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2期

士,诗意地栖居在泥淖

作者:沈良庆




  《中国流人史》“曾获国家级与省级多项奖”,作者也被人事部批准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我对此类光环多少有点不恭。从钱仲联所写的《序》和李兴盛的《艰难创业话流人(自序)》中,可以看到“李君有感于中国流人具有开发边疆、传播中原文明之重大贡献……终于撰成《中国流人史》一书”,“为了弘扬我国历代流人开发边疆、传播中原文明的业绩与艰难创业的精神,我以近十年的辛苦耕耘,撰写了《中国流人史》”之类大字眼。这令我想起当代史中被有意忽略的那些流人(包括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红卫兵、建设边疆海防的兵团战士),以及张承志、梁晓声、韩少功等人对苦难和不幸的诗化。无视经验理性,投权力所好颠倒黑白,是读者的不幸,更是作者的不幸。中国学者并不比他国学者缺乏才智、勤奋和说真话的良知、勇气。长期以来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专制,用礼法、科举、诏狱、廷杖等手段造就一个化神奇为腐朽的大酱缸,阉割了读书人的灵魂和血性,使之成为离开君国这张“皮”就丧失生命价值、无法独立生存的“毛”。史家的识见关乎对历史的建构(包括写什么、怎么写),对历史的认识又关乎当下和未来的生活和历史绵延。偌大中国,那么多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学者,史识却不逮偏居海隅的柏杨,岂不悲哉。
  说起这些,是因为看到谢谦在《读书》2003年6月号发表的《词中故事:明末士风与清初科场案》,为其用理解和同情的心态看待历史,特别是作为历史主角的帝王将相的“公正”所感动。该文述说了一段感人肺腑的士人友谊和凄清哀婉的士人悲剧,主角江南名士吴兆骞也是一位流人,故捡起这本流人史,查核与吴氏有关材料。
  
  季子平安否?便归来,平生万事,
  那堪回首。行路悠悠谁慰藉,母老家贫
  子幼,记不起,从前杯酒。魑魅搏人应
  见惯,总输他覆雨翻云手。冰与雪,周
  旋久。泪痕莫滴牛衣透。数天涯,依
  然骨肉,几家能够?比似红颜多薄命,
  更不如今还有。只绝塞,苦寒难受。廿
  载包胥承一诺,盼乌头马角终相救。置
  此札,君怀袖。
  康熙十五年(1676)冬天,寄居北京的顾贞观,由“我行霜路犹苦寒,冰雪摧残不忍想”(顺治十八年顾在蒙阴山中所写思友诗),思念起远戍黑龙江宁古塔,在冰天雪窖中过着屈辱生活的同乡好友吴兆骞(即词中的“季子”),挥毫写下这首以词代书的《金缕曲》。顾词用家常语乃至书信套语述说友谊、慨叹身世、坚定承诺,写得自然亲切、感人肺腑,一时洛阳纸贵,广为传诵,至有“千秋绝调”之誉。谢文用“兴”的笔法,由这首《金缕曲》引出吴氏和惨烈的丁酉江南科场案。
  《中国流人史》以“一代奇才千秋恨”为标题叙述此人此事。吴兆骞(1631-1684),字汉槎,吴江人,“少颖悟,有隽才”,后被吴梅村誉为“江左三风”之一。然亦有“少时简傲,不拘礼法”,长大更“傲岸自负”、“不谐于俗”,以致“乡里嫉之者众”的毛病。其父乃前明崇祯年间进士,清顺治五年被南明小朝廷授为(湖南)衡永郴桂巡抚,兵败后拒绝招降,“间关归来”,隐居课子。李兴盛认为:“受其父抗清斗争的影响,吴兆骞在其诗文中不能不有所感慨……这种思想感情,与其后来的获祸遣戍,恐怕不无关系。”顺治十四年,他在南闱乡试中考中举人后不久,即在震惊朝野的江南科场案中“为仇家所中”,因“一纸谤书”而衔冤下狱。虽说最后“审无情弊”,仍于次年冬被判遣戍宁古塔。李氏省略了谢文提到的吴氏在复试时交白卷情节。当日有人举报南闱乡试有黑幕,主考涉嫌舞弊。福临责令刑部严审,并于顺治十五年三月十三日,亲临西苑瀛台复试江南新科举人。结果大多数人顺利过关,因文理不通革除功名者仅14人。“以吴兆骞的才情,通过这样的复试绝非难事,但他居然交了白卷!”(谢谦)年底,南闱正副主考“俱着正法”;7名房考(阅卷官)一律处绞(一人已先故),妻子家产籍没人官;未完卷或交白卷者8人,责打40板后充军宁古塔,家产籍没人官。“可怜的吴兆骞,就这样与妻子一道,告别风和日丽山清水秀的江南,被流放到辽东苦寒之地。”谢氏此说不妥,据《中国流人史》,吴妻葛采真于康熙二年(1663)2月初五才出塞来戍所陪伴他,并于次年10月产下一子(即后来写《宁古塔纪略》的吴振臣)。吴氏27岁即罹祸出关,被赦还家时已年过半百。谢谦感叹:“这位江南名士最美好的岁月,就这样给蹉跎了。”
  谢文据孟森《心史丛刊》一集《科场案》,认为该案与所谓“时讳”(文字狱)无关,系“遭人暗算”,恐怕未必。清初的江南,在政治上是满人的一块心病,清廷对作为社会精英阶层的江南士人恩威并用,严加防范。著名才子金圣叹哭庙抗粮被杀,就与所谓“通海案”(专防台湾郑成功父子的海禁政策)有关;上引李文亦有推测;因为有人举报科场舞弊就闹出这么大动静,上位者其情不可测,其心犹可诛。小人何时何地没有,暗算人的成算有多高、成本有多大,取决于社会环境是否适销对路。专制体制总是利用人性中最丑陋的东西,武则天就发明了至今还在使用且屡战屡胜的举报箱,或可与谢谦颇感自豪的科举制度争夺中国“第五大发明”专利。
  交白卷是否有罪?吴氏交白卷应该不是故作姿态,表示对清廷的抗议。中国士人向有“达则兼济天下”的优良传统,出将入相是读书人最高人生境界,“穷亦独善其身”,则是迫于无奈。新旧递嬗之际,士人往往在两个主子之间患得患失,左右不是人,闹出很多悲剧和笑话。当然有不事新主(哪怕是圣主)的,如伯夷、叔齐。也有不居危邦乃至纵情任性的,如嵇康,朋友劝他出仕共襄大业,他却写了篇《与山巨源绝交书》出气,为不得意的隐士留下一份很好的遁词,却让自己断了气。更多的士人则是识时务的俊杰,如向秀,在嵇康、吕安被害后悲哀莫名,写了篇把友谊高歌人云的《思旧赋》,后来终于明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大道理,乐颠颠地跑去找刽子手司马昭要官做。据《向秀别传》:“后康被诛,秀遂失图,乃应岁举。到京师,诣大将军司马文王,文王问曰:‘闻君有箕山之志,何能自屈?’秀曰:‘常谓彼人不达尧意,本非所慕也。’一坐皆说(悦)。”能够改正错误,还是好同志:“随次转至黄门侍郎、散骑常侍。”《世说新语》上卷《言语第二》:“对曰:‘巢(父)许(由)狷介之士,不足多慕!’王大咨嗟。”大同小异。诚如谢文所言:“以汉族士林之老于世故,有奶便是娘,又有几人是忠于故国以身相许者……我们何必以今日士林都未必能身体力行的道德去苛求明清易代之际处境尴尬的读书人?吴兆骞既已参加乡试,就表明他归顺至少是认同新朝,而清朝统治者何苦要严厉惩治这样一位江南名士?”交白卷说明他考场舞弊吗?显然也不是。谢文也说:“吴兆骞当然不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他既未勾兑考官,也未寻找枪手,完全是凭自己的真才实学通过乡试……交白卷,是被当时考场的恐怖气氛给吓破了胆,查慎行所谓‘书生胆小当前破’也。”
  吴氏交白卷获罪,只能怪他生不逢时。倘若生在1970年代,将是“新旧社会两重天”,可与张铁生并列英雄榜。其实,捣巧也好,倒霉也罢,命运之神都是那位高高在上者。两种命运的对照,正好体现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真理自上而下,获福自然是皇恩浩荡,获罪也是臣罪当诛,就算板子打错了,亦属事出有因,顶多另找一只替罪羊。谢谦说什么“丁酉江南科场案不过是明末士风所酿成的恶果”。在他看来,惠及西方国家文官考试制度的中国“第五大发明”“这一用心良苦的制度创新最终还是被中国士林固有的劣根性腐蚀了。”“我甚至认为明太祖与刘基商定以八股取士的方式,也是给逼出来的。”八股文“能最大限度减少阅卷官的主观好恶以及舞弊的可能性,以保证国家科举取士的公正。”西方世界一些在当地行之有效的观念和制度,一传到中国就变了味,学界有人讥为“淮橘成枳”,科举制度移植到西方成为现代文官考试制度,则是南枳成橘,就像中国人发明火药、罗盘用于驱邪、测风水,人家拿它制炸弹、航海一样。列文森在《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也指出:
  
  儒家文明所推崇的是非职业化的
  人文理想,而现代的时代特征则是专
  业化。在现代世界里,儒教的“中庸”特
  性已没有存在的余地,它不再是可供
  选择的一种方法,而成了来自新的权
  力中心之新精神的对立物……与本质
  上是审美的,是目的而非手段的科举
  考试有着密切的联系的中国官僚制度
  阻止了向职业化方面的发展。在这样
  的环境下,儒家反对专业化意味着反
  对(和剥夺)科学,反对(和剥夺)合理
  化和抽象化的符合逻辑的经济系统,
  反对(和剥夺)历史发展的观念,所有
  这些在西方都是与专业化的精巧之网
  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并使西方成了
  中国的破坏因素。
  让谢氏心旷神怡的“制度创新”,正是导致中国落后于西方的因素之一。
  明末士风江河日下自不待言。谢国桢在《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中即有严厉批评:“吾国最不幸的事,就是凡有党争的事件,都是在每个朝代的末年,秉公正的人起来抗议,群小又起来挟私相争,其结果是两败俱伤,所以人民提起来都头痛。”从汉朝党锢之祸、唐朝清流之争直到明末清初的党争,自诩清高的士林,大事、小事都要争个头破血流。宋代韩琦、欧阳修和司马光为了皇帝如何称呼自己父母差一点儿争出人命,欧阳修还好意思写了篇道德先进的《朋党论》,明代大议礼也为皇家的鸡零狗碎闹得鸡犬不宁。皇上倒是巴不得士林斗得不成其为林,这样才好使自己超然物外,当终极裁判,分而治之。玄烨就擅长玩这手。谢国桢说:“玄烨是一个比较英明的皇帝,他看问题很清楚,自以为智珠在握,通达事故,群臣勾心斗角之计都在吾掌握之中。他反利用他们的倾压来刺取汉人的情势。”这才是史家深邃的眼光。
  谢文引用孟森的《科场案》说明明末士风延续至清,更加不可收拾:丁酉江南科场案的同一年,北京、河南、山东、山西也惊曝科场舞弊黑幕。以证明其乱世须用重典的灼见:“清朝统治者不下猛药能治住汉族士林相沿已久习以为常的痼疾吗?”姑不论士风、官风乃至世风至此是否与上梁不正和整个社会结构、组织系统存在问题有关,亦不论乱世滥用重典是否解决问题,难道反腐败就可以罔顾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粗暴践踏人权乃至滥刑无辜吗?吴氏只要没有舞弊,哪怕仅仅没有证据证明其舞弊,就不应罹此大难。这并不是用现代法治和人权原则苛求当日的统治者。怎么能用“清朝统治者决心整肃士风,而借江南科场案严惩江南文社领袖吴兆骞,未始没有‘杀一儆百’的考虑”来为暴政辩护呢?为了政治需要“杀一儆百”,是典型的国家机会主义加国家恐怖主义。至于说“丁酉科场案两年之后,清廷便下令严禁士子立盟结社。江南名士吴兆骞可以说是撞到枪口上了”,倒是说明清廷是借反腐败剥夺士子立盟结社的自由权利。
  自以为可以独步江左恃才傲物的江南文社领袖吴兆骞,成了清廷整顿士风运动“被殃及的‘池鱼’,他不得不吞下汉族士林自己种下的苦果。如是而已。”(谢文)演绎了一出令人欷欺的清代版变调苏武牧羊。初抵戍所,“他经常独坐在柴门旁,或用斧子敲击冰块,以冰水煮稗子,以充饥渴。幸亏友人们‘解衣推食,得免饥寒’。”(李文)直到妻子葛氏“携来二三婢仆,并小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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