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理性与情感

作者:蒙培元




  最近,三联书店出版了《冯友兰作品精选》一套共七本,即《贞元六书》和《南渡集》。前六本书是代表冯友兰哲学思想的主要著作,后一本也是了解冯友兰哲学的必读之书。重读之后,有一点新的体会,就是冯先生很关注情感问题。那么,他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理智的了解与情感的满足
  读冯先生的著作,能发现其中贯穿着一条基本精神,即理性主义精神。这也是《贞元六书》之所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建立一种新的现代的中国哲学。作为哲学家,冯先生很重视哲学的共性或普遍性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他强调的是时代性而不是民族性。但是,作为一个中国的哲学家,他认为哲学有其民族的哲学史和民族语言上的分别。因此,他的哲学不仅要接着中国的民族的哲学史讲,而且要用中国的民族语言讲。这些分别对哲学而言可说是表面的、外在的,但是,这些分别对于一个民族在“精神上的团结”和“情感上的满足”,有很大“贡献”。因此,“这些表面能使哲学成为一民族的精神生活的里面”[《南渡集·论民族哲学》,《三松堂全集》(以下简称《全集》),河南人民出版社二○○○年十二月版,第五卷,273页]。他所说的“表面”和“里面”,颇有意思。这里涉及到语言的问题,暂且不谈。就“精神生活”而言,则正是哲学需要面对和解决的根本问题。冯先生对哲学有一个基本看法,即认为“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全集》第八卷,15页)。精神就是指精神生活而言的,离开人类生活,何来精神?不过,人类的精神生活,确有民族及其语言的问题,作为精神反思的哲学,对于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有极大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就是民族精神的灵魂,因此,必然成为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的“里面”,而不是它的“表面”。
  既然任何哲学都不能脱离民族的精神生活及其语言,任何哲学都是民族的哲学,而“民族的”不是一个抽象的、空泛的概念,它是有具体的、真实的存在的。因此,一个哲学家的哲学,不能只接着空泛的哲学史,它只能接着某一民族的哲学史,而且只能接着某一民族哲学中某一派的哲学。冯友兰的哲学就是接着中国哲学史上的程朱派的。虽然如此,他的哲学仍然是民族的哲学,是从民族哲学中“生”出来的。民族的精神生活是很广泛的,其内容是丰富多样的,其中有许多共性。但是,既然是民族的,就必然有各自的特点,其民族的哲学史也必然有自己的民族特点,接着民族的哲学史讲的现代哲学,当然也会有自己的特点。
  冯先生说,哲学是“纯理智”的产物。所谓“纯理智”,就是运用逻辑概念进行分析和推理,按冯先生的说法,概念是公共的,形式的,没有实际内容的,所以是“一片空灵”。既然这样,哲学又如何表现民族精神的特点呢?这就涉及到语言的问题。哲学概念是用民族语言表达的,而民族语言中的字所表达的概念,可有多种意义,多种用法。这种多义性是各民族相互不同的,而且是很难翻译的。在哲学中,除了所指的意义之外,某字某概念还有许多余义,正是这些余义,“能引起人的许多情感上底联想”(《全集》第五卷,276页),而这些联想,可以给人以一种“情感上的满足”。这也就是说,哲学作为“纯理智”的活动,不仅事实上,而且本质上是不能离开人的情感的。就中国哲学而言,这一点表现得尤其突出,尤其明显,更确切地说,这正是中国哲学的一个特点。
  中国哲学非常重视情感问题,其中的许多重要概念,如“天”、“命”、“道”、“生”、“性”、“情”、“心”等等,直接与情感有关,而且很难翻译成其他语言。冯先生举出“道”、“太极”、“仁”等名词概念为例,说明这些名词概念如何不容易翻译成西洋文字,译者只能以音译了之,就很能说明问题。哲学是以人类精神生活为题材的智慧,如果这一点能够成立,那么,人类的精神生活就绝不仅仅是一些纯理智的活动,也不是形式概念所能概括的,其中还有丰富的情感生活、情感内容,对此,哲学绝不能不闻不问、置之不理。
  西方的主流哲学只重视人的理智,将情感从哲学中排除出去,归之于宗教或其他部门,他们是理智与情感的二元论者。中国则没有西方式的宗教,也没有理智与情感的二元对立。中国哲学解决宇宙人生的问题,是整体论的方法,其中便有情感的问题。冯先生虽然吸收了西方哲学的许多观念和方法,特别是逻辑分析的方法,但他还是接着中国哲学的这个传统讲。这一传统,正体现了中国哲学史的精神。正因为如此,冯先生明确提出,哲学的用处在于:“哲学能使人对于宇宙人生,有理智底了解,亦能使人,对于宇宙人生,有情感上底满足。”(同上,278页)这就是说,理智和情感,都是“宇宙人生”之事,都是人的精神生活中的组成部分,因而是哲学必须同时要解决的。
  “理智底了解”与“情感上底满足”,二者是什么关系?是不是说,有了理智的了解,就必然有情感上的满足呢?或者说,情感的满足是理智的了解的目的呢?根据冯先生的有关论述看,似乎不是这样的。也就是说,二者既不是因果关系,也不是目的性关系,二者是“既……又……”的兼有关系。他并不认为,有了理智的了解,就必然产生情感上的满足,比如维也纳学派,求逻辑的真,就未必有情感的满足;他也不认为,理智的了解,只是为了情感的满足,比如儒家所说的“孔颜之乐”,他虽然很重视并经常引用,但他认为,这并不是人生的唯一目的,它是“识仁”、“知道”的副产品。这可以说是冯先生对儒家哲学的一个发展。在这个问题上,冯先生与金岳霖先生有共同的观点。金岳霖先生著有《论道》,他更多地运用了逻辑分析和推理的方法,以建立一种新哲学。但他也有一种强烈的诉求,表达了他对哲学的看法,这就是:“我不仅在研究的对象上求理智的了解,而且在研究的结果上求情感的满足。”(《论道》,商务印书馆一九八七年版,17页)这就是说,求得理智与情感的统一,是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金先生是研究西方哲学的,但他不仅要回到中国哲学,而且要在他的哲学中体现中国哲学的精神。金先生之所以以中国哲学中的“道”为其哲学的最高范畴,是因为在他看来,不仅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似乎是道,而且“思想与情感两方面的最基本的原动力似乎也是道”(同上,16页)。因此,他将“道”视为元学的题材,而不是知识论的题材,因为“知识论底裁判者是理智,而元学底裁判者是整个的人”(同上,17页)。“整个的人”这个说法同冯先生的“全体”的人的说法一样,道出了中国哲学的最重要的特点。只有作为“整个的人”,才能将理智与情感统一起来。中国哲学正是将人视为生命整体,而不仅仅是分析的对象。若说人是“理性的动物”,那么,人同时也是“情感的动物”,这并不意味着将人降低了,实际上,人是理智与情感的有机的生命统一体。
  精神境界与情感
  冯先生认为,哲学不是使人获得知识,而是得到一种精神境界。境界就是人的精神生活的哲学反思的结果,其中既有理智成分,又有情感成分,绝不是单纯的理智问题,或只有理智成分。
  照冯先生所说,境界靠人的“觉解”,“觉解”不同,宇宙人生对于人的意义也就不同,境界也就不同,“觉解”越高,境界也就越高。他又将“觉”与“解”分别进行了解释,认为“解”是了解,“觉”是自觉。了解与自觉的主要分别是,“了解必依概念”,“自觉是一种心理状态,它只是一种心理状态,所以并不依概念”(《新原人·觉解》,《全集》第四卷,472页)。冯先生很重视概念,重视概念的认识和分析,并以此作为写作《新理学》的主要方法。但是,当谈到哲学的实质问题即精神境界问题的时候,他并不认为概念的了解是唯一的。除了概念的了解之外,人还需要一种自觉,而这种自觉,只是一种“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是概念无法表达的。必须将觉与解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成为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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