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下)

作者:黄宗智




  国家政权与三农问题
  
  今日的过密型农业制度部分是出于国家政策的设计,但其后果则多是未曾预期的。在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之后,国家为了避免农村的再度阶级分化,也为了要突破小规模经营的局限,以及稳定城市的粮棉供应,巩固国家从农村的提取等等考虑,实行了农业集体化。在集体组织的基础上,确实做到了许多令世界瞩目的成绩:在短短十几年内基本克服了过去的天灾人祸;普及了医疗卫生,把农村死亡率降低到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预期寿命也同样;同时,把种植业产出从已经是相当高的水平提高到原来的三倍以上;并且在每个村庄建立了党支部组织,培养出一整代(大多数是)优秀的基层干部;也建立了稳定自信的村庄社区。但是,由于一些策略上的失误,主要是没有正视人口问题,又从农村提取过多,以及过分集中于粮食生产,其后面临的乃是虽然稳定但是基本停滞的农村劳动生产率和收入。
  进入改革时期,国家做出决策指令农村干部全面发展乡村工业,利用从过密的,也是过分强制性组织的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做到了惊人的乡村工业发展,以每年20%以上的增长率在十几年内达到了几乎相当于国营工业的总产出,也因此缓和了农业上非常严重的人口压力。其后,在信息技术促成的全球贸易和资本流动剧增的大潮流下,国家做出大规模引进外资和大规模进入国际市场的决策,用来推动国内的经济发展,得出的是举世瞩目的持续二十多年的将近10%的年国民经济增长率。同时,为了避免农村的土地兼并以及更严重的社会分化,做出了维持按人/劳均分配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因此,在城市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其对农民工的需求)和农村均分土地制度的会合下,形成了今日的半工半耕过密型种植制度。
  政府和这个制度之间的关系充满矛盾。一方面,官方不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是出于社会公正和照顾弱势群体的动机。另一方面,官方大力引进外资,允许新型资本主义企业大规模雇用民工,而在其同时不允许民工组织工会,又维持了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使民工长期处于准公民、被欺压的地位。此外,对于农业的政策,主要寄希望于大规模的产业化农业,把现存的男工女耕、壮工老耕等农业体系视作既定事实,排除了其他经营模式的可能。另外,(尤其是在近年的减负之前)从农村提取过多,更毋庸说远远没有像美国或日本(以及其他发达国家)那样扶持农产品价格以及直接补贴农场。
  今日的种植业实际上已经连续好几年呈现停滞的状态。粮食总产量从一九九九年以来逐年递减,从一九九八年的5亿吨直线递减到二○○三年的4.3亿吨(《农鉴》,150页)。劳均粮食产量,因为粮食播种面积递减,从一九九八年高峰的1574公斤一年又一年地下降到二○○三年的1362公斤(同上,259页)。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十年来粮食(“三种粮食平均”)亩产量的基本停滞:一九九五年342公斤,二○○○年342公斤,二○○三年344公斤(同上,261页)。实际上,几乎所有农产品的单位面积产量已经连年下降或停滞,谷物以外包括棉花、花生、油菜籽、芝麻、黄红麻、甜菜、烤烟(甘蔗例外;《统鉴》,472页)。从更长远的视野来考虑,经过连年的大量化肥使用,以及低报酬所造成的不用心耕种,整个种植业中隐伏了更大的危机,也是我们可以从其制度化了的过密型经营事实所能预料到的危机。
  有人也许会指向一九八○年到一九九五年粮食亩产量的持续上升来反驳,认为证明了承包制度下劳动(积极性)的优越性,甚至以为已经因此解决了中国的粮食/农业问题。这样的观点完全是出于市场主义意识形态的误导。个体劳动的积极性确实比集体劳动高,因此可以解释为什么改革期间能够从农业释放出大量的过剩劳动力来从事非农就业,并且还剩下大量的休闲时间,但它不足以解释亩产量的持续提高。改革初年农产品价格的提高,以及承包制度所激发的劳动积极性,肯定是个因素,但不可估计过高。化肥投入是个更基本的因素(伴随石油工业的成熟发展):二○○三年的每亩化肥投入量足足要比一九八○年高出348%,从一九八○年的每亩12.3斤(折吨量)提高到43.1斤(《统鉴》,479、486页)。按照一般化肥对粮食产量影响的比例计算(折吨量乘4.1得出化肥实物量,再乘3得出产量可预期提高量,见D.Perkins,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1969:73;参见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252—253页),如此幅度的提高足可解释379斤/亩的产量上升。(毋庸说,这样的化肥施用也正是今日农村耕地和整个自然环境危机的重要原因。)此外,科学选种,以及农业机械总动力投入的410%的提高,应该也是部分因素(同上,477页)。但是,这一期间粮食产量实际的增长幅度只不过239斤/亩——由一九八○年的407斤/亩上升到二○○三年的646斤/亩(《统鉴》,486、491页)。事实是,在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较高或者较低的劳动积极性只能影响单位面积的劳动投入时间,对其产量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过密的劳动投入会导致边际劳动生产率的递减,而反过密的劳动力释放,除非完全就业,只能导致休闲量的增加,不会显著影响亩产量。这个道理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华北农村以及八十年代的松江县已经十分明显(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九章;《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251—254页)。无论是在解放前的市场经济下,还是毛泽东时代的集体生产下,或者后毛时代的承包制下,都是同一道理。
  今日的过密型半工半耕制度所产生的一些结果不仅僵化了农业,其实可以说是破坏了、甚至是摧毁了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几十年的建设。农业本身陷于低报酬、停滞的小规模经营,而劳动力的外流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原来的家庭代际关系,疏离了原来的农户家庭,也松解了原来的社区秩序。低报酬的农业使它普遍地被看作是没有人愿意干的工作。父母亲为了追求较高报酬而外出打工,更促使青少年子女普遍地蔑视种地、蔑视农村。城市成为大家的理想和希望的寄托,农村成为大家急不可待要离开的地方。父母亲普遍梦寐以求子女考上大学、跳出农村。此外,伴随农村非组织化以及部分地方官员滥用权力,基层政权组织威信普遍下降,农村社会治安也是一落千丈。在一切金钱化的大趋势下,原先集体制下(虽然不是很高质量但是稳定和具有起码水平)的公共服务出现了普遍的危机,教育和医药都成为贫穷农民越来越难承担的重负。同时,恶性的打工制度引起相当普遍的对农民工的不人道的欺压。
  因此,社会上的知识分子(以及国家领导人自己)相当普遍地喊出了“三农问题”,呼吁重新“建设乡村”,以及(在二○○五年十月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之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本身就是一个带有讽刺性的事实: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晏阳初、梁漱溟等人当年所想做的而都没有能够做到的,起码在教育、卫生、温饱等问题上,后来多由从乡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做到了,但是,在今日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居然会重新出现了乡村建设的响亮呼声!
  
  出路问题
  
  新古典经济学(包括制度经济学)学派认为今日中国的乡村只需要进一步明确私有产权、开放市场、允许土地买卖、吸收全球资本,自然而然会像西方乡村那样现代化、高度城市化,农场做到规模效益、农村得到资本主义发展,就像美国那样。
  我们不用质疑,今日中国的乡村,显然有资本主义式的发展,部分地区确实有资本主义式的产业化了的农业企业单位,雇佣劳动、积累资本,在国内外市场中竞争牟利。市场主义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如果某产区能廉价生产甲产品,但若生产乙产品则代价比较昂贵,而在另一产区则相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两者交换,互相得利,胜过分别自我生产两种产品。如此的市场交换能够促进社会分工、规模效益、资本积累以及它们所导致的经济发展。这是在今日中国部分农村所能看到的事实。我们不用否认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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