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世界治理思想的起源

作者:王 文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许多国际关系及世界政治类学者开始频频使用“治理”(governance)一词。一时间,“治理”和其前缀组成的词组变得五花八门,“全球(global)治理”、“国际(international)治理”、“国际政治经济(internation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治理”,还有大名鼎鼎的罗西瑙教授所说的“没有政府(without government)的治理”等频频被使用,盛行于世。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唯独“世界治理”(world governance)一词却极少提及。
  翻开“韦氏”、“牛津”等可称之为英文“辞源”、“辞海”的词典,恍然发现“world”一词的特殊内涵。“world”背后所表达的意思并不完全是《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世界”一词时所说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事物的总和”或者是“地球上的所有地方”,而是“被视为社会人的人类社会”及“某一个假定历史时期内部分地球及其居民的总和”。从某种程度上说,汉语中的“世界”概念更偏向于英文中的“global”,而英文中的“world”的含义更接近于汉语中的“社会”,即“在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换句话说,相比于“全球”,英文中的“世界”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一个历史和文化观念。
  作为一种观念存在,从西方的思想史看,早在古希腊柏拉图时代,人们就开始思考“世界”(world)。在《理想国》中,柏拉图痛斥严重腐败的时代,以一个现实国家的模式,寻求混乱世界中的秩序;公元五世纪初,非洲希波的主教奥古斯丁的代表作《上帝之城》,批判尘世之城的罪恶,并试图勾勒基督教世界政治秩序的大概轮廓;文艺复兴的巨匠但丁·阿利吉耶构想了一个由神圣罗马帝国所建立的“世界帝国”(Monarchia),以实现“现世与永恒联盟下的秩序”;马克思也设想了阶级差别基本消失的共产主义世界,到那时,国家将基本消失,政治走向终结,人支配人的现象将会被对事务的管理所取代;上世纪九十年代,全球治理理论开始兴起。由此可知,“全球治理”理论与“世界治理”思想史一脉相承,实为后者思想长河中最现代的一环。
  然而,在今人看来,柏拉图思考的混乱世界的出路只是一种建立在希腊城邦基础上的乌托邦,奥古斯丁所设计的上帝之城也只是海市蜃楼,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但丁所构想的“世界帝国”,在现代人看来也只是“环地中海世界”的“世界治理”而已。马克思所设计的共产主义一度风靡世界,却在上世纪末遭到空前的挫败。这样看来,现代人每每谈起“世界治理”时在前面所加的“全球化”一词,在数百年或更久以后的人们看来,必然也会因为今人知识浅陋而显现出时代的局限性。
  这就要求我们总结和梳理世界治理的思想史。从这个角度讲,《世界治理:一种思想史的研究》的确是部佳作,从中世纪的世界治理思想开始,穿梭古今,传承性地论述了富有代表性的二十多位思想家的思想谱系,最后在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未来世界的设想。
  该书的作者小科尼利厄斯·F.墨菲一九三三年三月十五日出生于美国罗得岛州东南部的小城纽波特。他的研究兴趣最初在国际法上。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墨菲的大部分论述都集中在对国际法的反思上,主要代表作有《在盟国损失问题中的国家责任》(一九六六)、《越南战争的法律和政治研究》(一九六九)、《国际法理论的反思》(一九七○)、《世界法庭和争议的和平处理》(一九七五)、《现代法哲学》(一九七八)等等。接着,墨菲开始将研究兴趣扩展至家庭观念史及世界治理思想史上。关于前者,主要代表作有《超越女性主义:趋向差异间的对话》(一九九五)。而对于后者,早在一九八二年,《格劳秀斯视野下的世界秩序》成为世界治理思想史研究的第一篇著述。三年后,墨菲将诸多国际思想家的著述中关于“世界秩序”的思想进行整理,出版《世界秩序的探寻》一书。此书堪为“世界秩序”研究的一部代表作。但是,《世界秩序的探寻》出版十年后的一九九五年,墨菲在回忆自己这部著述时说,“那只是资料的整理,并没有包含太多的哲学成分”。于是,墨菲萌生重新修改此书的念头。
  此时,国际关系思想史方面已有六部代表著作,分别为弗吉尼亚州肯尼思·W.汤普森教授的《国际思想大师:二十世纪主要理论家与世界危机》(一九八○)、《国际思想之父:政治理论的遗产》(一九九四)以及《国际关系中的思想流派》(一九九六)。另外,还有马克·V.卡皮与保尔·R.凡奥蒂教授的《大哲人:西方思想中的世界政治》(以下简称《大哲人》)(一九九二)、托布约尔·克努成的《国际关系理论史》(一九九二)以及普林斯顿大学理查德·福克教授的《论人类治理》。
  汤普森三部著作的论述远至柏拉图,近至汉斯·摩根索、乔治·凯南等,以类似于中国古书《史记》的纪传体形式,按时间顺序评述三十四位国际思想家的思想、美国早期三大思想流派及其后理论的发展,资料非常详尽,论述也相对客观。然而,汤普森式的“纪传体”尽管“大纲要领”,却“大势难贯,观者茫然”,无法领略思想的谱系及脉络。
  《大哲人》的作者马克·V.卡皮与保尔·R.凡奥蒂均毕业于加州柏克利大学,现在都是国际关系学中的著名教授,该书介绍了从荷马到列宁的近五十位国际思想家,但并没有超越汤普森的体例,也没有“揭露世界政治的连贯性”。相比于《大哲人》,克努成教授的《国际关系理论史》显得更富有连贯性。遗憾的是,克努成的著作看起来更像是一本国际关系史纲,而不是一本思想或理论史著作。
  的确,古代诸多思想家丰富且深邃的思想是难以在几本书中得以明晰的概括。于是,福克教授总结前人的不足,放弃以人物思想为叙事脉络的体例,而是将研究内容细化,单单从治理问题出发,将某一个国际关系思想史中的问题串联成线。
  墨菲教授承认,在许多方面,《论人类治理》与他即将重写的书非常相似。而他之所以要写这本《世界治理》,一方面是要修订先前《世界秩序的探寻》的不足,另一方面就是因为福克教授之著述过于强调实践史,而且他们在对民族国家态度和全球事务的发展趋向上存在较大的分歧。
  于是,一九九九年,《世界治理:一种思想史的研究》(以下简称《世界治理》)悄然问世。相比于先前的几部著作,此书的内容涉及面可能稍窄,但是,也正是这种“不贪多”,使其比其他著作更有效地说清某个问题的历史发展谱系。
  从思想史的连贯性叙事上看,《世界治理》无疑超越了先前几本关于国际关系思想史的著作。但百密一疏的是,与主题相关的三大重要问题在本书中极少甚至没有加以论述。一是缺少对世界治理思想萌芽的论述。墨菲将但丁视为世界治理思想的第一人,认为但丁之前的世界治理思想只是“一些帝王曾做出的规划”而已,到了但丁时代,思想才变得“富有想象力和哲学意味”。这种评价无疑抹杀了古希腊以来诸多思想家的启蒙作用。第二,以国际法为主体的叙述无法概括所有的世界治理思想。尽管从格劳秀斯开始,国际法逐渐成为世界治理方法的思维取向,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冷战后兴起的建构主义思潮,也在理论上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作为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国际关系思想的归纳和概括显然不应该忽略任何前途远大的理论新生儿。第三,忽视中国治理思想的重要性及完备性。数千年来,诸多古国中,唯有中国的文明未曾间断过,这与治理思想中的“天下”观念密不可分。作为一种完备且饱满的思想,“天下”观念不仅点明了中国视野下世界治理的未来发展趋向,更重要的,它的含义中涵盖了治理所需要的权威来源和依赖的手段。而此书对中国“天下”观念只字未提,着实是一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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