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期

新书过眼

作者:佚名




  特约栏目主持:黄湘
  
  《双重束缚:文学、摹仿及人类学文集》。[法]基拉尔著,刘舒、陈明珠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5月版,27.00元
  
  此前基拉尔的著作曾有两种在国内翻译出版,一是初版于1961年的《浪漫的谎言与小说的真实》(罗冗译,三联书店1998年4月版。以下简称《浪漫》),一是初版于1982年的《替罪羊》(冯寿农译,东方出版社2002年1月版)。应该说,前者只是基拉尔尚未“不惑”时的干将发硎之作,后者才标志着他的学问终于“桶底脱落”。然而,迄今为止,《浪漫》在国内受到的关注远远超过了《替罪羊》,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作为文学批评著作的前者远比作为人类学著作的后者好读;另一方面却也由于两者之间草蛇灰线的联系过于暗昧难寻。好在现在有了这本初版于1978年的论文集《双重束缚》的中译本,可以说在前两本书之间架设了一道桥梁。基拉尔那套被人冠以“基拉尔主义”之名的独门绝技,至此纵未纤毫毕现,也总算水落石出。
  《浪漫》其实已经包含了“基拉尔主义”的基本要素——以“摹仿”和“介体”概念为核心的欲望分析模式。此书通过分析五位小说大师所揭示的人类欲望特征,诸如塞万提斯笔下的“模仿”、斯丹达尔笔下的“虚荣”、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主义”、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狂热”、普鲁斯特笔下的“攀附”,提出了“三角欲望”或者说“摹仿的欲望”理论。基拉尔区分了人类的生理“需求”(appetite andneeds)和社会化“欲望”(desire),后者的本性是“摹仿”——“人永远不是自身欲望的根源,欲望永远源自被模仿的第三者,源自一个既是楷模又是对手的介体。一种不可避免的人的规律把我们引入陷阱,关入地狱般的三角里:人只希望他人所希望的东西。这种特殊的关系解释了人与人之间持久的竞争,并揭示了人际关系中充满永久的暴力。”(《替罪羊》引言)——事实上,“双重束缚”(To doublebusiness bound)这个书名,或许便是来自英国人类学家贝特森(Gregory Bateson)视为精神病起源的“双重束缚”(To double bind):“所有的欲望最终会将彼此诱捕在矛盾的双重指令陷坑中,‘摹仿我,不许摹仿我’。当普遍的双重束缚的效果极端到无法再隐藏,我们谈起精神病。”(《双重束缚》,第134页)
  说到精神病的起源,自然绕不开弗洛伊德的相关学说。平心而论,基拉尔和弗洛伊德的问题意识极其相近,他的“三角欲望”理论毋宁说是对后者“俄狄浦斯情结”的匡正与重构。弗洛伊德的误区在于把欲望视为主体和对象之间的直线关系,忽视了第三方亦即“介体”的存在,因此他把男孩成长过程中对父亲与日俱增的迷恋,解释为主体同时具备对母亲的性欲冲动和对父亲的同性恋欲望,两种欲望的冲突使得男孩既认同父亲,又视其为障碍。基拉尔的解释听起来则可信得多:正是对父亲欲望的摹仿导致了男孩对母亲的迷恋,而且越是受到来自父亲欲望的阻碍就越是让男孩对摹仿欲罢不能。也就是说,所谓“俄狄浦斯情结”只是“三角欲望”的特例。它之所以特殊,盖因此种“三角欲望”属于“内中介”的极端情况。基拉尔对“内中介”以及与之相对的“外中介”定义如下:“如果介体和主体各居中心的两个能量场的距离太大,彼此不接触,我们把中介称为外中介。如果两个场距离很小,因而或多或少彼此渗透,我们就把中介称为内中介。”(《浪漫》,第9页)在外中介的情况下,介体高踞主体之上,不与主体构成竞争关系,不存在欲望的冲突;而在内中介的情况下,主体和介体被欲望的竞争绑缚在一起,主体深深恼恨的其实就是其摹仿对象,但同时会千方百计隐藏其摹仿,使其具有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这也就是上文提到的介体对主体的“双重束缚”:“摹仿我,不许摹仿我”。由此势必形成极其复杂微妙、甚至含有剧毒的“楷模/阻碍”情结。而“俄狄浦斯情结”所指涉的无非是这样一个事实:几乎每一位人类主体都早在涉世之初便已经戴上了“双重束缚”的枷锁。
  明眼人不难看出这里所说的“内中介的欲望摹仿”和尼采提出、后来又经舍勒发挥的“怨恨”(ressentiment)概念的契合,但基拉尔将尼采笔下与“怨恨”相对立的“强力意志”也视为摹仿性欲望之一种,从而颠覆了这位哲学狂人:“紧接着怨恨,尼采假设了一种原发的和自发的欲望,一种自因(causa sui)欲望,叫做强力意志。如果欲望没有什么独特的目标,那么这个强力意志能用在什么上呢?除非它被简化为神秘的体操运动,不然它必然会追逐由他者定价的目标。这种强力在与他者的竞争中表现出来,这次是在自愿参与的竞争中。这种强力意志要么等于零,要么根据竞争对手的欲望选择目标,而目的在于窃取这些目标。换句话说,强力意志和怨恨有同样的定义。二者都还原到欲望性摹仿。”(《双重束缚》,第129页)“无论何时强力意志不被承认作世界的中心,它就会将不承认它的那个人置于同样的中心,秘密崇拜之。简言之,它决不可能不变成怨恨。”(同上,第130页)
  《浪漫》对“内中介的欲望摹仿”的揭示是和对现代性的批判紧密相连的。“在一个人与人的差别逐渐消失的世界里,内中介正得其所哉。”(《浪漫》第14页)“平等之发展——我们更愿意说介体的接近——不能带来和谐,只会使竞争愈发激烈……托克维尔指出禁锢平等欲望的怪圈,这就揭示了三角欲望的一个本质方面。”(同上,第145页)然而,直到基拉尔将注意力转移到人类学领域,才恍悟自己的“三角欲望”理论对于解释原始宗教乃至人类文明普遍“潜规则”的巨大潜力,“我记得那些日子是我理性思索生涯中最激动人心的经历。”(《双重束缚》,第259页)促使基拉尔转向人类学的问题意识是:“如果摹仿性欲望是一个普遍现实,如果它走向无尽的暴力,也就是说走向疯狂和死亡”;而且,“在互动的暴力和错乱中,差异性回到它本源的虚无。只剩下相互报复,最明显的是没有一种卢梭意义上的公共意志能为整个社会建立一个公共稳定的区分系统。诸如公共意志这样一个东西如果存在,它肯定是一种已存在系统的支流。”(同上,第146页)——那么人类社会为何还能维持到今天?
  答案在于“替罪羊”机制或者说“公议牺牲机制”。“被摹仿分割得支离破碎的一切能重新通过一次集体转嫁(transference,或译‘移情’)一举统一……替罪羊通过让整个群体统一起来反对他自己而为暴力提供了一个出口。”(同上,第144页)“如果这种集体转嫁确实有效,这个受害者永远不会明明白白显现为一只替罪羊,一个被人群盲目的激情毁掉的无辜者。在一个清除了暴力的社群中,这个受害者将被看作一个真正的罪犯,唯一的有罪之人。”(同上,第197页)原始社会普遍的牺牲献祭正是替罪羊机制的表现形式。“宗教信仰如此强有力地建立在‘替罪羊作用’上,以至于牺牲者似乎是全能的,不但是一个麻烦制造者,也是一个和平缔造者……牺牲机制因此变成了先祖的神圣显灵,或者神,它是第一个逾越律法者,而这律法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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