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2期

政治、法律以及两种资源、一个原理

作者:高全喜等




  作为日趋融入世界潮流中的现代民族国家,我们究竟该以怎样的形态面向二十一世纪,这已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与法律问题和文化问题。为了有效地探讨古今中外社会政治历史的经验教训,北京大学出版社近期推出高全喜教授主编的《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论丛试图从新的中国问题的视角,对中国和西方的政治与法律理论做一个审慎、中正的研究与梳理,以期开辟中国与西方传统政治的两种资源,摸索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一般政治与法律原理。在第一辑十五本著作面世之际,北京大学出版社与《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学术委员会邀请一些政法学者与新闻媒体召开了一次学术座谈会。与会学者各抒己见,不仅对论丛起到了导读的作用,而且对于今天我们如何面对社会政治问题也有所裨益。以下是会议的部分内容。
  编者
  
  高全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我先谈一下为什么搞这套书,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在我前年初步完成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的研究之后,便转向西方古典政治思想的研究,其间在与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联系中,产生了编辑出版一套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的想法,当时与李强、王焱、曹卫东等各位朋友,还有后来与季卫东、张千帆有多次沟通,对这套书形成了初步的共识,但并没有深入的讨论,我希望把自己的想法通过这次会议提出来,请大家批评。
  首先,近十年来我国出版界关于政治与法律思想方面的著作很多,但仔细看一下会发现,它们主要是翻译类的,各类译丛名目繁多,涉及多个领域。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欢喜之余又有些许悲哀,国人自己的著作哪里去了?当然,就汉语学界特别是国内来说,虽然不时有有关政治与法律思想方面的著述出版,有些著作也很棒,但出版形式往往比较分散,或者单篇出版,或者附属在出版社出版的其他丛书之中,甚至有些是作为译丛的附属产品。到目前为止,国内出版界还没有以汉语学者原创的政治和法律思想著作为主体的论丛。实际上,国内的政治法律思想研究,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理论学习和积累,一些作者已经有了比较成熟和富有创见的思想研究成果。我们有很多货,只是散在外边,目前集中搞一个以政治与法律相结合为主题的系列丛书,应该说有一定的稿源基础。恰好北京大学出版社这样一个有名的出版社,也希望在这方面加强投入力度,锻造一个品牌,推出一个系列,《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于是应运而生。非常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远见卓识,出版社没有经济要求,这样我们今后选择作品的余地就会更加从容,就可以以纯学术的标准考虑取舍。
  《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今后每年继续推出8~10本,这样下去,三年、五年,八年、十年,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我们政治与法律思想方面的学术研究就会有一个很好的积累。应该指出,西方创作的语境跟我们的语境不一样,下文走笔的语气、关怀点等都跟我们是不一样的。所以翻译总归是翻译,代替不了我们自己的创作。论丛中的有关题目,在西方相类似的可能不少,翻译过来的作品也可能有,比如论述民主宪政的,谈美国宪法的,研究休谟哲学的,但它们毕竟跟中国人写的心态是不一样的,针对性是不同的。我想中国的问题单靠翻译引入的西方理论资源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的,时代和现实需要理论家们的原创作品,这是论丛而不是译丛的一个着眼点所在。
  第二、谈一下为什么叫《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这里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政治加上法律,涵盖的面更多一些,涉及的领域更广一些,政治与法律联合在一起,理路和维度拓展了,读者群以及将来的稿源会丰富一些,这是一个层次的考虑。另一方面就谈到学理问题了,我认为这个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一般说来,现代的社会政治理论,特别是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政治自由主义,基本上有一个倾向,就是把社会问题、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所以强调法律规则,强调立宪、法治的重要性。我在《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研究》一书中重点谈的便是这个从政治向法律的转换。哈耶克、布坎南、弗里德曼等人都强调把社会政治、经济问题转换为法律问题加以解决,这是他们思想理论的一个要点,由此揭示了政治与法律关系的一个方面,当然十分重要。我认为当今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也应该继续吸收他们思想的合理内核,不能以政代法。对此,邓小平曾经有过明确的论述。但是,政治与法律的关系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即把法律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或者说,对于社会的政治、法律与经济问题,有很多单纯靠法律规则与法律制度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应该开辟出另外一个理论路径。其实宪法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此外,有关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诸多问题,也都存在着一个把法律转换为政治的问题。最近我研究古典西方政治思想,研究当代西方政治思想中的德国这一脉,就发现在理论上存在着一个把法律问题提升到政治问题的维度。古希腊不用说了,完全是把法律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或者说法律问题包括在政治问题的范围之内。现代国家兴起之后,很多法律问题也转型为政治问题。例如,历史上美国的多次宪法危机,还有当前乌克兰的政治危机,都存在着把法律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的现象。
  所以,将这套丛书名之为《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表面文章,有其学理的考虑,希望在学理上有所打通,实现法律与政治的二元互动关系。当然,如何把社会政治问题转换为法律问题,如何把法律问题转换为社会政治问题,涉及的面很广,问题很复杂,各位作者的观点和主张不可能完全一致,甚至相互对立,这些都没有什么关系,相反,不同理论之间的张力恰恰是这套论丛的期望所在,它只是提供一个平台,使政治与法律研究方面的不同思想有一个充分表达、沟通和论争的空间。
  第三、我想谈一下中国现时代的独特性或者说中国问题。中国间题的背景在这套论丛第一辑的内容中就有所体现,我想在未来会更加明显。我国的社会政治与法律制度的建设迫切需要理论家们的问题意识,需要我们自己的政治和法律理论研究、理论方案和理论创建。大致说来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制度建设,它面临着政治民主与现代民族国家两个层面问题,但它们之间又不是同步的,存在矛盾和冲突。其次,还有另外两个主题凸显出来,即个人自由权利、经济权利与国家利益、民族复兴的关系问题。这里有两条线,一个是诉诸于正义的法律保障的个人主义维权路线;一个是寻求国家利益、民族共同体在世界体系中何以立足与发展以及其合法性的路线。与此相关,可能出现国际问题和国内问题的两难悖论。于是出现了所谓的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争论,近期又出现了新民本主义以及国家主义,还出现了保守主义。我主张政治保守主义,我们以前谈文化认同、文化保守主义,但中国自由的现代民族国家建设,才是近百年中国问题的核心。内政外交涉及到自由的个体以及共同体的国家利益,它们都是政治与法律相关联的问题,也都是这套书里面隐含的问题。我们国家这么大,而且有这么多年的政治传统,又是在二十世纪后进人现代民族国家的发育之中,这都涉及到中国目前政治、法律的关键问题。我认为,所谓中国问题,与德国问题类似,普通法是好的,普通法的宪政主义作为一种理论资源,我们十分需要,但我们没有英美国家那样幸运。关于这个问题,我在《论宪法政治》里有专门的论述。
  基于上述种种考量,我们试图通过《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来展示两种资源和一个原理,具体说来,就是在经年的努力中使论丛在思想研究的路径上基本包含如下三方面内容:一是西方古典和现代政治与法律思想的研究。二是中国古典和现代政治与法律思想的研究,它们是从理论上解决中国问题的两个不可或缺的资源。三是一般政治学和法律学的原理研究或创新。通过对东西方现代和古典思想资源的讨论研究,寻找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一般政治与法律原理,为中国的实践提供理论基础。我想,这是每一个学者的愿望。具体说来,论丛不拘形式,有个案研究、人物专论、学派探索。每个作者都有每个作者的原理,论丛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大家都想追求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一般原理,需要各自结合中国的现实去寻找。“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我们主张社会缓慢的进步,缓慢的进步也是自生秩序,现实如此,理论也是如此。我相信只要坚持下去,三五年下来,我们就有四五十本书,那时再开会议,情形就不一样了。我们是学者,不是鼓动家,学者拿出的东西就是文章、书稿,它是我们的志业,比说其他的废话,干无用的事情更实在,更符合学者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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