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10期

“忧天下 探世变”的巨著

作者:雷 颐




  法国历史学家马克·布洛赫在《历史学家的技艺》中写道:“历史学以人类的活动为特定对象,它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千恣百态,令人销魂,因此它比其也学科更能激发人们的想象力。”柏杨先生的《中国人史纲》,便是一部以“中国人”的活动为特定对象的“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之作。
  柏杨先生不是“学院”内的历史学家,能写出这种洞察古今的史学巨著,不能不说与他的特殊经历大有关系。在二十世纪六十·七十年代台湾尚未“解严”时期,他曾受十年无妄之灾,几乎被枪决,所以有人说他是一个“看过地狱回来的人”。这部《中国人史纲》是他十年牢狱生活中有关中国历史研究丛书之一种,在卷帙浩繁的中国史册中认真爬梳整理、凝炼而成。他自述道:“丛书是我在火炉般的斗室之中,或蹲在墙角,或坐在地下,膝盖上放着用纸糊成的纸板和着汗珠,一字一字的写成。”确担得起“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之誉。老黑格尔曾经说过:同一句话,从未经世事的年轻人口中说出和饱经风霜的老人口中说出,涵意大不一样。那末,对更加丰富万端的人类历史,不同人、不同经历者的叙事,涵意则更不一样。长期艰难的狱中生活磨炼,使他对历史上各种制度的优劣、政策的得失、社会的兴衰、人心的向背、人性的善恶有着超出常人的洞察力。而这部血泪之作的历史洞见,恰是许多高头讲章式的历史教科书所缺乏的。
  与大多数“中国通史”一样,《中国人史纲》不能不从没有信史的远古的神话、传说开始,然后是半信史时代,最后从公元前九世纪的信史时代详细说起。“信史时代”以百年为一章,一直写到二十世纪初年,清王朝崩溃前夕。不以“王朝”或重大事件为单元而以“世纪”为单元,表明作者有心将中国放在世界的大脉络中研究论述。而且,作者在每章都以“东西方世界”结尾,使读者对中外历史的对比更加直观,更易看清什么时候、什么方面中国或曰中华文化灿烂于世,什么时候、什么方面大不如人。不仅显示了柏杨视野的开阔,更开阔了读者的视野。
  这部通史不叫“中国通史”或“中国史纲”之类,而名之曰“中国人史纲”,表明其重心是“人”,是对历史发展产生过相当影响的重要人物。此书对重要的文化、艺术、学术、科学、技术成就都有精彩的叙述评论,但其重点无疑是政治史,是国家、朝代兴亡的缘由;是制度、政策对百姓生活的种种影响。
  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王朝更替屡见不鲜。但有的政权能长治久安,而更多的王朝或政权却“稍纵即逝”,刚刚夺到的“江山”就得而复失,十分短暂。通过对这些长短不一的王朝、政权的考察,本书提出了“瓶颈危机”这一值得重视的重要概念。柏杨认为,中国历史上每一个王朝政权都要经历这种类似的场面。“这使我们发现一项历史定律,即任何王朝政权,当它建立后四五十年左右,或当它传位到第二第三代时,就到了瓶颈时期。”“在进入瓶颈的狭道时,除非统治阶层有高度的智慧和能力,他们无法避免遭受到足以使他们前功尽弃,也就是足以使他们国破家亡的瓶颈危机。历史显示,不能够通过或胶着在这个瓶颈之中,它必然瓦解。”而发生瓶颈危机的原因很多,各种偶然因素都可能使新政权轰然坍塌,因为“新政权就好像一个刚刚砌好的新砖墙,水泥还没有凝固,任何稍大的震动都会使它倒塌。一旦统治者不孚众望,或贪污腐败,或发生其他事故,如外患内哄之类,都是引发震动的炸药。不孚众望往往促使掌握军权的将领们兴起取而代之的欲望。贪污腐败则完全背叛了建国时的政治号召,跟当初赖以成功的群众脱节。外患内哄之类的伤害,更为明显。”
  以秦始皇之雄才大略本想传之万世,但却未能渡过“瓶颈危机”。秦王朝虽是由历史悠久的秦国演变而来,但统一的秦帝国却是刚刚建立,正进入危险的“瓶颈期”。恰在这时,秦始皇暴毙出巡途中,于是长子扶苏与幼子胡亥之间展开继位之争。最后胡亥取胜,把秦始皇遗诏毁掉,继任帝位。但胡亥耽于享乐,自私任性,任用宵小,不容任何不同意见。“于是,几乎是刹那间,帝国巨舟脱离了航线,驶入惊涛骇浪的浅滩,向着狞恶的礁石上撞去,谁都无法拯救。”一个偶然的事件,就使这个肇建未久的帝国土崩瓦解。同样,弑父杀兄的隋炀帝杨广继位后骄奢淫逸,连年征战,当然未能通过“瓶颈危机”的狭窄通道。相反,以“玄武门之变”杀兄逼父的唐太宗李世民却顺利通过。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李世民大帝和他的政府正确方向的领导”,因为“再大的船舶,掌舵的只有一人,负责航行的只有少数人,这少数人即国家领导人”。幸运的是,“李世民大帝和他的干部房玄龄、杜如晦、魏征随时随地都用杨广作为警惕对象,每一件措施都求其跟杨广不同,使他们成为一个战斗团队,互相勉励督责,兢兢业业从事国家建设。在人民尊重和信任的支持下,推行廉洁政治,获得空前成功。”有时,客观条件对统治者渡过“瓶颈危机”也起重要作用。在清军入关前,满清政权也面临着严重危机。1626年努尔哈赤逝世后,皇子间争夺异常激烈,最后由第八子皇太极继位。1643年秋皇太极逝世,由第九子福临继位。这种反常的继承,说明彼此争夺的激烈。事实上,皇太极的亲军曾包围决定,由谁继位的皇室会议,以如果不立福临当皇帝他们都只有一死相威胁,以致各亲王纷纷逃席,皇太极的弟弟多尔衮顺利达到当摄政王的目的。这种安排必然引起种种不满,亲王硕托跟另一亲王之子阿达礼企图发动政变罢黜多尔衮,结果东窗事发,反被多尔衮先发制人将其消灭。一场内战,随时可能爆发。但就在这紧要关头,明王朝山海关守将吴三桂突然开门请降,满清政权数十年可望不可即的山海关向他们敞开大门。“命运之神像母亲照顾婴儿一样照顾这批鞑靼,霎时间满天云雾消散,一个新的、使人兴奋的奋斗目标出现面前,内争平息,多尔衮亲王下令人关。”“瓶颈危机”,就此渡过。
  由于曾经身陷囹圄,柏杨自然对中国传统的法制、人权状况格外注意。通过对司马迁遭受腐刑的分析,作者提出:“司马迁所遭遇的酷刑,不是孤立事件或偶发事件,它普遍的存在,而且已长久存在。中国司法制度,很早就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普通法庭——司法系统,另一个即司马迁所碰到的诏狱法庭——军法系统。”他认为,诏狱法庭的特征是犯法与犯罪无关,审判者的唯一任务就是运用法律条文编撰一件符合上级头目旨意的判决书。无论何人,无论其职务、级别再高,只要陷进诏狱系统,就不能自保。周亚夫是削平七国叛乱的功臣,于挽救西汉王朝功莫大焉,官至宰相。但位高权重,必为皇帝猜忌。于是有人告发他私藏兵器,准备叛乱。其实,是他儿子购买了一些纸制刀枪,准备老父去世时作冥器用。但无论周亚夫如何解释,毫无作用。因为判案的“法官”并非不知事情真相,但他的任务并非追寻真相,而是执行最高层的政治任务、命令。因此,他的使命就是罗织罪名。中国历史上冤狱遍地、酷吏横行,说明法律的好坏不在“法条”本身,而在“诉讼法”的执行;不在如何处罚犯罪,而在如何确定犯罪。例如“唐王朝的法律,是中国各王朝法律中最完善的一种,但因中国古政治思想缺乏人权观念,所以中国始终不能产生证据主义的诉讼法,《唐律》自不例外。”每一次,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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