐——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玉米是美洲拓荒者最初的依赖,美国南部的主要乡村地区,玉米长期扮演着粮食的重要角色。南方那些规模庞大的种植园,玉米是奴隶们的主要食物来源,每个成年奴隶每天约获得两磅玉米的配额。这时候北方的城市化和有效的商业运作系统已经开始改变人们的食谱。城市饮食中对玉米的依赖越来越小。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的玉米年总产量已经创造了两亿两千四百万吨的纪录,约为世界总产量的一半。而美国一九八○年的人均玉米消费量仅仅与一九一○年相当,肉类特别是牛肉的消费迅速增长,一九二九年美国人均年度肉类消费只有五十磅,一九七五年上升到了一百二十磅。如果加上禽类食品、奶制品、黄油等,美国人均年度动物类食品的消费达到了四百五十磅,平均每天一磅还多。美国两亿数千万吨的玉米年产量中,约有61%的巨额部分被其国内畜牧业消耗掉了(193页)。美国人用玉米提取乙醛醇,制作酒精——汽油的混合燃料,以应对高昂油价的冲击。美国人还将占自己年生产量30%的玉米出口到世界各地,成为富国牲畜的饲料,穷国居民的口粮。玉米成为美国的战略能源,在国际关系中具有重要作用(24页)。
  那么在中国,是否也如此呢?瓦尔曼与何炳棣一样,认为玉米在中国扮演了开荒者的角色。玉米从福建和云南进入中国后,逐步向江西、贵州、四川、湖北以及陕西南部的山区蔓延,最后在东北完成了对整个中国的影响。瓦尔曼没有能够对玉米的中国种植做出类似于它在欧美那样的社会人类学说明。可是,一旦我们打开中国文献,看看关于玉米的记载,玉米所具有的那种“穷人的食品”和市场开拓者的形象焕然就在眼前。
  据民国《巴县志》记载:“包谷,一曰玉麦,又曰玉蜀黍,玉高粱,玉芦,俗又谓之玉米,性耐水旱,粒有八列、十六列之殊。……山民半倚包谷为活,穷年恒岁不睹稻粱,其功实居稻麦之半。边陬荒徼,民命所系也。”
  欧洲人曾用“西班牙小麦”、“土耳其小麦”等名称命名初来的玉米,中国人则用自己熟悉的作物名命名这种来自美洲的作物。在古老的粮食名字米、麦、高粱之前加上一个“玉”字,就像《巴县志》里面记载的那样。北方一些地方还把玉米叫做“玉茭子”,“玉套粟”,而所谓“蜀黍”、“芦”、“茭子”、“套粟”等等就是高粱。瓦尔曼说,一九三六年法国出版的《自然历史——玉米的农业经济学》一书中有一幅匪夷所思却又妙趣横生的中国木雕。“木雕上是一棵玉米植株,但在该生长玉米穗的地方却是一个玉米棒。这形象地诠释了李时珍在一五五二—— 一五七八年间完成的《本草纲目》中关于玉米的记载。”(41页)瓦尔曼在这里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那木雕上刻绘的植株一定不是玉米而是高粱!玉高粱、玉蜀黍、玉茭子等等,不是都和高粱有掰不开的关系吗?李时珍写《本草纲目》的时候玉米刚进入中国,李时珍本人应该没有真正种植过玉米,他对玉米的药性、治疗功能等等也了解不多,但是,他以自己最大的努力要弄清玉米的形状,最后弄成了这般模样:“玉蜀黍,种出西土,种者亦罕。其苗叶俱似蜀黍而肥矮,亦似薏苡。苗高三四尺,六七月开花成穗如秕麦状,苗心别出一苞,如棕鱼形,苞上出白穗垂垂,久则苞拆子出,颗颗攒簇。子亦大如粽子,黄白色,可炸炒食之。”除了他把生长玉米棒的位置弄错了以外,应该够得上特别地细致逼真了。在那个时代,没有观察过玉米生长的李时珍,以他自己特殊的联想方式把这种来自美洲的作物纳入中国人的知识谱系,为“中国的植物认识史”(这是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的研究室主任乔治·梅泰利埃为中国传统“本草”研究拟定的名字)增添了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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